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政府推“一站式”快速审批通道,今日一读
后花园3月7日援引TVNZ报道:
新西兰联合政府宣布引入“一站式”快速审批服务,用于加速审批具有区域和国家重要性的项目。上述消息由资源管理法(RMA)部长Chris Bishop和区域发展部长Shane Jones共同宣布。
内阁现已批准《快速审批法案》,作为政府100天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该法案将在今天下午紧急启动一读,然后送交环境委员会征求公众意见。
Bishop表示,政府决心“突破”繁文缛节,构建一系列项目来增长经济并提高生产力。他称新制度将“解锁本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同时仍然确保我们的环境和现有《怀唐伊条约》得到保护。”
“《快速审批法案》基于前任政府开发的RMA快速通道机制,但在范围和效率上都将更为广泛和有效。”
项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成为快速通道的候选项目:由基础设施、区域发展和交通部长的联合转介,或者被法案2A附表收录。
一旦被转入快速通道流程,项目将提交专家小组考虑,后者需要在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里应用相关的许可和审批程序,就项目作出决定。此后项目会被送回联合部长,由他们决定是否需要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批准项目或拒绝项目。如果部长认定推荐的条件过于繁重,他们也可以将项目送回小组重新审议。
被法案2A附表列出的项目将自动转入快速通道流程,2B附表列出的项目在进入转介审批程序时需要被考虑。
目前,附表2A和2B中没有列出任何项目。
未来几周将成立一个快速通道咨询组,向部长建议哪些项目应被纳入立法。最终名单将由内阁确定,相关项目会通过特别委员会流程进入附表。
Jones表示,新制度的“一站式”特性正在被迫切需要。为拿到重要区域项目的获批和许可,新西兰人需要等待许多年,甚至数十年。快速通道制度有利于改变现状。
新制度下可以快速审批的项目包括:
根据《1991年资源管理法》发放的的资源许可、要求通知、指定更改和合规证书
根据《2012年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环境效应法》发放的海洋许可
《1991年政府矿产法》第61节规定的土地获取安排
根据《2014年新西兰遗产保护法》发放的考古许可申请
根据《1987年保护法》和《1977年预留地法》发放的特许权和其他权限
根据《1953年野生动物法》发放的批准
根据《1996年渔业法》发放的水产养殖决定
法案还将包括一个“更有效率”的《1981年公共工程法》流程机制,授权政府从私人土地所有者处征用土地用于公共工程。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