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租户白住30年后遭业主收房,要求对方倒赔$3.1万
后花园1月17日援引NZ Herald报道:
白住30多年后,一名男子终于被要求搬离不属于自己的奥克兰百万住宅。
一份奥克兰高等法院的近日判决显示,从1992年开始,John Solomon Smith就一直住在Conifer Grove。当时一对日本夫妇从Smith名下的一家公司买入住宅,价格为$25万。
后来新业主Hisako Washikita和丈夫回到日本,允许Smith和家人在Conifer Grove物业免费租住,仅需负责维护即可。
Washikita夫妇一共只来过住宅三次,分别是1993年、1994年和2004年。此后他们决定卖房,在2020年2月致信Smith要求在年底前腾空住宅。正是这封信导致双方来回争论,Smith提出买房,但附带多个条件。
一开始是2020年,面对$106万的物业估价,Smith声称屋况不佳,乏善可陈。
后来是2021年6月,距离他腾空住宅的最后期限已经过了半年,Smith的律师向Washikita夫妇发送了一份买卖协议,并表示Smith已为住宅投入$109.1万有余。
他为此提供了一系列票据,包括材料购买、维修和养护、地税、保险和水费,不过工程执行方为Smith名下多家公司。
大法官Owen Paulsen在其判决中写道,按照Smith所提出的索赔诉求,业主Washikita夫妇还要倒付超$3.1万才能取得物业所有权。
此外,Smith还声称他已经与业主达成协议,对方会以零利润的方式将住宅卖回给他,但未对相关条款展开详细说明。
Paulsen法官驳回索赔,称Smith是在有机会买回房产后才提出相关诉求。一名计算机取证专家对票据进行验证,发现票据创建所使用的软件是2007年推出的Microsoft Excel,并在2021年1月或4月接受过修改。
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在长达30年的租赁期内票据曾被发送给业主,Smith在与Washikita先生的交流中曾反复承认物业所有权归属对方,自己仅仅是帮忙照看。
最终,法官要求Smith搬离住宅,并裁定Washikita夫妇可以寻求法律费用报销。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