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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民房倒塌致3死14伤,涉事房东被刑拘

转载作者: 王选辉
自建民房倒塌致3死14伤,涉事房东被刑拘
摘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2019年2月16日5时5……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2019年2月16日5时50分,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致3死14伤。

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将涉事房东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其、郑某明(两人均系倒塌房屋房东)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调查,现已被刑事拘留。

福州市政务微博群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2月16日深夜发布通报称,当天凌晨5时50分,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栋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现场搜救工作于当晚21时45分完成,17名被困人员已经陆续被救出,其中1名重伤者当天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名重伤者于当晚被救出,因伤势过重死亡。警方目前已控制涉事房主。该房屋建于2003年,倒塌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福州新闻网报道,2月17日,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主持召开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视频会议。王宁指出,2月16日仓山区盖山镇发生村民自建房倒塌事件,造成较严重人员伤亡,令人心痛,教训惨痛,暴露出建筑工程领域特别是农民自建房还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还有漏洞,再次敲响了警钟。王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反省、反思工作,认真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福州新闻网报道指出,2月17日,福州市出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治、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底,重点整治六类对象,分别为:已建成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本期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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