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出局法”或引入租房市场 150万新西兰租客何去何从 ?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援引nzherald报道:新西兰最大的房东组织——新西兰房地产投资者联合会提交了一个议案,要求房东可以启用三振出局法,即对租客先进行两次警告,第三次便可以要求其90天后搬走。
这是房地产投资联合会针对《住宅租赁法》改革提出的意见。总经理Andrew King表示如果工党废除房东90天的驱逐权,就需要有另一种替代方案。
目前,签订定期或非定期租赁协议的租户如要搬离必须提前21天通知房东,而房东如需租客搬离,则需要提前90天通知。如果他们出售房屋,则需提前42天通知租客。
针对这一议案,租客维权人士称“三振出局”法十分不利于租户及其家人。
租房者联盟(Renters United)的Kate Day表示:“我们希望进一步为租客提供更大程度上的安全保障,我们需要降低房东把租户赶出家门的权利。”
“我们希望保证租房的稳定,Andrew King提出的“三振出局法”会让你立刻想到刑法上针对重罪的三振出局法案。
Kate Day说,King之前曾表示只有一小部分房东使用90天驱逐权,而现在他们一直为这所谓的一小部分人的权利辩护,似乎揭示了事实并非如此。
Andrew King
去年,总理Jacinda Ardern表示:“工党致力于重燃新西兰人的住房梦。我们也认识到,长期租房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现实,但现行法律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不稳定和不安全感。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希望一个公平的租赁体制,减轻租户和房东的压力。
她表示90天无理由驱逐租客的条款将废除。但房东仍然可以出于某些正当理由终止租约,比如房客拖欠租金或损害财产。
Andrew King则称如果没有了这一条款,那房东希望能有另一个替代方案。
他在议案中写道:“如果政府仍然认为90天无理由通知必须废除,那么一个可以接受的提议是引入三振出局法。”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讨论文件中表示:“在取消房东90天无理由驱逐房客权利后,房东将不得不给租户一个机会,让他们停止不良行为,如果租客仍不知悔改,房东可向租赁法庭申请终止租约。”
文件中列出了骚扰、恐吓、口头辱骂、恐吓其他租户或邻居、制造持续噪音等不可接受行为。
但Andrew King表示,房东之所以使用90天驱逐权,“是因为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租客的这些不可接受行为”。
一项针对529名房东的调查显示,只有36%的房东使用过90天无理由通知条款终止租约。Andrew King 称:“90天驱逐权并非令租户感到不安的主要原因。房东卖房才是。”
他说,虽然维权人士称90天驱逐权是用来针对租客的,但房地产投资者联合会并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证据。
他认为,房东应该保留决定哪些是可接受行为,哪些是不可接受行为的权利,并保留有效管理房产所需的政策工具。
另一组织——儿童贫困行动组织(Child Poverty Action Group)表示,Andrew King的议案“不足以在越来越不可靠的私人租赁市场为租户提供所需保护。”
房东使用90天驱逐权的原因:
•租客反社会行为:21.7%
•租客损害财物:21.2%
•租金问题:15.7%
•房屋维修或翻新:12.6%
•出售租屋:11.6%
•租客扰邻:8.6%
•房东自己入住:3%
•宠物原因:2%
•药物原因:2%
•超过许可租客人数:1.5%
【英文原文链接:https://www.nzherald.co.nz/business/news/article.cfm?c_id=3&objectid=1214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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