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通过法庭申请分割财产的基本注意事项
走到这一步的真的是已经很无奈的人了。
此刻我必须先和大家介绍一下,概率上超过 50% 的案子就算是上庭了,还是有可能会和解的。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新西兰的法律系统本来就是很支持双方和解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有披露文件这个要求,逼迫双方在第一时间就摊清自己手上的牌;无论好牌坏牌,都得摊,这样又便于双方和彼此的律师可以最快地审核整个案子对于自己客户的利与弊,判断不同的结果和不同问题上胜诉的把握。这终究就是为了方便双方在清楚自己的情况后,可以比较合理的谈和解,而不是一定要走完一个漫长的法律程序,让法官做这个主。
通常来讲一个婚姻财产案从申请到最后的正式开庭,都是 2 – 3年的时间。
而就算胜出了,对方往往补偿的也不是自己全部的律师费,而只是按照法庭专门的计算工程所算出的,经常可能只有实际花费的3分之1。这其实也是法庭督促人和解的方式,因为不想任何一方抱着 “如果我赢了,我的律师费都能要回来“的想法,因而更想打到底看结果的心理。反而,法庭提醒大家打官司是很贵的,所以如果打个官司要 20万,我还不如在和对方的和解条件里让10万出来,避免上庭这个漫长的过程,当中的开销和结果的风险呢。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真的走到了要申请的那一步,我们首先要了解的一些基本事项是:
1. 对于注册的婚姻来讲,你需要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 1年内申请。对于事实婚姻而言,你需要在事实婚姻结束后的 3年内申请。这是因为在新西兰申请离婚是必须得分居满 2年后才可以申请得,所以这两年加上婚姻关系接触后的 1年也有 3年了。
2. 申请时需要递你的申请书,叙述事情的证词(通常是你个人的,也可以包括任何其他相关的人物)还有你所有财产和债务明细的证词。
3. 申请费是 700刀,除非特殊情况,不然必须递交。
4. 等法庭受理后,需要将申请的文件还有法庭反馈的一些其他文件递交给对方本人,再证明对方本人已收到了你的申请。
这之后就开启了漫长的法庭程序了。程序中会有很多的听证会和法庭的更近检查看案子到了哪一步了,是否是否双方该递交的材料都递交了,有没有额外需要处理的问题比如任何一方不肯披露的文件,或者需要紧急先处理卖掉的财产,给予适当的排期。当双方可以发的证据都递交后,法庭也会让双方考虑是否要通过法庭开一个调解会,由法官做调解员,还是直接开庭。当然,如果选择了调解但是调解没有成功,那么还是会进入正式开庭的通道。
开庭也分很多种不同的形式,但我就不和大家介绍那么多了。还是希望大家可以的话尽量达成共识,而不需要走到上庭的那一步。
如果真的到了需要上庭的那一步,建议直接与我们 K3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