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成功学:那些靠抄袭成功的人们
如果要问做自媒体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那么一定是「涨粉」。
流量当道的今天,不管在哪个平台,或者哪个领域,只要「粉丝」够多,就绝对不愁「变现」。
因此,为了掌握这个打开金库大门的钥匙,内容创作者们可谓绞尽脑汁。但他们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辛苦,因为只需要仅仅 2000 块,就能轻松成为 500 万粉丝的微博大号,月入 10 万不在话下。
看起来荒诞,其实是真实发生的故事。
2015 年以来,一系列名为「知乎大 X」的账号通过截图和搬运知乎上的高赞答案到微博,短时间内就跻身百万博主之列。
一年后,在获得首批 7 位「回答内容作品」权利人亲笔签署的版权维护授权书后,知乎正式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对知乎大神等一系列微博营销账号提起版权诉讼,并邀请 10 位热心知乎用户进行协助。
当时知乎内部一片欢腾,几乎所有用户都认为,借助法律的武器,这些盗用他人成果的营销号的末日来了。
近日疑似法院判决结果已出。在努力了三年以后,判决确实站在了「正义」这一边——只不过这个正义,只值 2000 元。
而曾经的「知乎大神」,现在的「大神说」,依然坐拥 500 万粉丝,在微博快乐地做着广告。两千块的赔偿,大约还不及其一条广告的十分之一收入吧。
这个世界上,简直没有比抄袭和侵权更划算的买卖了。
第一次把「抄袭也能成功」的概念深深印入全国人民脑海的,还是商业奇才郭敬明。
2002 年,郭敬明把自己的小说短篇小说《幻城》寄给萌芽杂志,成为了当月最佳。春风文艺出版社的编辑时祥选特地从辽宁飞到上海,找到了当时刚上大学的郭敬明,仅仅花了几万块就买下了《幻城》的版权。
初入上海的郭敬明被这一笔「巨款」砸懵了。几个月后小说出版,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和《萌芽》的共同运作下,席卷了整个中学生市场。据说春风文艺出版社一次性就赚了 2000 万,如果按照版税分成,郭敬明就因为这次年轻的冲动,损失了两百多万。
教训总是能深刻地改变一个人,这个经历奠定了郭敬明对于商业最基本的理解:只有挣到钱才是成功。
作为传统出版社,春风文艺的编辑们显然没有看过在动漫节赫赫有名的团体 clamp 的作品,不然他们会轻易地发现这位新锐才子的大作对《圣传》有相当明显的借鉴。即使构不成抄袭,也能一窥郭敬明的本性。很快,他们就为这个疏忽付出了代价。
在《幻城》大获成功后,郭敬明俨然成了「韩寒第二」,80 后作家的新一位代表人物。春风文艺出版社继续与其合作出版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依旧大获成功,轻松登顶 2004 年全国文学类畅销书第一名。春风文艺也凭借郭敬明的两部作品,跻身青春文学市场的排头兵。
《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后不久,就有网站刊登了《郭敬明新作〈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窃他人作品》的文章。作家庄羽称这部作品对其 2002 年创作的《圈里圈外》进行了大量抄袭,并于 2004 年的 12 月将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只要稍微翻看一下两部作品就能知道,《梦》对《圈》的抄袭可以说是肆无忌惮。即使以最低限度的标准来看,郭敬明也是个赤裸裸的抄袭犯。
案子并不复杂,证据确凿,法院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 20 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并在报纸上道歉。
春风文艺就此和郭敬明分道扬镳,本以为事件尘埃落定,郭敬明却做出了至今都深刻影响着出版界的行为——拒绝承认抄袭。一审判决后,郭敬明选择继续上诉,把一件板上钉钉的抄袭事件硬生生拖了两年,最后法院维持原判,并追加了对庄羽的一万元精神损失费。
抄袭,对于任何作家来讲,都是致命的打击。本以为这颗新星会就此坠落,事情却远超人们预料。在所有公开场合和报道中,郭敬明都拒绝道歉,并坚称自己没有抄袭。重要的是,因为青春文学积累的大量年轻粉丝也坚定地站在他那边,给了他敢于无耻的力量。
