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为追求公平而开征资本利得税,属缘木求鱼
后花园9月30日援引RNZ报道
在新西兰,资本利得税的争论再次涌现。奥克兰理工大学高级研究员Richard Meade用一个模拟场景,解释了资本利得税在公平性上的缺陷,文章如下:
新西兰已经有一些类型的资本利得税,例如明线测试(对两年内买卖的住宅用地征税)和对其他各种活动的征税。因此,争论更多的是关于扩大资本利得税,而不是引入新税。
ANZ银行首席执行官Antonia Watson本周引发了骚动,她认为,既然人们投资住房是为了实现资本利得,那么这些收益就应该征税。
这遭到了政府的严厉斥责。但工党也对此表示了支持,工党认为,税收是新西兰下次大选的重要问题。
尽管政府反对,但税务局IRD正在就如何应对养老金和医疗保健资金等长期挑战咨询公众和专家,资本利得税已被列为选项之一。
资本利得税的支持者还认为,有必要建立更公平的税收制度,而不是依靠通过商品和服务税 (GST) 对人们的收入和消费征税。
那么,对包括资本利得在内的所有来源收入征税是否更公平?从表面上看,答案显然是“是”。
但仔细对比会发现,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假设纳税人杰克和吉尔都是 21 岁,两人拥有相同的资质、工作和预期终生薪水,都计划在 65 岁退休,为了简化情境,假设两人当下没有任何储蓄,也没有 Kiwisaver 账户。
两人都没有结婚生子,一辈子都租住同类型的公寓,租金也一样。
两人的区别在于,在日后的生活中,杰克是个派对狂人,他花光了每一分钱。相比之下,吉尔将税后收入的四分之一存起来,适当牺牲消费,为退休后的生活打基础。
她的一些储蓄产生了应税现金回报,也产生了资本收益,这些收益要么像其他收入一样被全额征税(按吉尔的边际税率),要么根本不征税。
假设21岁的杰克和吉尔税前年薪均为 5 万纽币,吉尔的储蓄产生应税的 2% 年度现金收入(每年分配)和 4% 年度资本收益(每年再投资,无论是否应纳税)。
在这些假设下,吉尔积累了 150 万纽币的退休储备金,而杰克退休后却一无所获。
由于吉尔的收入来自储蓄和工资,因此她一生缴纳的所得税比杰克多。如果没有资本利得税,她的纳税额会多出三分之一以上,如果征收资本利得税,会多出一倍以上。
相比之下,杰克缴纳的终身税较少,但退休前的生活水平比吉尔高得多。
公平问题
这表明,对资本利得征税并不明显比不征税更公平。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储蓄选择导致一生对税收体系的贡献不同。
因此,如果要就资本利得税进行辩论,可能需要对“公平”有一个更全面的定义,并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待激励退休储蓄的活动。
新西兰与其他发达国家在资本利得征税方面步调不一。但新西兰的税收制度对退休储蓄的激励作用也很落后,许多新西兰人通过免税的住宅物业资本利得为退休储蓄,这并没有错。
如果扩大资本利得税的范围会关闭这条途径,那么还能如何鼓励人们为退休储蓄,并减轻未来给税收体系带来的负担呢?
责编:char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