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就能“网开一面”?华裔富商公民申请获“特批”遭质疑 ... ... ...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 3月14日 “金钱万能”,这是一句英语谚语;“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一句中文谚语。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内涵如出一辙。在以下两个例子中,大款申请人通过本国政要的干预而获得了新西兰公民的身份。但这种做法是否合乎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得到公众认可,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继司法部长Judith Collins涉嫌营私舞弊后,媒体再次爆出猛料,指国家党政府部长不恰当地干预了内政部对一位中国移民的公民申请。
中国商人刘东华(Donghua Liu)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申请获得本国公民身份,但官方向内政部提出建议说,此人“没有在新西兰居住足够的时间,也不符合规定的语言要求”,不应该批准其公民申请。
在此情况下,刘东华的业务合伙人找到了建筑部长Maurice Williamson和当时的奥市市长John Banks,要他们帮忙。二人随后给内政部长Nathan Guy写了信,要求他不要理睬官方的建议,为刘先生网开一面。内政部长Nathan Guy在权衡利弊后,批准了刘先生的申请。事成之后,建筑部长Maurice Williamson和总理John Key亲自参加了由刘东华承担的一项7千万元的建筑工程的首期开工仪式。
依照“官方信息法”而公开的文件显示,在官方记录的这个档案里有这样的备註:“在新西兰投了资,贡献很大”。
次年,刘东华先生的一个公司向国家党捐献了22,000元献金。
内政部长的解释
当时的内政部部长Nathan Guy在接受媒体的採访时说,他在任期间对800多人的公民申请做过批示,并经常收到申请人的家人和支持者的信件,要求他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在考虑了所有证据之后,他对刘东华的申请做了这样的自我辩解:“当时,我权衡了各方面的情况,认为批准这项申请对新西兰会有各种潜在的好处,所以就批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9到2011年之间,总共有1011个要求获得公民资格的申请,其中有66人的申请被拒绝。刘东华先生的申请就是在这个期间提出的。
在批准的所有人中,刘东华先生的申请在内政部工作人员中引起了一些关注。有人向“审计总部办公室”(OAG)报告说,此案可能涉及徇私枉法行为。审计办公室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没有发现任何违反法规的行为,但认为,“很显然,不同的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或支持者,他们之间的确存在一些联繫,加之国会议员对申请的强烈支持,以及部长或部长级官员随后的质疑。所有这些情况在民众中造成了一些担忧。”
审计总部办公室称,国会议员代表选民就公民资格申请进行游说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即便是部长级人物这样做也无可厚非。
但审计报告明示:“这种类型的游说如果涉及熟人,尤其是国会议员本人或部长本人,那么它就会对决策机制的清廉带来风险,也给相关的游说人的名声带来风险。”
报告中没有对所涉及的国会议员指名道姓,但由于媒体的要求,审计总部办公室根据“官方信息法”的规定,还是披露了Williamson先生和Banks先生的名字。
建筑部长Williamson先生和John Key先生二人于2011年在奥克兰的Newmarket参加了刘东华先生投资的一项7千万元的房产开发工程的首期揭幕仪式。这项工程被认为是刘先生“智慧的结晶”,也就是后来的Boulevard Hotel。
Williamson和Banks都拒绝对支持刘先生的公民申请一事发表评论,认为那是一个“选举问题”。
其他相关人员的说法
支持刘先生申办公民的其他人员还有,律师Jeremy Goodwin和Roy Mottram。二人在刘先生各个公司的人员名单中都被列为经理。
官方选举捐赠记录显示,Roncon Pacific Hotel Management Holdings Ltd(在这个公司中,刘先生和Goodwin先生均为经理)在2012年向国家党捐赠了22000元的政治献金。
Mottram先生证实说,他曾经去找过Williamson先生和Banks先生,要求他们支持刘先生的公民申办。他的理由是,刘先生作为商人,对奥克兰市做出了非常显著的贡献,特别是在建筑行业。Mottram先生还说:“(奥市市长)Banks对这个案子的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投资活动与奥克兰市有关。他当时是市长,他当然支持对奥克兰市有好处的事情了。”
“很显然,如果你是建筑部部长,你当然希望促进建筑业的发展了。我们参与建筑行业已经很长时间了。”
Mottram先生不以为然地说,公民资格申请要求申请人在新西兰国内居住足够长的时间,而且要会说英语,还要达到一定水平。这是一种过时的要求和做法。
“很多活跃的、全球化的商人从来都不曾在一个地方停留很长的时间……一个拥有全球业务的人,他就是世界公民。”
与另一个案子的区别
就在前移民部部长Nathan Guy受到质疑的时候,“审计总部办公室”正在对工党国会议员,同时也是移民部副部长的ShaneJones在刘洋(Yong Ming Yan,Bill Liu,William Liu)案中的疑点进行调查。
刘洋也是商人,但其行为在中国和澳大利亚触犯刑法,指控者认为,Jones向一个受到国际警察监视的中国商人刘洋大开方便之门,这种做法可能涉及偏袒。虽然对Jones先生的调查报告最终撇清了他在这个案子中的偏袒嫌疑,但还是对他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该案的调查结果中有这样的评语:前副移民部长Shane Jones对他人提出的建议表示过担忧,但却没有向其他官员咨询。他知道新西兰警方和移民局正在的刘先生进行调查,但却在做出决定前没有咨询其他机构。作为部长,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这是不对的。
在调查过程中,“审计总部办公室”还得知了一些其他涉及国会议员捲入公民资格申请的案例。对这些案子的深入调查已经超出了原先调查的范围,但初步调查没有发现这些案例中涉及“对最终决定产生不恰当影响”的行为。
如果做一个简单的对比,两个案子的不同之处就一目瞭然了。
相同之处:
一、两个中国公民都姓刘;
二、对这两个案例,内政部均建议不宜通过公民申请,但两个案例都因得到政府部长的支持而最终通过;
三、其他他国会议员游说,表示支持当事人的申请;
四、捐赠了政治献金。
不同之处
一、刘东华没有被通缉,而且自2005年之后一直是新西兰居民;
二、刘东华没有多重身份;而刘洋则有多个中、英文名字。
三、为刘东华游说的国会议员看上去纯粹是根据他对新西兰的经济的贡献,而不是因为任何个人关系或友谊,而另一个刘的情况就不同;
四、游说的国会议员没有三番五次地游说行使决定权的部长(Nathan Guy),唯一的干预就是写信表示支持。这属正常情况;
五、内政部员工对部长做出决定的陈述没有表示异议;
六、捐赠是在获得公民资格两年后,不是在获得公民资格之前。
一个人得到了政府的好处之后,向政府捐款,很多人不会赞同这样的做法。然而,捐款发生在获得好处两年之后,应当说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关联就不是很强了。而且,在此事发生之前,国家党可能并没不知道捐款公司有一个经理在申请公民资格的时候获得过国家党一个部长的帮助。
但无论如何,两个案子还有一个重要的相同之处,那就是当事人都花了大笔银子,这是他们获得公民资格的根本原因。
事件经过简述
‧2010年:在建筑部长Maurice Williamson和奥市前市长John Banks的游说下,前内务部长Nathan Guy不顾官方建议,向商人刘东华授予了新西兰公民身份。
‧2011年:Maurice Williamson先生和总理John Key出席了刘先生投资7000万元的奥克兰Newmarket一项工程的首期揭幕仪式。
‧2012:Roncon Pacific Management Holdings Ltd控股公司(刘东华先生为其经理)向国家党捐献了22000元的政治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