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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最全的LVR,以及政府出台政策只是为了"控制而不是下调房价"?!

房产લેખક: 夜晚数太阳
给你最全的LVR,以及政府出台政策只是为了"控制而不是下调房价"?!
સારાંશ第三版“Loan to Value”(我们口中常常提到的LVR贷款限速政策)本周发出补充条款(微信《房贷限制放松:投资为目的建新房将不再需四成首付》中也提到过)规定,10月1日以后,对于投资型买家新建住宅,贷款时将不再需要缴纳四成首付。此举宣布过后,市场上目前反响不大。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9月9日报道:昨天,我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名为《新西兰房价真实增幅全球第一,新限贷措施呼之欲出!》的文章中是这样写的:“根据莱坊国际(Knight Frank)发布的全球房价指数,新西兰荣登房价真实增长率榜首,增幅11%!”








时至今日,第三版“Loan to Value”(我们口中常常提到的LVR贷款限速政策)本周发出补充条款(微信《房贷限制放松:投资为目的建新房将不再需四成首付》中也提到过)规定,10月1日以后,对于投资型买家新建住宅,贷款时将不再需要缴纳四成首付。此举宣布过后,市场上目前反响不大。




话虽至此,新西兰央行这第三版LVR新政如果届时还是没能给房市“降温”(尽管央行本意主要是维护银行金融稳定,次要才是打击炒房者限制房价),那市场还是毫无反应吗?肯定不是。



这里先来插播一下这三版LVR政策的前身今世,回头再说正事。



“LVR”,是Loan-to-ValueRatio(贷款房价比)的缩写,是由新西兰储备银行公布的旨在为最高房屋贷款“设门槛”的举措,目前为止LVR一共有两个版本:



第一版是在2013年10月实施的,当时储备银行规定全国各地区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能将每年放款总数的10%拨给首付比例少于房价20%的购房者;话句话说,20%的首付比例是绝大多数人都要遵守的贷款首付比例;



第二版是在2015年(本来应该在10月,后改为)11月实施的,为了降低奥克兰房地产市场风险,储备银行按购买意图将房产类型分为三类,并分别给出了限贷举措:



1. 奥克兰投资房贷款:



被归为这一类的房地产投资者向商业银行贷款,需要将房价的30%作为首付才能顺利拿到银行预批,各家银行每年只能批给5%的投资者大于70%的放款比例;



2. 其他奥克兰房屋贷款:



属于这一类的房地产买家可以支付20%的首付就能满足银行的放款要求。想要拿到高于80%的贷款额?储备银行规定有10%的放款总数可以批给首付比例少于20%的购房者。也就是说,这一类跟2013年第一个版本如出一辙!



3. 奥克兰以外的房屋贷款:



被归在这一类的购房者也需要支付20%的首付,但与第二类不同的是,高于80%贷款比例可以最多占到放款总额的15%。



第三版是在今年7月19日宣布实施的。当时在经历上一轮跟中央政府“斡旋交锋”、“互踢皮球”后,央行“迫于压力”决定宣布上调LVR首付比例。



此次,央行出台的LVR新政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全国范围内至少95%的投资房贷款都需要投资者提供超过40%的首付款。现行政策是,仅奥克兰投资者需提供30%的首付,这部分贷款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5%;



2.全国范围内至少90%的自住房贷款都需要购房者提供至少20%的首付款。现行的政策(比较复杂)是,



其他奥克兰房屋贷款(除奥克兰投资房以外):



属于这一类的房地产买家可以支付20%的首付就能满足银行的放款要求。想要拿到高于80%的贷款额?央行规定有占放款总额10%的贷款可以批给首付比例少于20%的购房者;



奥克兰以外的房屋贷款:



被归在这一类的购房者也需要支付20%的首付,但与第二类不同的是,高于80%贷款比例的贷款可以最多占到放款总额的15%。



3.LVR新政对建造新房的贷款者,将继续给予豁免权(即不受LVR新政影响)。



英文有句老话讲“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转变成中文意思是“见多不怪”、“虱子多了不痒”。中文也有句老话叫做“事不过三”,很显然,这一次新政已经达到三次了。它能起到历史赋予它的使命的效果(使房价下滑)吗?



不尽然。



小编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认为它的安慰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不断出台效果甚微的政策也只是告诉人们央行正在努力解决问题,而且解决问题的手段并不单一。也就是我们口中常常会说的“聊胜于无”,毕竟,有总比没有好嘛!



当然,这并不是在吐槽说这次LVR新政一定就没有任何效果,小编在采访了多位房地产从业专家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新政会让过于火爆的奥克兰房产市场有一个“喘息”的机会,但长远来看还是治标不治本。



理由呢?



就像在《如果LVR新政和统一规划不能解决奥克兰的住房危机,那该怎么办?》中提到的那样:“从长期来看,40%的限制并不能从根本上限制住投资客。甚至就连拥有两套房产,一套投资一套自住的投资客都限制不了,制约力实在是很一般。”



所以,如果考虑到25年后Unitary Plan不能“如约”提供42.2万套新房,央行会不会考虑在不久的将来(一两年内)宣布实施贷款收入比(DTI)政策呢?



此前,央行行长就明确表示,目前市场上的住房危机和房地产泡沫并不是区区央行一家能用金融手段解决的。他呼吁政府也能站出来,在解决房源供需矛盾和房价居高不下这两个问题上出台一系列官方举措,抵御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房价暴跌,甚至于宏观经济的“硬着陆”。而且还指出央行目前正在深入讨论实施DTI新政的“可行性”,后者将与LVR新政一道发挥作用。



然后,在并未考虑在需求方实施更多限制措施,例如去除对投资者的税务优惠、禁止海外买家,或将“明线测试”延长至超过两年的前提下,本周二总理约翰基再一次表示(上一次是在今年5月),有必要的话不会排斥使用“贷款收入比”这种方法,“我们不希望看到房地产市场中有泡沫存在。”他表示自己预计房价的上涨将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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