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恐无法兑现气候承诺,新-欧自贸协定也受波及
后花园11月14日援引RNZ报道
如果新西兰背弃其在《巴黎协定》中的承诺,可能将同时违反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协定。
新欧自由贸易协定有望于2024年生效,其中包括双方“有效实施”《巴黎协定》规定的2030年气候目标承诺。
新西兰的目标是将2005年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净削减50%,这相当于在10年内减少约1.5亿吨的排放量。
该计划将通过经济脱碳和从海外购买碳信用额来实现目标。
但国家党和优先党都不愿承诺在海外投入大笔资金,以实现2030年的目标,而行动党则根本无意追求这一目标。
国家党曾表示将实现目标,但没有说明如何在不大量购买海外碳信用额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当工党政府在2021年决定将其承诺提高约10个百分点时,购买碳信用额是设想中计划的一部分。
德国最高气候外交官、特使Jennifer Morgan称新欧自贸协定是一个“突破”,她希望其他国家也能效仿。她说,这将给双边以信心,保证大家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
两位气候专家:Chapman Tripp律所的律师Nicola Swan和Kate Wilson Butler表示,“有效履行”《巴黎协定》义务的要求对新西兰来说是一项重大承诺,因为迄今为止,新西兰倾向于避免在条约中签署承诺,以执行在国际上提出的气候目标。
该贸易协定已由欧盟和新西兰签署,但尚未得到两边国会的批准。根据该贸易协定的商定条款,双方必须“有效实施”《巴黎协定》(包括2030年目标),不得采取任何“实质性违背《巴黎协定》目标和宗旨”的行动或不作为。
两位律师表示,如果新西兰违反其在《巴黎协定》中的承诺,而欧盟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与国争端解决条款对此提出质疑,这些承诺可能会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尽管在实际操作中极不可能,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现新西兰采取措施“实质性地破坏”《巴黎协定》的目标,自由贸易协定允许欧盟最终向新西兰施压,要求赔偿。”
经济学家John Ballingall表示,让贸易协议中的气候内容具有约束力是新的做法,但意义重大。
另一项更为普遍的条款是,禁止各方为了促进贸易而削弱环境法。
John Ballingal也指出,制裁措施是最后的手段,只有在外交失败的情况下才会采取,但它们是向双方发出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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