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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对新西兰的庞氏骗局有所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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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对新西兰的庞氏骗局有所耳闻
摘要方达财经在线:在目前人们对投资项目都饶有兴趣时,你也许要留心身边的投资机会,因为新西兰历史上发生过很多骇人听闻的庞氏骗局。过去九年里的五年,不断有庞氏骗局案犯们被绳之以法。在1991年至2012年间,新西兰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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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达财经在线:在目前人们对投资项目都饶有兴趣时,你也许要留心身边的投资机会,因为新西兰历史上发生过很多骇人听闻的庞氏骗局。

过去9年里的5年,不断有庞氏骗局案犯们被绳之以法。在1991年至2012年间,新西兰至少有一个庞氏骗局在市场维持活跃,当时的新西兰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低效,导致其被FMA(金融市场管理局)所替代。

然而FMA也不能保证你在读这篇文章时庞氏骗局已销声匿迹。

这就意味着选择投资项目时要时时保持警惕。尽管这样,依然有许多投资者成为庞氏骗局的牺牲品。而且据监管机构称此现象在低利率时期出现的更加频繁。

庞氏一词出自意大利人查尔斯·庞氏,他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计划将一个虚假投资项目划到他名下,运作方式是让其中支付一个储户的钱作为另一个储户的回报,伪装是通过合法投资赚取的收益。

庞氏骗局典型特征是,早期投资者称他们通过投资海外难以定价资产获取暴利。他们常常是这些“项目”的说客,并鼓励亲友一同参与。

尽管识别庞氏骗局确实超过许多投资者的能力范围,但是它们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它们不是由主流银行和大型金融服务公司提供的。

但金融公司失败表明, 知名大公司会因为不参与庞氏骗局大量失去投资客户。他们有像教会一样的私人集会,然后以这种方式口口相传。他们从来不公开宣传,所以不可能被监管部门在网络上搜索到。他们可以聚集在Auckland,Wellington和Dunedin这样的大都会,或者是Waipapa地区的小城市Hawke’s Bay。而钓到投资者最好诱饵是所谓的高回报率,这种回报是KiwiSaver和银行都提供不了的。

Bruce Tichbon说:“如果你认为庞氏骗局的受害者是傻瓜,那么你错了。许多律师,金融大佬(比如供职于Hanover Finance的Mark Hotchin)都没能逃出这个圈套。”

Tichbon先生曾被一家资产服务公司Ross Asset Management盯上过,他说当时该公司老板David Ross为他准备了极为有力的投资者报告,想说服他加入庞氏骗局。

“他们做的天衣无缝。有人回去核对过Ross先生自称持有股票的股价,居然一一吻合。”接下来就是收益投资人大开派对,歌颂赞美Ross先生。“我去惠灵顿参加过一个他的聚会,见到了一大群快乐的人们,他们未来高枕无忧,而这一切都因为David Ross。”Tichbon先生说道。

庞氏骗局的谋划人也善于利用一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来吸引更多受害者。例如,有句行骗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们公司是“在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上登记过的。”
对此FMA称:“注册FSPR不是一个许可过程,它仅仅是一个行政注册过程,而不是正式批准。如果公司只在FSPR上注册了,不能代表它已被批准,也无法证明它在FMA其他任何政府机构的监管下。”

庞氏骗局可以持续很长时间并波及许多人。在Ross investors一案中,最后一共有多达1200名投资商被Ross先生说服并把钱给他。” 而“时间长人数多”会降低了投资人警戒,使他们陷入一种虚假安全感中。

SFO(严重欺诈办公室)官网说Ross先生自2000年6月至2012年9月一直在经营这个骗局。

根据SFO公布的数据显示,Ross investors共造成了超过1.15亿纽币的损失,这个纪录一直保持直到但尼丁律师John David Milne出现,后者承认在1991-2012年间经营了庞氏骗局。

发现庞氏骗局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在一个投资项目中,需要得知投资者的资金或资产是否或以何种方式得到保护,又或者这些资产是否由一个可靠的第三方代管,例如FMA。另一种情况就是当潜在投资方行为极为神秘或其投资方式极为复杂,可能该项目也涉及庞氏骗局。

FMA准备在收集到可疑行为报告后就对Ross先生进行快速立案处理。但是Tichbon称,监管机构却在这件事上处理缓慢。这主要是因为新西兰政府想要针对庞氏骗局立法,以确保审案资金被全部追回,将这些资金公平、合理的返还给受害人,并对操控经营庞氏骗局的人进行更严肃处理。

新西兰庞氏骗局历史

2014年:79岁的但尼丁律师John David Milne 在法庭上被描述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偷和骗子”,在他经营的庞氏骗局使投资人损失了200万纽币,8年后他锒铛入狱。

2013年:迄今新西兰最大的庞氏骗局主谋—David Ross被判10年零10个月。法庭从惠灵顿基金经理那里得知,他利用人们资金来投资股份作为幌子。其中,他夸大过的收益共超过3亿纽币,对投资者造成总损失超过1.15亿纽币。解除该计划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2012年: 奥克兰人Jacqui Bradley被判入狱7年零5个月。法庭得知她和她如今已过世丈夫以帮忙投资的名义窃取了投资者的钱。投资人总计被B’On Financial Services套走1.55亿纽币。投资人被告知他们的钱都投入到Macquarie Bank,新西兰政府和黄金期货中了。然而根本不是这样,当需要支付时,Bradley夫妇用的都是投资人的钱。

2009年: Hawke’s Bay居民Warren Pickett在其拥有的金融公司内经营庞氏骗局,后被新西兰高级法院判处5年监禁。根据2010年Napier高级法院描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能够交付给现有投资人到期应付的投资回报,Warren Pickett开始自行开发新投资人或存款人,以庞氏骗局的形式吸金”。在此案件中,超过200名投资人受害,损失超过377万纽币。而这些投资人中大部分来自Waipawa小镇,Warren Pickett是小镇的太平绅士和婚礼监礼人。

2006年: 家住Rotorua的Margarite and Bill Papple夫妇与Tina West联手经营的庞氏骗局骗走投资人830万纽币,而总涉案金额达到1460万纽币。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以承诺高息回报方式骗取钱财投入其经营的庞氏骗局,以月息3%~10%或更高作为诱饵。在法庭宣判中,Margarite与Tina被判处5年监禁,而Bill则因“盲目效忠于妻子”的原由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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