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狂卖500万本,奥巴马夫人怒怼特朗普:我永远都不原谅你!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远读重洋”(ID:readabroad)。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有一本新书的出版,迅速引爆了整个欧美世界。
它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哈利·波特》。
它就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妻子、美国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Michelle Obama)的亲笔自传《成为》(Becoming)。
还在预售的时候,它就已经登上了美国亚马逊全榜第一名的宝座。
企鹅兰登出版社在北美首印180万册。
仅在正式开售的第一天,就卖出了72.5万册。
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丹麦和芬兰,《成为》都登上了非虚构类榜单的第一名。
根据出版社公布的数据,截至到目前,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全球销量超过 500 万册,将会翻译成至少28种语言在各国出版。
它刷新了2018年整个英文世界的图书销售纪录。
美联社评价说:《成为》是今年最受人们期待的政治类图书。
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逢人便夸这本新书:
“书里有你想知道的一切,甚至还有一些你想象不到的东西。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能听到她的声音,想象到她的表情,感受到她的情绪。”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奥普拉没有错,但是美联社错了。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本政治类图书。
米歇尔在书里甚至直截了当地表示:我讨厌政治。
她在多年以前,就曾经多次跟奥巴马表示:
你能不能不去从政?
你能不能不去竞选美国总统?
这在今天的我们看来,都是无法理解,也是不可想象的。
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本“无关政治”的政治类回忆录,到底讲了些什么?
为什么米歇尔·奥巴马恨特朗普,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我相信,当你读完了米歇尔的一生,你也就读懂了你自己。
接下来,我会尝试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带你走进米歇尔·奥巴马的传奇人生。
1、“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1964年,我出生在芝加哥南城的一个黑人家庭里,我们一家四口人,我还有一个哥哥。
米歇尔小时候和爸妈哥哥
那时候的美国正处在震荡之中,肯尼迪遇刺,马丁·路德·金被人枪杀。
很多白人家庭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因为那里环境更好、学校更好、房子更大、犯罪更少。
城里的白人变得越来越少。
而我们家就是留在城里的黑人家庭,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跟亲戚住在一起。
爸爸是一个普通的蓝领工人。
而妈妈早早开始教我读书认字,她带我去图书馆,一泡就是大半天。
所以我对自己的阅读能力特别自信。
上幼儿园第一件事,老师教大家认读一组新单词,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是一组颜色词:
"red, blue, green, black, orange, purple, white"
我很顺利地念出了前面 red, blue 这些单词,所以我念得很快。
但是念到orange的时候就卡了一下。
念到white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蒙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white white white,我觉得自己特别丢人,我觉得自己好蠢。
米歇尔在幼儿园(三排右数第二个)
其实我心里念念不忘的,是把所有单词全都念对的同学,老师奖给他们一人一颗金箔纸做的小星星,戴在了他们胸前。
我不甘心。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要求重新念一遍卡片。
老师不同意,说还有别的课要上,但我坚持要重念。
一气呵成。
念到white那个单词,我几乎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
那天下午,我昂首挺胸地回到家,胸前别着一枚金色的小星星。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学习就像一场游戏。
在游戏中占了上风的时候,我是最高兴的。
很小的时候,大人问我:长大了你要做什么呀?
我骄傲地说:我要做一名儿科医生。
大人都说:天哪,这丫头可真了不得!
我洋洋得意。
多年以后的我,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小学二年级,我跳级了,因为太简单,直接跳到了三年级。
米歇尔小学五年级(第三排正中间)
到高中的时候,我考上了芝加哥还不错的一所学校,叫惠特尼·扬高中(Whitney Young High School)。
在那里,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头一次跟很多白人子弟一块儿上学。
因为我们那时候上学是有种族比例分配的,黑人要占到百分之多少。
一开始,我都不能确定,我是不是跟同学们一样聪明。
在食堂打饭,认识新朋友的时候,我一直在怀疑自己:我不够优秀,不够优秀。
所幸我后来发现,只要我多花一些时间,我就能迎头赶上。
我在高中几乎是全A的成绩。
哥哥考上了普林斯顿,所以我也想去那里。
我以排名前10%的优异成绩,从高中毕业。
我还进入了美国国家高中荣誉生会(National Honor Society)。
但是在我申请大学之前,学校给我安排了一个专业的升学顾问做咨询,
了解了我的情况以后,她兜头就泼了一盆冷水:
“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这么说我还不够优秀。
那天离开那个顾问的办公室以后,我胸口憋着一股气,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我要证明给你看!
我没有显赫的背景、过硬的推荐,努力——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6个月后,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寄到了我家里。
米歇尔在普林斯顿大学
在普林斯顿,我发现两个特点:白人多,男生多。
男生的数量是女生的6倍。
而黑人才不到学生总数的9%。
我是一个扎眼的少数派。
大学的时候,我每时每刻都在学习。
我默默地、坚定地达成一个个目标,下定决心,在每一个框框里打勾“√”。
每一次证明自己之后,还有下一次挑战等着我。
我问自己:“我是不是足够优秀了?”
我在意别人的眼光,我希望获得人们的肯定。
从普林斯顿毕业以后,我又去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攻读博士。
这就是我一环扣一环的童年时光和教育生涯。
我以为人生就应该都是这样,按部就班,稳扎稳打。
直到他的出现,打翻了我人生的调色盘。
米歇尔·奥巴马哈佛毕业照
2、一个实习生,改变了我的一生
毕业以后,我顺利进入了盛德律师事务所工作。
每天,我踩着高跟鞋,穿着阿玛尼套装,到芝加哥市中心一座摩天大楼的47层上班。
我加入了梦寐以求的精英群体。
25岁,我就有了助理。
下班以后,我像很多都市白领一样,去做有氧健身运动。
我挣的钱比爸妈一辈子挣的钱都多。
有一天,公司的高级合伙人问我:你能不能给一个马上要来报道的暑期实习生做督导?
