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律师协会房地产律师处致广大业内同行的一封信
房产
सारांश根据目前法案中规定来看,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大部分房产买卖交易活动都将受到监督和制约。
大家应该已经听说,《(土地信息和境外人员信息收集)征税法案》已经在我国议会通过一读,2015年10月1日即生效。根据目前法案中规定来看,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大部分房产买卖交易活动都将受到监督和制约。
为了迎接这一天的到来,房地产律师处敦促各位业内同行提早通知即将会受到影响的客户,告知他们申请注册税号的必要性、名下拥有新西兰房产的“海外居民”还需要在新西兰其中一家商业银行中注册有银行流水帐号等内容。
(无论委托人抑或受托人)所有信托都需要申请注册税号,这其中就包括没有收入来源的受托人以“消极信托”的方式拥有自住房产,无论届时真正的入住者是谁。目前仍有成千上万份家庭信托还未申报税号,我们的工作是需要让客户明白亟需申请税号且刻不容缓。新西兰税务局希望于10月1日,法案获得通过之后执行税法新规。
需要注意的是,新西兰税务局给出的税号审批通过时间为8-10个工作日,这其中不包括邮寄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
新西兰居民税号申请表需要直接寄往新西兰税务局。非新西兰(海外)居民税号申请表可通过电子邮件寄往新西兰税务局。非新西兰(海外)居民税号申请过程可能需要更久,因为非新西兰(海外)居民将被要求提供新西兰其中一家商业银行中注册的银行流水帐号,并且满足《反洗钱法案》和《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中的相关规定。
唯一不需要提供税号的状况:涉及私人房产买卖交易的活动,该房产一直或者将被用作自住房产。根据解读法案新规,未来可能会有其他豁免情形出现,目前尚未出现。
房地产律师处将继续与新西兰土地局和税务局在这些问题上通力合作,我们也将继续为您提供最近进展,敬请关注。
此致,
敬礼
新西兰律师协会主席Duncan Te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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