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妆”广告涉嫌违法,护肤怎么就这么难
一夜之间,所有带“药妆”字样的产品都得下架了。笃信药妆功能的消费者再想及时比较各种或新或旧的“药妆”品牌,恐怕没之前那么容易。
一位化妆品行业从业者告诉,“药基本上都有副作用,但生病了该吃药还得吃药。一样道理,药妆带着药这个字,听上去就比普通化妆品高了一个等级,因为它潜在有一层‘治疗’的含义。宣传这么多年了,大家都接受了。”
退一步讲,药妆和“药”到底有没有关系?“成分党”是怎么火起来的?药监局此次发文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以及,需求如果持续存在,你还会继续买吗?
“药妆”的前世
药妆这个听上去像是“只在药房销售”的化妆品,给人以莫名的安全感。但事实上,中外法律文本中对“药妆”这类产品并没有定义。
国家药监局在发文中也明确了这一点,“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成分党”是营销的必备手段
所谓“成分党”,即谈及产品成分头头是道,期望自食其力地判断化妆品特有成分及功效,避免皮肤过敏等,尔后衍生出一层含义:从产品和皮肤本身出发,多方考察求证和评测解读后,给消费者推荐适合TA们的产品。
药监局发文后,业内开始流行一种说法,“为药妆品牌做包装的,或将发一笔横财。”了解到,药妆的品牌、渠道在收到药监局发文通知后,目前处于先下架、边改宣传语、边改包装的过程中。
然而更多的问题没有解决:药妆还能不能用?不叫药妆了,那和一般的护肤品到底有啥区别?
目前,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对唯一一个在法律上单独设立了普通产品和药品之间的“医药部外品”,从而给予“药妆”以法定地位。
如此看来,中国药监局此次发声只是整顿化妆品行业的一个开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