一个靠抄袭起家的作家,不仅并未被抄袭打倒。相反事情过后,凭借着抄袭作品的声望,一步步走向成功,直到今天。
他更是一手缔造了一种「抄袭无罪」的粉丝文化。因为有法律为证,他的粉丝们已经不得不承认抄袭的事实。但是,他们总能通过「虽然他抄袭了,但比原作(庄羽)写得好,并且成功了」来为其开罪,只要质疑郭敬明的人,一律被打成「嫉妒」。
郭敬明不是第一个抄袭并且依靠抄袭获得成功的人,但是他开启了「抄袭无罪」的大门。
《幻城》让郭敬明声名鹊起,成为 80 后标志性人物的时候,25 岁的于正刚刚在上海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编剧了自己首部作品《带我飞,带我走》。
虽然比不上郭敬明的少年得志,于正的编剧生涯始终走在同龄人的前面。2011 年的一部《宫锁心玉》,不仅扶正了话题女王杨幂电视剧一姐的地位,捧红了冯绍峰,还为自己的事业打开了新的篇章。
康熙、雍正父子大约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家事在几百年后成就了一批写手,供人品玩和追逐。
《宫》系列奠定了于正在古装电视剧里的编剧地位。按照内地惯例,当一个编剧具备了带红作品、演员,缔造现象级收视率的影响力以后,就会将他的作品用其名字命名。在于正剧之前,只有海岩和琼瑶获得过如此殊荣。
「xx 剧」的成功基本都逃不过言情类,只不过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海岩剧喜欢加入犯罪元素,且主角大多结局不好,琼瑶剧则永远少不了苦情、眼泪和咆哮。相比之下,于正剧更加简单粗暴,直接用俊男美女+古装+抄袭的公式,进行了批量生产。
于正的抄袭非常聪明,特别擅长将好几个作品里的重要段落合并到一个剧集里,加上电视剧和书籍之间界定的困难,虽然时常被网友扒皮,却屡屡为自己洗脱嫌疑。面对抄袭的指责,于正甚至搬出了抄袭界的前辈郭敬明为自己洗白。
话音未落,琼瑶就一巴掌扇到了他的脸上。2014 年,正当宫系列的第三部《宫锁连城》热播时,琼瑶起诉于正侵犯了其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当年圣诞节,法院便判决于正公开向琼瑶道歉,五家被告一共需赔付 500 万元,给于正送上了一份圣诞惊喜。
虽然年长郭敬明六岁,但是在抄袭这件事情上,于正显然是郭敬明的学生。500 万的赔付比起庄羽当年的 20 万高出不少,比起于正靠抄袭所获利,其实也就是九牛一毛。
面对法院的判决,于正继承了郭敬明死不认账的优良传统,赔钱可以,但坚决不道歉,也不承认抄袭。
随后业内掀起对于正的讨伐,编剧李亚玲曾透露于正告诉他的抄袭法则:只要每次抄袭不超过 20%,比如把 20 集的戏全抄了扩充成 100 集,法院就不会追究了。比起当年稚嫩的郭敬明,于正在抄袭上玩出了新的花样。
于正抄袭最后能获得一个较为公正的结果,一部分原因还是琼瑶影响力强大。相比之下,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维权之路,就要艰难许多。
女频小说向来是抄袭的重灾区。分别上映于 2016 和 2017 年的大热古装剧《锦绣未央》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原著,早在连载时便被读者扒出抄袭,最后依然堂而皇之地被改编成电视剧。
其中《锦绣未央》更是开创了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抄袭方式,据统计,这一部作品涉嫌抄袭的对象多达 200 本小说。因为涉及到的创作者太多,无论是证据的收集还是上诉的方式都变得特别复杂。最终,只有 11 名作者下定决心诉讼。
直到今年 7 月,北京市朝阳法院才依法对《锦绣未央》涉嫌抄袭进行一审宣判,共计赔偿 12 位作者 78 万元。
通过将多名创作者的心血进行拼凑创作成自己的作品,再和影视公司合作获取数百万的利润,最后经过几年的折腾,赔几十万给抄袭对象,怎么算,都是一项风险低,回报高的完美理财方式。
于正虽然是电视剧抄袭界里的一哥,他的 20% 抄袭方法论虽然省去了很多风险,但有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依然经不住原创者的诉讼。尤其碰上琼瑶阿姨这种江湖地位的人物,就免不了输了官司。
针对这一点,《爱情公寓》就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规避方法,那就是抄国外的作品。
