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华人房东一个操作引发争议,结果又被罚了!
头条May-akda: 番茄捣蛋
Buod当租客最终搬入时,他们惊讶发现Lu女士的女儿竟还未搬出。
后花园3月10日综合报道:
奥克兰东区业主因试图迫使租客与陌生人同住,被罚赔偿$3440。
去年6月,一对租客带着时年7岁的儿子搬进Howick一套三层别墅,位于Mellons Bay Rd。
当时,业主Lu Xiuhong及其女儿也一同居住其中,但告知租客家庭自己将前往中国展开一次长途旅行,而女儿也即将搬出。
租赁法庭近日公布文件显示,租客称业主当时给出两个选择:其一,以每周$680的价格组下整套别墅;其二,以较少租金分租部分房间。租客选择前者。
对此,Lu女士给出不同说法,称自己从未提出过整租,而是要么与另一人合租二层,其他租客租用三层;要么三层另外租出,Lu女士使用二层一间卧室存放个人物品。
当租客最终搬入时,他们惊讶发现Lu女士的女儿竟还未搬出。租客虽不满意,但也没有其它地方可落脚。租客表示,Lu女士称女儿次日就会搬走。
然而此后,租客却得知Lu女士在为自己的三层房间刊登招租广告,并注明新租客会与他们共用厨房。
不仅如此,Lu女士既不愿意让女儿搬出,也拒绝停止将三层外租,租客选择在当晚搬走。
租客称自己对于上述局面非常气愤,无法接受Lu女士对待他们的方式,希望确保其他人不会出现同样遭遇。据悉,租客在短时间内连续搬家三次,既花钱又费力。
法庭审判员Robert Kee认为,租客对于事件的阐述是合理的,拒绝与陌生人同住并不是过分的期望。
“租客坚称他们不愿意与业主同住。”
“如果他们不愿意与业主同住,当然也就不会和其他完全陌生的人同住。”
最终,Kee责令Lu女士支付租客$3440.96,作为扰乱租客平静生活和滥收押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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