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现身提出质疑 政府你们想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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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奥克兰一位注册会计师Leicester Gouwland站出来从专业角度出发,向政府即将出台的房地产投资新税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6月4日:最近,奥克兰一位注册会计师Leicester Gouwland站出来从专业角度出发,向政府即将出台的房地产投资新税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就在三周前,政府提出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规定投资房持有期不到两年,出售时需缴纳资本利得税。此外,若投资者购房动机是营利,房屋持有期不到10年,也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只有家庭住房、遗留(继承)的房屋或者夫妻离异过户在一方名下的住房。
William Buck Christmas Gouwland公司的老板Gouwland表示,他已经可以预见到届时在很多场合下这次税改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而且对一部分屋主来说将会是相当不公平的。举例来说,如果某位屋主因为失业从而面临只能出售自己名下的房产才能避免债务危机时,让他(她)在这样的“困境”中还要缴纳资本利得税对他(她)公平吗?
再比方说,某位屋主由于被公司外派到海外工作,如果他(她)有意向在国外买房但是经费不够,只能出售其名下在新西兰持有期不到两年的房产,这样的话还要缴纳资本利得税对他(她)公平吗?
Gouwland在举出两个实例后发出了这样一种声音:“由于购房经费有限、自身和周遭环境变化,很多屋主不得不‘被迫’出售名下房产,这样的前提下还要将他们与房产投机者归为一类进行惩罚性质的征税这样好吗?”
他表示由于新西兰房地产界愈演愈烈的投机行为促使政府不得不采取例如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样的必要措施,但法不责众,政府应该在实施新推出税法时考虑到“一碗水端平”,而非“一视同仁”地进行惩罚性征税。“例如,为什么将年限规定为两年而不是一年,什么才是相对公平的?我们期待政府采取措施遏制投机行为,但深究起来,这项新政并未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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