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家第一时间解读31亿税收减免,企业亏损如何退税?股东比例无关税收连续性?
2020-04-16
自COVID-19疫情开始影响新西兰经济以来,政府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新政。今天,财政部长Grant Robertson又提出了预估约31亿纽币的新税务损失结转计划等一系列新措施,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进一步帮助。据悉,预案将于4月下旬提交议会。本平台第一时间邀请税务专家对该预案进行专业解读。
新西兰政府今天宣布了一项额外的一揽子计划,以支持企业应对COVID-19带来的经济不良影响。这对此前已公布的工资补贴计划、企业融资担保计划和3月下旬立法通过的税收调整是一个补充。
该预案内容包括:
下文将讨论和解释其中与税收相关的措施,当然其更多细节将到4月下旬正式的税务法案通过议会后才能公布。
税收亏损结转计划
按照现有税务法案,当企业出现运营亏损时(无论是公司、共同投资的合伙人、独资经营者还是信托公司),它都可以将亏损结转至下一财务年,然后使用这些亏损金额抵扣未来的应税收入。但是,当一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时,他们通常会急于寻找新的注入资金来维持经营,相比之下,任由亏损延续而获得税收补偿的价值可谓微乎其微。
而在今天提出的新预案中,政府将会允许企业将亏损结转至上一财务年。这意味着,假如一家企业在2021财年遭受亏损,可以将亏损额转回2020年度,并获得先前已缴税款的退款。
政府宣布更多细节将被纳入该预案案,于四月的最后一周提交议会。对于应于5月7日缴纳预交税款的企业,或尚未于4月7日限期前缴纳终期税的企业,他们将能够提前计划在2021财年结束之前结转可能蒙受的亏损至2020财年的应税收入。因此,建立财务模型对于确定2021财年可能亏损的金额至关重要。
公司税收亏损连续性规则
新西兰有非常严格的税收亏损连续性的制度以规范公司企业,即规定从亏损开始到整个亏损期间,必须保持至少49%的股东连续性。这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处于亏损状况的公司通常需要外部投资者的注资。但若不能保持所需的49%股东连续性,则新资本可能意味着此前的运营亏损不被认可。
政府已宣布将放宽税收亏损连续性的规定。这说明政府已经认识到需要新资金注入的公司将需要一定程度的确定性以保证这些交易的进行,包括是否保留新资金注入之前累积的亏损。该项规定以及政府情况说明书中所提供的示例表明,他们倾向于采取类似澳大利亚所采用的“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测试”。从广义上讲,即如果公司在获取注资后所经营的业务与新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前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则之前累积的亏损仍然可以结转到下一财务年度。
目前尚不清楚新规定是否会补充或取代现有的股东连续性规定。遗憾的是,直到正式法案发布之前,具体细节仍然不得而知。
截止日期更具灵活性
政府计划允许税务局酌情延长上报税务表格的到期时限和上交所得税的时间表。预期这将主要影响纳税申报表的到期日以及预交税和终端税务到期日。由于这将仅持续18个月,所涉范围有限。
这一举措的解读比较微妙:一方面,部分企业可无须担心逾期可能带来的罚款和利息,另一方面既然是“酌情延长”,意味着并非所有企业都能获得这样的宽限,是有一定条件的。而来自税务局的消息是,他们希望纳税人能够继续按时提交税收申报表,即使其所处财务状况无法支付相应税款。这样一来,税务局可以了解他们实际拖欠的金额。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没有不可控的意外,还是慎重为好。
有理由期待更多更详细的财税政策
政府已表示,随着进一步评估确定当前危机对经济所造成的全面后果,将宣布进一步的针对企业和家庭的救助措施。由于政府预算发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预计下一步的政策计划将同2020年预算案一起发布。
作者
Mike Rudd
Baker Tilly
Staples Rodway
税务咨询部合伙人
Mike拥有超过20年税务咨询专业服务经验,他热衷于协助客户理解错综复杂的税法体系,擅长协助客户管理企业税务风险,设计规划海内外税收结构,以及解决各种IRD审计纠纷等等。Mike同时是Property Council New Zealand协会的执行委员,曾经为众多知名海内外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建筑商提供税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