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税能否担起调解收入分配的重任
房产
Summary8月3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中国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的文章。文章称,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应给予肯定,中国税制中直接税比重过低、地方税体系还不成型、国民经济中房地产调控需要体现出治本水准、收入分配差距扩需有效抑 ...
8月3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中国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的文章。文章称,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应给予肯定,中国税制中直接税比重过低、地方税体系还不成型、国民经济中房地产调控需要体现出治本水准、收入分配差距扩需有效抑制,这四个突出问题使房产税将在未来产生不可忽视的正面影响。 贾康的观点无疑代表了部分专家的意见。
贾康认为,从增加中国直接税比重方面看,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操作空间不大,遗产和赠与税也很难有作为,因此增加直接税的重任必将落在房地产税的头上。
贾康指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是与财产分布状态的差距扩大分不开的,而且两方面相互激励。人们所谈论的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成因之一是由不动产实际分布情况所致,房产税作为不动产的税种,应该发挥调解收入分配以及再分配的作用.
中国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目前已经接近0.5,中国民众对收入分配的改革呼声十分强烈.但在税收方面,能运用的税收调节工具却相当有限。
贾康称,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更需要税收体制改革来配合。由于地方政府没有成型的地方税收体系,也就没有了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作支撑,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出实行土地财政政策,很多隐性负债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完善房地产税对解决地方税收体系的财源问题也有重大意义。
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之一,目前,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两市开始试点,税率介于0.4-1.2%之间,上海房地产税率只针对新增购房,而重庆则囊括了存量和增量的高档商品房。不过,从今年1月份在上海市和重庆市启动的试点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三个月的税收额还不及一套房价,专家认为,房产税的“威慑效应”尚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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