2009 年,《爱情公寓 1》登陆江西卫视,其实收视率并不算好,只有 0.4 左右,第二季受制于播放时段收视率也一般。直到三年后第三季开播,突然引发狂潮,第一天百度搜索指数就达到惊人的 305 万,成为了当年最火热的电视剧。连带的一众主演也跟着大火,其中最出名的大概就是陈赫,直到现在都没摆脱「曾小贤」这个角色的影子。
《爱情公寓》的逆袭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多年以来国内都没有以年轻人为主体的都市情景喜剧,《爱情公寓》填补了这个品类的空白。第二是虽然第一二季的收视率虽然不高,但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年轻死忠粉,这批人在三年后进入大学迎来了爆发期。第三则得益于互联网,2012 年中国的社交网络和移动互联网都开始起飞,相当程度上助长了《爱情公寓 3》的关注。
事物都有两面性。《爱 3》的火热带动了前两季的同时,也引来了关于抄袭的指责。一开始是《生活大爆炸》的粉丝们批评《爱情公寓》对于《生活大爆炸》多个桥段的挪用,紧接着被扒出抄袭了《老爸老妈浪漫史》、《IT 狂人》、《老友记》等多部美剧。
诚然,大部分讲述年轻人的都市情景喜剧都借用了《老友记》的套路,但是像《爱情公寓》这样,雷同台词高达 1300 多处,非原创故事线 20 条,甚至照搬了 4 集美剧的作品,就绝无仅有了。这已经无法单纯地用抄袭来概括,网友直接冠名为「汉化」。
比起于正,《爱情公寓》的聪明之处在于抄袭的基本都是美剧。第一季刚刚开播时,国内的美剧观众还在少数,只是没想到《生活大爆炸》在国内掀起热潮,《爱情公寓》的抄袭桥段就被轻易看穿了。实际上,《爱情公寓》最大的抄袭对象是《老爸老妈浪漫史》,只要稍微看过这两部作品的人,就能看出「汉化」是多么赤裸裸,其严重程度绝不亚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圈里圈外》的「借鉴」。
这么做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版权方申诉无门。虽然有外国媒体报道了这一事件,丢人丢到了国外。但是因为跨国诉讼的成本太高,手续复杂,一直也就没有人真正起诉过《爱情公寓》的抄袭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爱情公寓》抄袭是一个事实,却没法得到法律的证实。这就给了《爱情公寓》官方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主创团队一直声称自己只是「借鉴」,而不是抄袭。
粉丝们面对众多抄袭的铁证,还想出了一张民族牌。大意就是我们中国人就应该看中国人的电视剧,虽然《爱情公寓》有「借鉴」,但我们不管我们就是要支持。
这一下把所有中国人都要拉到「抄袭」帮凶的做法,也算独树一帜了。
可是这些粉丝们的拳拳之心并未得到官方的回报。
去年官方宣传《爱情公寓》电影版要上映的时候,粉丝们奔走相告,喜极而泣,纷纷表示要为自己的青春买一张电影票。结果走进电影院才发现自己被坑了,这部电影其实是一部盗墓主题的电影,跟《爱情公寓》没什么关系,只不过借了一个壳而已。发生在公寓里的故事,还不到影片的十分之一。
面对诓骗的指责,主创团队们不咸不淡地回应了一下,谎称是为了给粉丝们一个「惊喜」。由此可见粉丝们在《爱情公寓》主创的眼中,只不过是可爱的小韭菜罢了。
他们的镰刀也没有收起来,电影之后,又官宣《爱情公寓 5》即将到来,保证是原汁原味的《爱情公寓》。只是这一次,不知道又有多少美剧要惨遭毒手,又有多少脑残粉心甘情愿奉上智商税。
这类通过抄袭获取成功的故事,再写两万字大概也讲不完。譬如大张伟,多首作品都被证实是抄袭国外歌曲,依然靠着讨喜的人设活跃在公众面前,挣着数不尽的钞票。
这些抄袭事件,只要稍加关注过原著,对比过作品,只要有眼睛,有耳朵,就能轻易得出结论。故事的结尾,有的得到了法律的判罚,有的则没有,大多数维权者只能经过数年的努力,换来一份远不及抄袭者从中获利的赔偿。
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抄袭者们都活得很好。至今,我们没有见过一个被抄袭打倒的人。如果用世俗的标准去判断,答案显得有些残酷——每一个抄袭者,都获得了成功。
这就是抄袭者源源不绝的原因,堪称。面对抄袭的指责,抄袭者往往遵循着的三步走,死皮赖脸地继续在行业里发光发热,还有粉丝们帮忙洗地。
既然作恶的成本如此之低,抄袭的现象不仅不会根绝,相反在未来一定会愈演愈烈。毕竟,成功如此简单,只要抄袭就行了,抄得越多越好,抄得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