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厉风行!中国政府围堵地下钱庄,澳洲房市闻声颤抖
前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政府逐步加紧了外汇管制,中国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出海”行为也显得越来越困难重重。
事实上,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近日公报中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度银行累计结汇125160亿元人民币(等值18916亿美元),累计售汇129060亿元人民币(等值1947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900亿元人民币(等值560亿美元)。
也就是说,明面上,在去年一共有560亿美元的资金流向海外。
而根据中国社科院的数据,在外汇流失顶峰时期的2015 - 2016年,短短两年时间内,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的资本外流曾高达1.28万亿美元
虽然这些官方数据只是近年来中国流向境外的庞大资本数额的冰山一角,数据的背后,是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出炉、越收越紧的一条条外汇管制条规 。
2017年1月,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新规,在维持5万美元购汇限额的同时,要求购汇人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并且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和证券投资。
2018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又规定(《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限额10万人民币
2018年6月,中国公民在银行存取外汇现钞每人每日限额从1万美元下调到5000美元
2018年10月,政府部门发布新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客户当日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交易5万人民币、转账20万人民币以上将被央行直接监管。监管范围除了银行之外,还包括了支付宝、微信、百度钱包等非银行支付机构。
而赶在中国农历新年的钟声敲响之前,中国两高司法又联合发布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与量刑标准,并宣布自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条例。
1.中国两高司法再出新规,重惩地下钱庄
1月3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方面,《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对非法经营罪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同时,《解释》还以“数额+情节”的形式,规定了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4种情形。具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且非法经营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 可认定为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城市金融报2月1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解释》的出台,旨在为中国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金融安全。
该负责人补充,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属于《解释》的重点打击对象。
近年来,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等涉地下钱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涉及地下钱庄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资金跨境兑付导致巨额资本从中国流向海外。
尤其在广东、深圳等毗邻香港的沿海地区,地下钱庄的存在其实“颇有渊源”,常年活跃且屡禁不止。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通过换侨汇积累外汇储备,而广东潮汕地区华侨众多,而深圳又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于是以侨汇生意为基础的潮汕人在深圳便形成了一条外汇兑换的产业链,俗称“地下钱庄”,并一直延续至今。
“地下钱庄”的交易手段主要包括:较为传统的以境内直接交易形式实施的倒买倒卖外汇行为,以及当前常见的以境内外“对敲”方式进行资金跨国(境)兑付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某知情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中透露:
“最原始的‘换汇’方法是夹带现金,有些国家对出入境夹带现金额度有限制,一种方式是通过人海战术多次往返,另一种就是通过特殊通道夹带,直接偷渡运送,逃过检查,深圳和香港隔着一条河,‘水客’做起来就比较方便。”
该知情人士补充,“这种方式比较耗费人力,而最流行的则是‘账户对敲’。”
所谓“账户对敲”,是指“地下钱庄”在境内收取客户人民币,计算好汇率和佣金后,再通知境外合伙人将相应的外币划转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如果是在境外收取客户的外币,其操作手法则刚好相反。
这样,地下钱庄的境内账户和境外账户之间没有资金往来,表面上没有倒卖行为,实质上却完成了非法的换汇活动。这种模式更加方便不法分子将境内的资金转移到境外。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地下钱庄还开始采取虚拟货币的方式进行支付和购汇,从而更加具有隐蔽性,这也是《解释》出台的一个关键背景。
事实上,由于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极为隐蔽,中国地下钱庄的数量与具体流通的资金数额难以准确统计。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国公安部门与外汇局的通报中一窥一二。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3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打掉作案窝点500余个,涉案交易总金额逾9000亿元
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7》,2017年度共查处涉及地下钱庄交易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1400 余起,行政罚款数亿元人民币;其中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近百起,涉案金额数千亿元
