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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中学生逃课期间打疫苗,未获家长同意,母亲心情沉重

头条作者: 番茄捣蛋
14岁中学生逃课期间打疫苗,未获家长同意,母亲心情沉重
摘要通常,接种员会通过一系列提问来作出判断,例如询问是否了解接种疫苗与否的各自利弊。


后花园10月27日综合报道:

近日在基督城,两名中学生为获取$20超市消费券,在逃课期间施打新冠疫苗,未获家长同意。

其中一名男生的母亲表示,因为孩子没有事先征询自己的意见,感觉“心被掏空”。

根据现有规定,12至15岁青少年可在无父母许可情况下接种疫苗,但建议与家人或可信赖者提前商量。

作为Haeata Community Campus中学校长,Peggy Burrows透露逃课事件发生在10月20日,两名男生在参加完下午1点左右的集合后离开学校,前往Hampshire St购买薯条。当店员发现顾客为逃课学生,他们选择向社区通知。

与此同时,两名男生却决定在附近的临时接种点施打新冠疫苗。

「健康和残疾服务消费者权利法」规定,12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自行同意施打疫苗,前提是接种者相信对方了解并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当时接种点设有支援警察,男生称警察鼓励他们接种疫苗,并告知可因此获取Pak’nSave价值$20的消费券。

在Burrows看来,尽管警察并未强迫学生接种疫苗,但未按常规程序将学生送回学校属于“重大判断失误”,令她非常失望。

对于逃课打疫苗,其中一名男生的母亲深感痛苦,认为儿子并未就疫苗接种获取足够信息。

“我感觉自己作为母亲的权利被剥夺,非常心痛,我根本不知道可以不用父母同意。”

母亲表示,此次事件削弱了她对政府和警方的信任。

另一方面,Pegasus Health Maori经理Melody Tuliau却对此给出不同说法。根据她的理解,两名学生是自行前来诊所并选择接种疫苗。

“没有任何人受到胁迫。”

“只要接种员确信对方有能力作出深思熟虑的决定,12岁及以上学生可以就接种给出口头同意。”

通常,接种员会通过一系列提问来作出判断,例如询问是否了解接种疫苗与否的各自利弊。

而根据教育部要求,只有驻校诊所需要提供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

Tuliau表示自己得知学校在事发当天因体育活动提前关闭,于是认为为学生接种疫苗并无大碍。

至于$20消费券,她透露是社区提供的一种激励措施,尽管可能会被视作贿赂。

坎特博雷卫生局疫情响应高级官员Dr Helen Skinner相信,涉事接种点的运营符合卫生部的指导方针。

警方证实曾在接种点驻场支持,但未将学生送往接种点。

责编:番茄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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