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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了!中介费超预期$4000,奥克兰华人卖家拒绝交割

头条作者: 番茄捣蛋
不卖了!中介费超预期$4000,奥克兰华人卖家拒绝交割
摘要由于无法认同中介费,Linda拒绝在原定日期7月21日交割房产,目前双方僵持不下。

后花园7月26日报道:

7月21日原本是期待已久的房屋交割日,然由于中介费没谈拢,奥克兰卖家Linda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卖吧,不甘心,感觉自己被中介“忽悠”了;可如果不卖,白纸黑字的合同又已经签了,拒绝执行自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思考再三,Linda决定拒绝交房。

去年12月,Linda找到Bayles One Tree Hill的Amber Huang,将自己名下的一套物业上市挂售,双方签订一份代理合同,为期3个月。可惜市场行情不佳,物业销售遇冷,3个月代理期转眼过去,交易却始终没有掀起太大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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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物业

为了继续卖房,双方又续签了一次合同,代理期截至5月12日结束。

时间来到5月2日,Linda也许是心灰意冷,便通知Bayles要求停止卖房。对方的意思是合同还有10天才到期,于是卖房照旧。

就在5月12日合同到期当天,Linda收到一份$84万的有条件报价,高于Bayles的预估售价$82.5万。不过条件是卖家必须为物业中的违规私建部分向市议会申请COA(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

为了促成交易,Linda花了$7000走完COA流程,并再一次和Bayleys续约。此时和买家签署的有条件合同也顺利转为无条件。一切准备就绪,只等7月21日交割大吉。没想到就在预计交割的前几天,她却发现中介费和自己的想象存在一些出入。

7月19日下午,Linda收到Bayles来信,告知关于买家定金的分配方式。在买家支付的$8.4万定金中,Bayleys收取$2.484万中介费,余下则转给Linda的代理律师。

在看到中介费金额后,Linda一脸懵。她清楚记得自己曾多次向中介询问过最终费用,而她心中所期待的金额是$2.1万,多出的将近$4000块从何而来?

“5月12号续签代理合同时我问过最终的中介费,告诉我只是成交价的2.5%,价格没变。”

“6月19号再次续签合同,我又问了一次,还是告诉我价格没变。”

“7月15号中介来拿钥匙,我当面问过中介费是多少,还说是$2.1万。一直到7月19号中介公司发来邮件,才写清楚中介费是$2.484万。”

如果按照交易金额的2.5%计算,$84万的成交价所产生的中介费确实为$2.1万,不过该金额不含15%的GST,且中介公司需要在此基础上收取$600行政费,因此$2.484万的最终费用是2.5%佣金+GST+行政费的总和。

对此Linda表示万万不能接受,她所认可的中介费只有2.5%佣金的部分,GST和行政费通通在意料之外。尽管相关条款在代理合同中已有注明,且Linda也已经签字。

其实事情发展至今,她心里清楚自己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白纸黑字合同已签,自己却疏忽大意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可即便如此,Linda还是对和中介反复确认费用无果感到十分不满。用她的话说,明明交易价格在5月12日已经确定,且自己多次追问中介,为什么就是不能得到一个明确的数字让她心中有数呢?

“在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转无条件的时候,我还可以选择不卖,可以考虑自己是否负担得起中介费,可现在合同已经是无条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必须卖房,中介费必须是$2.484万。”

由于无法认同中介费,Linda拒绝在原定日期7月21日交割房产,目前双方僵持不下。

后花园曾试图联系Bayles方面验证Linda的说法,对方不予置评。

此次事件之所以闹得不愉快,说到底还是买卖双方的沟通出现了问题,两边对中介费存在不同的期待。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在日常购物时其实不太能意识到GST的存在,因为GST已经被计入到商品价格之中。然而在商业交易中GST却是一个重要概念,买卖双方需要明确交易价格是否包含GST,房产买卖亦是如此。

对卖家而言,仔细阅读合同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为自身疏忽导致结果不符预期,哪怕心有不满,也只能全款买单。对中介而言,不能预设行业常识就是所有人的常识,人人都该知晓。一旦交易价格确认,最好能和客户明确最终费用,避免一切模糊解释的空间。

只有前期做足做细,才能保证房产买卖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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