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移民澳洲,会成为二等公民么?
在一部分国人眼中,移民并不是一个非常受待见的群体,从某些评论中给我戴过的那些帽子就可见一斑——“香蕉人”算是含蓄的,“卖国贼”、“白眼狼”、“跪舔狗”才算是痛快地骂出了他们的心声。
一个人出国的时间越长,看问题越是能够跳出原有的视野。事到如今,谈肤色、谈民族、谈祖国、谈猫谈狗都已经不能伤害我半分。每当有这样的帽子当头砸来,我都能跟大难临头时的人民群众一样情绪稳定。
但是有一顶帽子,我还是忍不住要试着往头上按一下,看看合不合适。这顶帽子就是“二等公民”。
移民以后,我是不是就从一等公民降格为二等公民了呢?在下这个结论之前,我觉得至少应该做三件事:
2.证明我在国内是“一等公民”。
3.证明我在澳洲是“二等公民”。
在国外,人人在互联网上都有一个答疑解惑的好基友——维基百合。为此,我就搜了一下Second-class citizen这个词条,里面关于公民身份的分类有这么几种:
一、完整平等公民身份(Full and equal citizenship)
二、非完整公民身份(Less-than-whole citizenship)
三、二等公民身份(Second-class citizenry)
四、非公民身份(Non-citizens)
五、不法分子和罪犯(Outlaws, criminals) 我们所说的“一等公民”是指第一种,“二等公民”是指第三种。 而第二种,属于一种中间态,拥有绝大部分的公民权利,但在某些领域受到歧视。比较典型的就是一些国家的同性恋群体。 那么,我在国内属于一等公民吗?我可以今天落户北京上海,明天落户大理丽江吗?我不管是科长还是处长,可以不上交护照么?我不管在哪里生病,都可以自信地出示医保卡吗?我可以选自己做人民代表吗? 写下这几个问题的答案以后,我觉得自己都没脸说自己是一等公民。 第三个问题是,我在澳洲属于二等公民么? 严格来说,我没有入籍,并非澳洲公民,只能属于永久居民,所以只能归为第四类“非公民身份”。 那么,已经入籍的华人朋友们,你觉得你们属于二等公民么?你们在语言、宗教、教育、财产权等方方面面的权利受到什么限制了么?是twitter被删了,金刚经下架了,春节遭抵制了,还是房产证没名字上不了学了? 这样分析下来,移民到底是让公民等级升格还是降格了?我中年油腻肥肠入脑,还真是越想越糊涂了。 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认为出国就是来做二等公民呢?我觉得还是丛林思维在作祟。 在丛林社会里撕咬久了,自己也就成了动物世界的一员,然后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是人生唯一的幸福源泉。 你看看你们这些移民,不就是去国外做“外地人”么?跟“本地人”相比难道不是二等公民? 你看看你们这些移民,就算找到工作也就是做做搬砖民工而已,从此看人眼色升迁无望,跟白人领导相比难道不是二等公民? 你看看你们这些移民,也只能让孩子考个OC班、精英学校,跟贵族私校相比难道不是二等公民? 之前文章的留言中有人说澳洲的房价会歧视人,背后其实也就是“买不起房子就低人一等“这样的逻辑。 他们在“特权社会”呆惯了,就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放进各种各样的歧视链,以为本地人对外地人就可以鄙视嫌弃,领导就可以对员工颐指气使,富二代就可以对屌丝趾高气昂。 来到“平权社会”以后,特权的消失让他们无所适从,再也没法找到把人踩在脚底下的快感,所以只能憋屈地做一个卑微的“二等公民”。 他们永远都不会明白,卑微也是可以有尊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