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男子买“毒屋”!断墙残垣,一片狼藉!还没住就花了6万纽币……
后花园2019年11月13日援引NZ Herald报道
北岛一名男子买了一套房,还没住就花了6万纽币的装修费,这到底怎么回事?
通常来说,新买的房子都是干净明亮,但对Michael Burge而言并非如此。从图上看,他在Rotorua买的这套房入手时简直“不忍直视”。
厨房破败不堪,墙上各种破洞和下流图象,私人物品随处散落……
更恐怖的是,毒品检测显示,房子的所有房间都受到严重冰毒污染
原来,Michael买下的这套房子是被之前的租客糟蹋成这副模样
为了将房屋恢复到可出租的状态,Michael花了6万纽币进行装修。
“如今这个房子很漂亮。但我担心的是,政府计划要废除房东可以无理由停止租房合同的权利。
去年,时任住房部长Phil Twyford发布了一份讨论文件,提议废除房东可以提前90天无理由中止租赁合同的权利。
文件指出,对于那些想要稳定住房的租客而言,“无理由中止合同”的条款会给他们很大的压力,而且收到“驱逐令”的租客一般无权进行上诉。
但很多房东对此表示担心。
“如果出现租客毁坏房子或者不付租金的情况,我就会很担心。如果法律更改,对于我们房东而言会非常难。”
“一旦真的废除房东的这项权利,那么我们对房产的控制力就变得很小。整个社会就会走向一种趋势,没有人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损坏房屋(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新西兰房产投资者协会也反对取消房东“无理由终止租约”的权利,因为这样以来会加大物业管理的难度。
而且,提前90天的驱逐令一般都是业主的最后稻草,只有在业主与租客的关系彻底破裂时才会使用。
事实上,每年新西兰只有3%的租赁协议是通过发布“90天驱逐令”的方式中止的。而其中一半是因为,租客有反社会行为,对周围邻居构成了困扰。
如果,这一权利被废除,其实真正保护的就是这3%行为不良、干扰邻居生活的租客。
而房东在很多情况下将陷入被动——即便租客如何无礼、如何影响周围四邻的正常生活,业主都无权将他们赶走。
对于这个问题,您是如何看待的呢?政府到底应该维持还是废除房东“无理由中止租约“的权利呢?欢迎给我们留言,发表您的看法。 原文链接: https://www.nzherald.co.nz/property/news/article.cfm?c_id=8&objectid=12284444 (责编: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