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om两百万学区房引发奥克兰家庭财产争夺战!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10月11日援引Stuff报道:
Alwyn Kaye和Virginia Woolf是一对来自奥克兰的兄妹,两人已经60多岁,最近因一套位于中区Epsom的独栋别墅而反目成仇。
这套房产位于Epsom中部的一条无尾静街,拥有三间卧室,居住环境极佳。此外,该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易上高速、临近商圈。最重要的是,该房地处名校Auckland Grammar School的校区内,教育资源丰富。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该房的估价在$200万左右。
那么,这样一套价值高昂的房产到底是如何引发纠纷的?
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该房的历史渊源。
Alwyn Kaye和Virginia Woolf以及他们的父母Violet 和Noel Woolf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1981年11月,哥哥Alwyn Kaye决定移民加拿大,但在远赴北美之前,他决定先在奥克兰买套房,于是便在中区Epsom买下了这套三房别墅。该房当时的售价为$89,500。Alwyn Kaye在购房时先支付了$5000首付款。此后,Alwyn Kaye又为该房支付了两笔共计$45,000的贷款,这其中有$25,340是Alwyn Kaye的存款。此外还有一些是父母的赠与。
Alwyn Kaye和Virginia Woolf争议的焦点在于,妹妹Virginia Woolf认为,既然父母在哥哥买房时出了钱,那么父母也应该享有该房的所有权。不过,哥哥Alwyn Kaye认为父母的出资只是一种赠与,这套房子只属于他一个人,而在该房的产权文件上也确实只写着Alwyn Kaye一个人的名字。
此外,虽然在买房之初没有出钱,但Virginia Woolf表示自己曾签署了一份支付第二笔贷款的协议,而这令Virginia Woolf认为自己也应该成为该房的屋主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1982年7月,就在这套Epsom别墅交割几个月之后,Alwyn Kaye就前往加拿大定居,此后一直没有回新西兰。不过,在加拿大期间,Alwyn Kaye多次往新西兰汇款,为购买该房支付贷款。
在Alwyn Kaye离开新西兰之后,这套Epsom住宅就一直交由Virginia Woolf打理,Virginia Woolf自己住一间,并招来了两个租客。租客每周需要支付的租金为$45。Virginia Woolf每周则缴纳$55。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6年,在1988年,这套Epsom住宅的贷款终于还清了。不过,对于每周缴纳的$55,Virginia Woolf认为这是自己在履行支付第二笔贷款的协议,而Alwyn Kaye则声称这只是缴纳房租。
根据Virginia Woolf的说法,早在1983年自己就发现了这套住宅的产权文件上只写了Alwyn Kaye一个人的名字,而这让Virginia Woolf感到震惊和焦虑。在律师的帮助下,Virginia Woolf于1985年曾试图起草一份对房屋产权的附加说明,希望将自己和母亲的名字加到该房的所有人中,但最终不了了之。
而母亲Violet在2006年的去世,更让该房的所有人成为了一个说不清楚的悬案。需要注意的是,母亲Violet没有在遗嘱中交代关于Epsom房产所有权的问题,更没有将Virginia Woolf列为遗嘱执行人。
2006年8月,Virginia Woolf再次起草了一份对房屋产权的附加声明,声称自己对该房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同年9月,Virginia Woolf远赴英国工作,直到2008年4月才返回新西兰,而在此期间,她既没有通知屋主Alwyn Kaye,也没有将该房转租出去。这套Epsom住宅几乎空置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2014年8月,父亲Noel Woolf与世长辞。在去世前Noel Woolf将Virginia Woolf列为遗嘱执行人。不过,Noel Woolf并没有主张自己对Epsom房产的权利,而在遗嘱中,Noel Woolf也没有提到这套Epsom别墅。
面对Virginia Woolf的步步紧逼,屋主Alwyn Kaye开始绝地反击。从2015年3月开始,这对兄妹就该房的产权问题多次诉诸法律。Virginia Woolf根据对产权的附加说明主张自己对房产的所有权,而屋主Alwyn Kaye则试图证明附加声明的无效以及要求Virginia Woolf支付其长期居住所产生的房租。
Virginia Woolf认为,自己的父母至少拥有该房50%的所有权,而作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自己应该继承该房至少50%的所有权。而屋主Alwyn Kaye则一口咬定,当初购房时,整个家庭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因此自己是该房的唯一所有人。
最终,奥克兰高等法院支持了屋主Alwyn Kaye的观点。
“自1988年以来,Virginia Woolf在Alwyn Kaye的房子里免费住了30年,这充分说明Alwyn Kaye的慷慨。但Virginia Woolf却想要求更多本不属于她的权利,这是不可接受的。尽管Virginia Woolf为看管该房的确也有所付出,但考虑到她在其中所获得的利益(免费居住30年),这点付出也将不算什么了。”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Christine Gordon说道。
针对免费居住30年这一说法,Virginia Woolf的辩护律师曾声称,Virginia Woolf从中所获得的利益只有$70,200(根据1982年该房的租金水平:$45/周)。不过,这一观点遭到了法官Christine Gordon的驳斥。
“这一说法无疑是荒诞的。考虑到不断上涨的租金水平,我们认为Virginia Woolf在这30年中至少省下了$65万。”法官Christine Gordon说道。
最终,法庭对此案进行宣判,要求Virginia Woolf支付给屋主Alwyn Kaye高达$273,165.01的赔偿金,并在两个月内搬出这栋Epsom学区房。
【部分内容编译自Stuff】
原文链接:https://www.stuff.co.nz/business/property/107694990/sister-loses-2-million-auckland-home-in-longrunning-family-fe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