从中国公安机关侦破的一些典型案件看,一些地方地下钱庄的经营已形成一定规模、且经手的资金额非常巨大。比如上个月刚在北京、澳门两地警方努力合作下破获的涉案金额达300余亿元
此前于2015年11月,浙江金华市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通过 NRA账户(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又称非居民账户)漏洞,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地下钱庄案件。据新华网报道,该案涉案金额达4100余亿元
警方缴获的部分口令卡和U盾 /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虽然《解释》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地下钱庄的经营者,但对于有大额购汇需求的海外华人购房者、以及有外汇收支需求的企业与个人而言,也无疑重重敲了一记警钟。
2.“紧箍咒”下,华人越来越难在澳洲置房
近年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个人逃汇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
从2018年外汇管理局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非法买卖外汇成为了个人外汇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根据《澳洲财经见闻》统计,2018年全年,外汇局共通报了13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36起涉案主体为个人,其中15起案由为非法买卖外汇,罚款金额共计3904.87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个案件罚款260.32万元。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信息
事实上,“购置海外房产”是个人非法买卖外汇向境外转移资产的主要目的之一。
2018年12月,外汇局通报了典型的个人外汇违法违规案例,其中“逃汇购房”的为数不少,包括:
2016年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此外,2018年12月6日外汇局的违规案例通报中,首次披露个人的外汇违规行为处罚信息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违规个人还被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曾负责中国外汇政策的前高级官员Guan Tao在AFR的采访中表示,“愈发收紧的法规,代表了(中国政府)对非法资本交易机构发出的严重警告,这也将影响中国的非法资本外流”。
澳洲本土的房地产开发商,代理商和会计师们声称,中国外汇管制法规的这些变化,进一步打击了中国买家对萎靡不振的澳洲房地产市场的兴趣,甚至还可能吓跑本打算走正常合法交易渠道的华人购房者 。
总部位于悉尼的会计师Jack Zhang向AFR指出,“大多数人都将会害怕转账,哪怕是合法的资金,因为担心资金会凭空消失或无法跟进。”
开发商们对此表示,这将放慢在澳大利亚以“人民币”付款的公寓交易速率。
当地代理商Home789的Walton Chu称,这将进一步打击海外买家的兴趣,尽管这些海外买家们之前早已受到了一连串在澳洲购置房产所需额外费用的重创。
事实上,有意购置澳大利亚房产的中国买家们,如今则纷纷陷入了“首尾夹击”、左右为难的处境:
一方面是中国外汇管制的不断加严,而另一方面则是澳洲贷款政策的不断收紧。
许多潜在购房者纷纷望而生畏,而那些已经付了首付的更是骑虎难下:如果选择继续支付,则接下来的处境将更为艰难;可是如果不支付,则意味着会损失首付、“割肉离场”。
“蚂蚁搬家”早已成过往,而不少曾指望房产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的中国买家们,最后却落得个“房财两空”。
比如去年房地产销售机构澳信(Ausin)的倒闭,导致了澳大利亚130个住宅房产结算失败,而逾百名华人购房者也表示由此遭受了数百万澳元的巨大损失。(点击阅读更多《澳信中国再曝新消息!负责人秘密转移资金,血汗钱找谁讨还?》)
他们根本无法预料,这家曾经业绩辉煌、曾备受华人买家们追捧的“澳洲楼花大鳄”,会“触礁”得如此突然。
某位曾在澳信工作过的员工在网上透露,“一直到2016年上半年,澳信一直都是卖楼花的总冠军。虽然几家大行的销量是超过澳信的,但是大行并不直接销售,而是充当了渠道管理的角色,而澳信却是真刀实枪的赤膊上阵,用自己的销售团队进行推销。那时候,一年卖掉三四千套房子是很正常的,按5%的佣金来算,一年的账面收入就是一亿多澳币 。 ”
其中一些客户告诉AFR,他们直接向澳信付了买房的全款,因为他们不知道还能怎么把资金转移出中国,而且也无法从澳大利亚银行获得抵押贷款。
显而易见的是,澳信不但向中国买家收取了佣金,同时还承担了中国买家绕过资本外流管制、将资金转入澳洲的渠道。而随着澳信这条路被堵死之后,灵敏的市场反应早已嗅出了其他渠道的存在。
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市场反应
中国有句俗语,“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在澳洲房市严峻的局势之下,为了吸引中国购房者,甚至有澳洲开发商打出了“接受人民币付款”的创新策略。
据AFR近日报道,由于在 Burwood的Glengarry Avenue的联排别墅销售进展缓慢,该开发商近期开始通过其主要代理商Kollins Property Investment向数据库中的客户发送私人报价,并在发给客户的电子邮件中称:“客户可以在中国支付人民币。”
这种付款方式允许买家向在中国办事处账户付款,而无需向澳大利亚汇款。
Kollins的Kelvin Ng对此表示,“虽然这样的支付方式不常见,但开发商正试图吸引更多客户。一般来说,虽然开发商现在对市场不满意,但我们对未来的销售仍持乐观态度。”
除此之外,一些中国买家也开始转向银行的“内存外贷”业务。
比如中国银行内存外贷的"财融通"服务,客户可以在中国境内的中行存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然后中银香港可以在香港为这名客户发放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用于投资移民有关的金融投资。
中银“财户通” 还可以为中国大陆客户提供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见证开户业务,客户不用亲身前往就可以通过中行网点申请预先开立海外当地账户 。
除了中行,其他银行的私人银行也纷纷将跨境金融服务作为服务高端客户的重点,采取境内存款或代管资产、境外放款的方式为客户在境外融资、投资固定资产或资本市场提供便利。
当然,私人银行门槛较高,都在600万元以上,工行和中行的门槛是800万元人民币,招行则为1000万元。
但“内存外贷”就不一定没有风险。据了解,不同银行在具体审批手续和时长上有所区别。银行业内部人士透露:“很多银行在办理此业务时,对贷款原因会严格审核。而对于国内的存款,需要客户提供合法收入来源证明。很多人就卡在证明上。”
此外, 在“内存外贷”的过程中,还有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即有出现政策性风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