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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政府或改为四年一届,有望举行公投,但过往曾有两次失败案例

头条作者: Charles
新西兰政府或改为四年一届,有望举行公投,但过往曾有两次失败案例
摘要目前的三年任期是宪法性规定,意味着只能通过国会的绝对多数或公投来推翻。在1967年和1990年的前两次全民公投中,公众分别以68%和69%的比例拒绝政府延长任期。

后花园2月27日援引Onenews报道

司法部长 Paul Goldsmith 今天表示,政府已同意引入一项立法,允许将国会任期延长至四年,但需经过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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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执政联盟伙伴新西兰优先党和行动党均表示支持四年一届的政治任期,拟议的法案是基于行动党草拟的《宪法(允许四年任期)修正案》

行动党党魁 David Seymour 表示:“我想很多人都认为,3年的任期太短了。如果我们有一个4年的任期,我们会更加地谨慎。世界上大约有180个国家有某种形式的国会,其中只有三个在适用3年任期。”

目前的三年任期是宪法性规定,意味着只能通过国会的绝对多数或公投来推翻。

总理 Christopher Luxon 此前表示,政府计划在下届选举时提议进行四年国会任期的公投,并批评目前的三年任期,认为这促使政府只能做出短期决策。

在今天的声明中,Goldsmith 表示:“这意味着国会的标准任期仍然为三年,但可以将最长任期延长至四年。”

“主要条件是某些特别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将按照国会非执行党派的比例来计算。”

“国家党-行动党和国家党-优先党之间的联合协议都支持将法案提交至特别委员会。目前尚未决定该法案是否会继续推进。”

Goldsmith 表示,“有可能在2026年举行的下一次大选时同时举行公投。”

“然而,关于公投时间的最终决定将取决于专门委员会的过程结果。”

“政府还需要做出决定,是否按原样推进法案,或者是否需要修改法案。”

Goldsmith 此前曾表示:“随着政府的更迭,基础设施的削减和改变会产生成本。”

新西兰民众能够通过特别委员会的程序分享意见。

工党和绿党也都支持延长国会任期。

去年对选举法的独立审查建议,就此问题举行另一次全民公投。

然而,在1967年和1990年的前两次全民公投中,公众分别以68%和69%的比例拒绝政府延长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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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国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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