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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宝维权新进展:投诉材料已获信访局与银保监会收悉,均转送中行当地分行

财经作者: 邹璐徽
原油宝维权新进展:投诉材料已获信访局与银保监会收悉,均转送中行当地分行
摘要在自发组织线上投诉之后,有投资者已经收到国家信访局、银保监会地方分局的回复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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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投资者维权迎来新进展。


界面新闻获悉,在自发组织线上投诉之后,有投资者已经收到国家信访局、银保监会地方分局的回复短信。


来自国家信访局短信称:已收悉其于4月24日的提交事项,并已转交给银保监会以及中国银行。同时提醒,在事项办理期间(一般为60日),请不要就同一事项反复提交。


来自银保监会地方分局的回复短信也称,已经收悉其于4月23日提交的与中国银行“原油宝”理财纠纷的投诉材料,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已转送给中国银行当地分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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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致电中行的投资者称:“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处理时间要30天但会加急”。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在2019年第8次委务会议上通过,并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20名以上投诉人采取面谈方式提出共同消费投诉的群体性投诉界定为“重大消费投诉规定”,并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做好重大消费投诉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针对消费投诉,《办法》还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对于未按照《投诉办法》规定处理消费投诉或者开展投诉处理管理工作的银行保险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视情形可采取责令改正以及监督管理谈话、暂停相关业务、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4月24日晚间,中国银行曾发布有关“原油宝”产品情况说明。中国银行表示,对客户在疫情全球蔓延、原油市场剧烈波动情况下,投资“原油宝”产品遭受损失深感不安。中国银行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Aim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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