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不恰饭的啊?
但这也就是李志才有的待遇。这些年他出了名较劲、认真,谁家都不敢惹。但更多没达到这个级别的音乐人,面对侵权还是像砧板上的猪肉一样。
去年八月,林宥嘉在小巨蛋演唱会上顶着一头金发现身,自称是“林小弟”,林小弟说:最近在听一些网路神曲,接下来要唱的这首歌点阅率极差,如果有人听过我头给你!
不幸的是,林宥嘉挑中了高嘉丰的《蹦迪治大病》,这首蒸汽波大金曲早就在大陆火得出租车司机都会播放了。
表演结束时,现场观众一片欢呼,林小弟只好说:原本以为这首歌唱完会一片哗然、安静,没想到你们还是有一点欢呼,为了避免整个场面太尴尬,我还是唱一下林宥嘉的歌好了。
“点阅率极低”的高嘉丰是在林宥嘉演出后的第二天才知道自己的歌被唱了的。
更有趣的是,在主办方“相信音乐”后来发的声明里,有“十二万分歉意”这个短语,被林宥嘉的歌迷解读成了“他已经拿了12万”……
林宥嘉在记者会上也表过态:“演唱完那天知道,我很错愕,也有点生气,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向来非常尊重音乐创作人的权利和 credit ”,接着解释:自己参演只负责把演出做好。
在公司层面如何对侵权负责这种事上,以林宥嘉的量级都没办法推动,歌曲制作、演出经纪、设备搬运、甚至舞台搭建都靠一己之力完成的高嘉丰又有什么办法呢。
高嘉丰最后一次在社交网络谈及此事是去年9月,律师告诉他:对方“有礼貌但不负责”。
这个跟流行文化不怎么沾边的诗人很生气,在微信、微博上都发声了,莫西子诗在朋友圈回复要去追问一下,到今天为止,《歌手》没有回复,莫西子诗的官微第一条是转发杨坤的微博:坤哥这版太尽兴了!
这样看来,李志真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不管遇到大小组织的侵权行为,李志一律硬碰,也没什么身段,就像他自己说的:“为了能把龙丹妮和马昊轰出来,反正我自己的脸我是不要了。”
不过,李志也有“不要脸”也搞不定的时候,他和高嘉丰一样,遇到过“音著协之谜”。
不过,在被问到具体歌名、人名时,她为难了,“这些歌手和我关系都很好,还是不说名字了吧,这也是目前歌坛的现状。”
有些讽刺的是,王咏梅的作品曾被选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会歌,名字叫做《让时代为我们喝彩》。
都是一个圈子里混出来的,音乐人因为顾及关系,不好意思拉下面子谈钱而损害自己实际利益的事并不鲜见。
后来罗永浩也打电话给张玮玮,说做手机要用《米店》做铃声,罗永浩在获得同意后,也说“我要让他们准备合同了,授权费你来说。”张玮玮也一样填了10块钱。他觉得有意思,
这事听起来是张玮玮自己重情义,但也看得出来,靠音乐赚钱对独立音乐人来说,还是一件羞于摆在台面上的事。李志也在视频中不断重复:不是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