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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加入的《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新西兰作者: KANNZ
新西兰加入的《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摘要新西兰是国籍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之一,该公约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荷兰海牙订立并生效……

新西兰是国籍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之一,该公约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荷兰海牙订立并生效。由于中国大陆与海牙的关系不是那么的好,所以在国内的媒体上关于海牙国际法院的一些东西属于“若即若离”的样子。新西兰是一个小国家,但是新西兰在参与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都表现的比较积极,所以国际法庭制定的法律和公约、站长所知道的、新西兰政府都遵守。

《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或《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 on the Civi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 or Hague Abduction Convention)是一项在1980年10月25日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订立的多边条约,1983年12月1日在签署国之间生效。公约在国际范围上保护16岁以下的儿童免遭非法带走或扣留,并制定民事程序以保证儿童迅速返回惯常居所地国家。截至2011年4月,已经有84个国家加入《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如果新西兰国籍的儿童被诱拐到目前的八十四个成员国之一,那么新西兰警方将会发出指令要求当地的警方尽最大努力寻找儿童的下落。诱拐这件事情并不限于不认识的人把孩子拐走的情况,例如夫妻打官司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或者其它的亲戚在未经父母许可的情况下,如果将孩子带出新西兰国境,都属于被该公约管辖的范畴。不过如果孩子被带到成员国之外的国家或者地区,那么追查孩子下落就显得比较麻烦了。

如果你生活在新西兰,孩子拥有新西兰国籍,并且夫妻双方的关系可能已经走到了尽头;如果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感觉对方可能将孩子趁自己不备的时候带离,那么可以先行向自己的律师进行沟通,并且由律师向新西兰的警方以及新西兰的边检部门进行提前声明,把孩子的信息加入“离境危险名单”之中,这样,即便另一方未经许可将孩子带到飞机场,边检人员也会将孩子留下,不允许出境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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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source: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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