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首例!3人争夺奥克兰西区房产,竟然都是“夫妻关系”,猜猜法官怎么判?
后花园2020年5月22日援引nzherald网站报道:近日,奥克兰发生了一起房产纠纷案,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涉案3人竟是一段三角恋关系。
据悉,这是新西兰首例此类案例。
高院判定,财产关系法(Property Relationships Act,简称PRA)并不适用于多重伴侣的情况。
另外,审理此案的法官Anne Hinton表示,家庭法院(Family Court)也不能受理这样的案件。
说到这段不同寻常的三角恋,要从1999年说起。
Lilach Paul和 Brett
Paul在1993年步入婚姻殿堂,但到了1999年,Lilach 认识了 Fiona Mead,后者火速在2002年与这对夫妻“组建了3角关系”。
他们3人最后搬进了Mead位于Kumeu的物业,当时该物业的总价为533,000纽币,Mead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并缴纳了4万纽币的首付。
他们3人在这里生活长达15年,大部分时间都同住一间卧室、同睡一张床。
据悉,Mead是兽医,Brett在家里经营着彩弹游戏的生意,Lilach则是艺术家,并与Brett一道打理一个除草生意。他们3人都以自己不同的方式为家庭做出了贡献。
然而,2017年,Lilach离开了Mead 和 Brett。Brett 和 Mead最终也在2018年分手了,剩下Mead独自居住在Kumeu物业中,当时的房价已涨至210万纽币。
去年,Lilach向家庭法院申请,希望法官裁定他们3人的产权占比,并提出自己想争夺三分之一的产权。随后,家庭法院将此案提交给了高院。
今天,高院在裁决结果中指出,多重恋爱关系不受法案认可,因为财产关系法涵盖的所有关系——包括婚姻和民事结合——都被定义为两人之间的关系。
法官指出,由于Fiona是两段关系的参与者,因此她享有50%的产权,而Lilach 和
Brett应该分别享有25%。这与法案规定的——分手后平等分割原则相符。
Hinton指出,像当事人这样的多重关系不仅无法应用于现行法案,也不能将立法延伸到这种情况中。
法官Anne Hinton在今天做出了裁决
她说,要改革的话,只能交由国会来决定。
据Hinton介绍,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对法案进行重审——有人要求法律委员会承认多角恋关系,一些申请者认为这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合法性。
法律委员会回应称,多重婚姻/恋爱关系具有传统关系的很多特点——例如共享房屋、共同抚养子女、财政依赖,以及大家对共同生活的承诺。
然而,委员会最终还是在提交给政府的建议中指出——财产关系法应继续、并且只覆盖拥有亲密关系的两人。
委员会指出,将法案覆盖至多重关系,属于政策性的根本改变,需要在更广泛的背景下考虑。
财产关系律师Jeremy Sutton指出,财产关系法在2002年更新过一次,并在其中纳入了非婚姻伴侣关系,但还没有调整并纳入更多的现代关系。
他说:“多重伴侣关系并不符合婚姻和民事结合定义,如果认可这样的关系,即意味着对当前法案的挑战——因为这样的关系可能涉及3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