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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一生意人逃税长达10年 用现金和香烟支付员工

财经作者: Grace Zhou
新西兰一生意人逃税长达10年 用现金和香烟支付员工
摘要这名生意人在长达10年期间内逃掉总计45万新西兰元的税额,被汉密尔顿地区法院判处24个月的监禁。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8月28日报道:今日,汉密尔顿地区一名生意人因在长达10年期间内逃掉总计45万新西兰元的税额,被汉密尔顿地区法院判处24个月的监禁。但因认罪态度良好,法官准许他未来申请在家监禁(home detention)。

这位41岁的生意人名叫Karl Edward Barbalich,于1999年期间接过了他父亲的快递公司。他手下有3名员工,但是他从没有给他们注册过 PAYE(Pay As You Ear,即“工资税”),每个月也从来没有支付工资的记录。10年期间他都是通过给员工发放现金和香烟的方式来逃税。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Sharon Otene 表示,尽管Karl Edward Barbalich明显是有预谋的逃税,且逃税时间长达10年,但是他努力做出了赔偿,卖掉了自己的财产,就连家电都卖了,筹得了2万新西兰元。

税务局顾问Daniel Phillips认为,在2005年至2015年的10年期间,税务局曾多次试图与Barbalich联系,但他仍然故意不缴纳PAYE和增值税,所以理应被判入狱。

在税务局的调查员质问Barbalich的过程中,他表示了忏悔,称自己知道作为老板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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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律师Rebecca认为,Barbalich已经卖掉了自己的所有财产,这是忏悔的表现。Barbalich沉迷于赌博,把钱都花在了这上面,所以忽视了自己的缴税义务,直到问题爆发到不可处理的地步。他已经宣布自己破产了,也不曾挥霍无度,所以希望法官考虑让他在家监禁。

税务局顾问Daniel Phillips表示,不管Barbalich把钱用到了什么地方、是怎么用的,总之这笔钱已经没有了。就算他没有挥霍无度,但他总归享受到了这笔钱的好处,这是在偷新西兰纳税人的钱。10年的逃税时间并不短,量刑的时候应该考虑这一点。

在综合考虑之后,法官Sharon Otene 表示,由于手头没有在家监禁所需的书面文件,所以暂时无法做出在家监禁的判决。但是允许Barbalich将来申请在家监禁。

[据NZ Herald消息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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