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公屋租户幸福感更高,堪比自住业主
后花园9月27日援引Stuff报道:
根据最新研究,公屋租户比私人住宅租户更加幸福,堪比有房一族。
该研究由独立调研机构Motu展开,结果发现幸福水平与入住时间长短有很大关联。当租户在私人出租住宅中居住十年、二十年时,其幸福水平与公屋租户相似。
此次研究是奥塔哥大学Philippa Howden-Chapman教授领导的政府资助工作的一部分,调查对象包括公屋和私人出租住宅的租户,以及自住业主。调查范围遍及全国,但分析仅针对惠灵顿和Porirua地区数据展开。公屋指的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区住房供应商提供的住宅。
研究负责人Arthur Grimes对结果感到十分惊讶。
“要入住公屋,你需要满足一些本质上属于多重剥夺的重要条件。有鉴于此,一些人也许会觉得公屋租户没那么幸福,但他们的生活肯定要比那些租住私人住宅的租户幸福得多,大概和自住业主一样快活。”
他称一些受访公屋租户所支付的租金与收入水平没有关联,因此幸福感的差异不能简单归因于住房成本较低。一些私人住宅租户其实也能获取住宿补贴。
“我们发现,私人出租住宅的长期租户对自己的生活和公屋租户一样满意,这意味着稳定租约可以给人幸福感。”
不过他也指出新西兰在长期租约方面是个例外,长期租赁安排并不常见。
“我们的租约很短。 想象一下,一个有孩子的年轻家庭租住在私人住宅中,不知道六个月后你会搬到哪里,孩子要去哪所学校,你要去看哪个家医。 这一定很可怕,对我来说是一个大问题。 研究表明我们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来为私人住宅的租户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他表示仍有大量民众在等待公共住房,而新西兰的住房总量中仅有4%属于公屋,远不如欧洲国家。公屋租户的平均家庭收入是私人住宅租户的57%,是自住业主的44%。
另外,Grimes称研究还强调了住宅状况对健康的重要性。公屋状况往往会比私人出租住宅更好。
对此,儿童贫困行动小组召集人Alan Johnson表示结果并不令人意外,应鼓励社会住房供应商提供更长的租约。
“我一直认为限制公屋租约在很多方面都是短视的。 它就像一个贫困陷阱,一旦你的处境有所改善,你就会失去住房,这似乎是一种抑制因素。”
至于私人出租物业的租约时长,他称海外经验表明几乎没有什么改善手段。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