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IP不赚钱还追IP的商业逻辑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IP这件事。什么是 IP ?粗略地说,就是「知识产权」,用业内人更确切的话来说,叫「具有长期生命力和商业价值的跨媒介内容运营」。
自从 IP 这个概念火了之后,从前大家印象里少得可怜的稿费、版权费,顿时变得神秘莫测,身价倍增。互联网巨头, BAT 和各大视频网站都在高价囤积版权作品,一个网络小说作家的作品卖出百万,也不稀奇。
好比一栋房子, IP 只是粗糙地打了个基础,公司看中的可能是它的蓝图,也可能只是它的地理位置,实际房子卖得怎么样,还得看房地产商最终盖得怎么样,和提供什么样的增值服务。
再有一点,现在你看到的 IP 热大多集中在影视领域。简单来说,就是影视公司出钱,买了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的版权,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这不是不好,这种方式当然是赋予文学作品另一种形式的魅力,而且早已有之。
当然,这个通道刚开始是管用的。大家都很熟悉的电影《失恋 33 天》就是改编自网络小说,票房突破 3.5 亿元,原著作者自己主动跨过了 IP 的桥梁,还成为了《滚蛋吧!肿瘤君》的编剧。
宫斗戏的经典《后宫·甄嬛传》也是改编自网络小说,据说现在已经成了很多电视台在寒暑假对抗湖南台《还珠格格》的保留剧目,配套的漫画、戏曲、游戏也深受女性朋友们的欢迎。
这种「明知 IP 不万能还追 IP 」的行为,在行为金融学上,有一个关于投资的分析,解释了这件事。就是,人的投资决策取决于两点,一是情绪,二是推理。人们对IP的期待,实际上就是「情绪+推理」。
从推理上说,这些公司看到了中外成功的 IP 操作先例,也能够承担 IP 失败的风险,或者说乐于冒险,对国内的影视产业链相当了解,自认为已经算好了每一步。
二者一叠加,风险肯定是有的,但盈利的冲动和推动力更大,所以这些公司就依然做着大家眼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了。
总而言之, IP 不是个容易操作的东西,跟我们盖房子、种树一样,买下版权只不过是最简单的第一步,之后的细心照顾和塑造,才是能让 IP 真正变成摇钱树的成功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