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观察:新西兰产权类型介绍
永久产权或独立产权(FEE SIMPLE OR FREEHOLD)
FREEHOLD是新西兰一种最为普遍的产权形式,也是享有相关地产权益最多和最完整的一个。在该产权下,产权归个人所有,业主可以将房产随意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购买者在买下房产的同时也买下了所占的土地,拥有权是永久性的。在获得议会批准后可对土地进行分割,或者对房屋进行改造、扩建和拆除等。
相互租借产权(CROSS LEASE)
如果您买下的是一套CROSS LEASE的房产,意味着您不是这块土地上的唯一业主。简单的说,一个典型的CROSS LEASE的结构是,一块地整体有一个FEE SIMPLE的TITLE,这块地上的所有两个或以上的产权人共同登记为这个FEE SIMPLE的产权人,每个产权人有固定的产权份额,但是所有产权人的份额在一起成为一个产权、具体产权份额是不可分割出去的。然后产权人集体作为LANDLORD和每个单独的产权人签订一个统一的租约,期限为999年,每个产权人对于自己房子所占据的面积根据LEASE享有LEASEHOLD产权。产权文件中将标明您与其他业主的权属关系,包括车道、花园及绿地等等。它的优势在于,与永久产权的房产差异不大,而且如果您在这块土地上的权益受损,其他业主还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弊端在于,如果您想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改造和扩建,必须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而房屋的建造规格也需要符合政府的规定。
租借产权(LEASEHOLD)
LEASEHOLD通常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业主将房产或土地租借给另一个人,在固定的租约下(可续约),租金将按期支付给土地的业主。弊端在于金额会依据市价而变化。另外,leasehold也可能会有其他的使用限制,例如房产的地税、保险和维修费用等需要由业主来支付,因此出价前建议先咨询律师。
UNIT TITLE
UNIT TITLE是特定立法的产物,产生于1970年代。如今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UNITTITLE地产,特别是广泛应用在UNIT,APARTMENT, TOWNHOUSE以及一些商业地产等等。UNIT TITLE不仅能够实现地产的平面分割,而且能够划分多层建筑的立体空间的权属。每个UNIT DEVELOPMENT要有一个UNIT PLAN,要有一个全体UNIT业主组成的BODY CORPORATE。每个业主根据自己的OWNERSHIP INTEREST行使投票权。BODY CORPORATE 有法定职能和议事规则,对于UNIT业主提出要求和限制,对于公共部位的养护使用做出规定。买方律师应该对TITLE特别是BODY CORPORATE的规则进行仔细的审阅,并向客户提供解释和意见。卖方律师需要查对各项事务,并且向买方提供法律要求的证书来披露相关信息。新的UNIT TITLE法案已经于2011年6月生效。相比旧的1972年的UNIT TITLES法案来说,这个新法律的规定更为详尽和完善。比如,在公共部位的管理和维护上规定更加完善,在UNIT DEVELOPMENT的创立上更加灵活,在BODY CORPORATE的规则和议事程序上更加实际和有效,在UNIT TITLE房产的买卖上有更多的对于买方的保护和卖方的信息披露义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