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堕胎不再是犯罪!女性终于有权决定生与不生!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援引RNZ网站报道:新西兰,全球第一个赋予女性投票权的现代国家,一个多次由女性担任总理的国家……你一定不能想象,这个如此讲究“女权”的国家到了21世纪,仍然把堕胎归为一种罪名,被大写加粗的写进了“Crimes Act”法案里。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不能合法堕胎。如果你怀孕在20周以下,并且经过两名医生的诊断,判定继续怀孕将对孕妇的心理或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或婴儿有“严重残疾”的可能,或婴儿是乱伦的结果,或孕妇“极不正常”,比如年龄极小,或者是受到性侵,则可以进行合法堕胎。
如果你怀孕已经超过20周,那除非是继续怀孕将对母体心理、身体造成严重威胁,否则其余任何理由都无法获得合法堕胎,连婴儿畸形也不行。要堕只能去其他国家!
这种规定的无理之处在于,一个本来就已经心力憔悴需要堕胎的妇女,需要找医生检查(不是所有医生都支持你堕胎),然后在有“资质”的医师那里搞到堕胎证明,再然后去有堕胎执照的医院进行堕胎预约(轮到你,可能你已经怀孕超过20周不能堕了),最后在堕胎手术之前,会给你安排一次堕胎前心理咨询(我就是想堕,你能别这么多废话吗),再做一套检查确认你适合哪种方式的堕胎,最后才是做手术。
这一套流程下来,很多人都已经错过了20周前堕胎的法定时间,只能被迫生下孩子。
庆幸的是,现在这条恶霸法令终于有望被取消了,工党政府已经在积极行动。工党政府当初在大选时就曾承诺,一定会将堕胎“去罪化”,让女性能够自由的为自己的身体做出选择,而不用面对犯罪指控。
那些怀孕到一半发现老公劈腿的女性,那些没有抚养能力却意外怀孕的少女等等,终于有权力堕胎了,而不会被说成犯罪。
新西兰司法部长Andrew Little 已经要求新西兰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sion )提出3个方案,一旦被采用,那么堕胎就可以去罪化。
这意味着女性不需要再找2个医生来签字,也不需要走医生引荐程序,在哪里堕胎也没有限制。
法律委员会已经收到了3000多份公共反馈意见书,Andrew Little 将与同事商议之后做出决定。
【ref: https://www.radionz.co.nz/news/national/369524/abortion-not-a-crime-if-labour-delivers-on-law-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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