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开除临时工,奥克兰亚洲餐厅老板遭重罚
后花园3月1日援引NZ Herald报道:
因拖欠工资、对员工言语辱骂并违法开除,一家奥克兰餐厅被判赔付$2万。
2019年8月,Alexis Dietz开始在位于Penrose的Big Fish Eatery餐厅打临时工。当新西兰在2020年3月因疫情启动封锁时,她已在此工作约半年。
封锁期间,餐厅申请工资补贴用于支付Dietz的薪水, 并根据她在封锁前数周的平均工时确定补贴金额。
限制解除后,Dietz于6月15日重返工作岗位,可发放工资却与工资补贴持平。在15日至28日的两周里,她曾工作多个小时,实际拿到的工资只有2.5小时。
Dietz确信自己被克扣工资,于是在7月1日联系餐厅经理询问,经理表示次日与她细谈。
由于身体临时不适,经理第二天未能履约,代之以餐厅老板William Chung通过电话沟通。
Chung拨打电话时Dietz正在餐厅上班,电话由她的丈夫接通。丈夫代妻子提出疑问,没想到谈话却突然变得火药味十足。
紧接着,Chung立即赶到餐厅把Dietz叫到一边,通知对方两周后解除聘约。
此后Dietz继续完成自己当天的工作,并偷偷录下老板在厨房里和她的对话。
录音显示Chuang指控Dietz是骗子,称其为“外国人”和“移民”,并扬言要去移民局举报她。劳动关系局认为相关言论是一种“愤怒的诽谤”。
Dietz随后向劳动关系局提出投诉,称自己处于不合理劣势并遭受违规解雇。
劳动关系局认为,尽管Dietz受聘于临时合同,但在雇佣关系中依然应被视为永久雇员。换言之,立即解雇属于非法操作。
在受聘初期,Dietz每周一般工作20小时,此外她对自己作为临时工可拒绝工作的权利并不知悉。基于上述事实,劳动关系局认定Dietz是事实上的永久员工。
不仅如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包含“通知期”条款,而该条款通常不属于临时协议的内容。
在与劳动关系局沟通时,Chuang承认自己曾口头给出两周通知时间,但拒绝以书面形式呈现,理由是害怕“法律陷阱”。
Chuang称提出解雇主要因为两人此前有过一段对话,Dietz要求晋升至经理职位以便获取居留权。
根据劳动关系局的说法,Dietz开出的条件是如升为经理,可让丈夫“自愿”承担部分送餐业务以示感谢。不过彼时,其丈夫不持有新西兰的合法工作签证。
在Dietz的申诉中,她称前雇主的言语辱骂行为已构成职场霸凌,应予以处罚。然劳动关系局并不认可,认为尽管行为不可接受,但Chuang当天也承受了巨大压力,例如上午被拔五颗牙。
不过,辱骂确实证明Dietz处于不合理的劣势地位,在同事也许还有客人面前遭受毫无根据的指责让她感到羞辱和痛苦。
最终,劳动关系局责令雇主赔偿三笔款项:其一为无理解雇导致Dietz失业期间的工资损失,总额$1939;其二为Chuang言语辱骂造成Dietz处于不合理劣势地位,赔偿$5000;其三为非法无理解雇,赔偿$14000。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