我说:当然可以啊。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轨迹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事们都说,来的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个明星学生。
他的名字叫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结果这个奥巴马同学,上班第一天就迟到了。
那天下着暴雨,我还准点到了单位。
我一边忙,一边等他。
我问助理:“那家伙还没来吗?”
“亲爱的,还没来呢。”
她知道我受不了别人迟到,我觉得那样很傲慢无礼。
同事们早都传开了,说他刚法学院一年级结束就来了,我们盛德招实习生一般都只招二年级的。
他等于是破格录取了。
哈佛的一位教授,也是盛德的一个合伙人的女儿说:
奥巴马是她遇到过的最有才华的法学院学生。
还有面试他的秘书也说:他人长得很帅。
我严重怀疑他们所说的一切。
我看过他简历上的大头照,呆头呆脑的,长得也一般,笑的时候咧着一口大白牙。
过了十分钟,他到了前台,我去接他,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比我想象得要高一些、瘦一些。
(当然我也有1米8的大个儿呢。)
他知道自己是顶着天才的名声来的,但他倒也没有恃才傲物的劲头儿。
我带他参观了公司。作为他的督导,我的职责就是给他提供建议,让他在这儿有归属感。
只不过他比我大三岁,我发现他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在工作上很娴熟。
但他并不是像我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以后,工作了几年,才考的哈佛研究生。
我觉得这种规划非常随性,像是人生路上的即兴穿梭。
这跟他漂泊不定的家世背景也有关系。
他爸爸是肯尼亚黑人,早年因为车祸去世。妈妈是美国的白人。
他在夏威夷出生,又在印尼生活了4年,在洛杉矶读了两年书,又转学到哥伦比亚。
在上哈佛研究生之前,他在一家非营利组织里,做社区工作者,帮助重建社区、创造就业,年薪只有12000美元。
他去上法学院,是因为基层的工作让他看到:重大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基层人员的工作,还需要更强大的政策,和政府的行动。
我发现我也开始有点崇拜他了,崇拜他的那份自信,还有认真。
不过我可从来没把他看成是约会对象。
有一天吃完午饭,我发现他还抽烟——我可非常讨厌抽烟的人。
在我心里,我想他也就是——我带过的一个很优秀的暑期实习生,仅此而已。
我要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每天下午晚些时候,都会来我办公室坐坐,跟我聊会儿天。
毕竟律所里400多个律师,只有5个律师是黑人,所以我觉得还挺正常的。
不管我承不承认,我们的关系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当我工作太忙,跟他见不上面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他在做什么呢?
如果他没有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门口,我多少会有些失望。
我对他有感觉,但这种感觉被我隐藏了起来,藏得很深。
我不允许我的事业和生活出现任何变数,我要稳步前进,因为再过几年我就可以做到合伙人的级别了。
或许我可以假装忽略:我们之间正在萌发、滋长的感觉。
但他可没有“假装忽略”这一点。
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他跟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约会。”
“什么,你跟我?”我假装震惊的样子——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我告诉过你,我不打算约会,而且我是你的督导。”
他苦笑了一下:“这算什么理由,你又不是我的老板。”
“而且你很漂亮。”
那年夏天,事务所给我们组织了一些活动,有一天晚上,去附近的一个剧院看音乐剧《悲惨世界》。
我给我们俩报了名,督导带着实习生去,挺正常的。
结果那天的演出非常糟糕,让我感觉如坐针毡。
我俩苦笑地对视了一眼。
他直起身来:“咱们出去怎么样?我们可以现在就走。”
其实我是个一向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只是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跟着他溜出了剧院。
我们俩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两天以后,我跟他去参加了一个烧烤派对。
我看着他跟一些男同事打起了篮球,我假装跟旁边同事的妻子讲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
我看着他在场上矫健的身影,我的心里第一次被他这个人……打动。
那天晚上,我们开车回到市区,我内心里感受到一种新的疼痛,一颗新播下的种子,它渴望破土而出,渴望发芽。
那是7月份的盛夏,而他8月份实习结束就要走了。
一股暖流在我的脊背上蔓延开。我在心里和自己作斗争。
我是不是可以,试着跟他交往一下?
我没有把握,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
可我突然觉得,我不想再等到什么都有把握了。
车子开进了小区,我脑袋还是有点懵。我们都等着对方说“再见”。
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们去吃个冰激凌吧。”
他家旁边有一个冰激凌店,我们要了两个甜筒,在步行街上找了个地方。
我们伸直了膝盖,挨近了坐着。
在外头转悠了一天,虽然很累,但是很开心。
我们吃着,没有说话,担心冰激凌化掉。
我不知道,他可能看出来我的内心已经开始松动了。
他好奇地看着我,脸上挂着一丝微笑:
“我能吻你吗?”
就这样,我把身体靠了过去。
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Everything felt clear.)。
奥巴马夫妇年轻的时候
3、奥巴马你个大骗子!
巴拉克
他对物质方面没什么要求,他的钱基本都花在书上。
啃那些文学、哲学类的大部头,对他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每天都要看好几份报纸,关注各种时事动向。
而我们住的地方离街面很近,晚上有各种吵闹声。
我觉得听着很闹心,他不觉得有什么,他能安之若素。
有一天睡了一会儿,我醒过来,我发现他正盯着天花板发呆,他的轮廓被外面的街灯照亮了。
我说: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呢?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笑容有点腼腆:
哦,我刚在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
我:……
后来我知道了,他喜欢思考那些抽象的、宏大的问题,他总觉得自己能为这些问题做些什么。
他确实是个很“别致”的男人。
他第一次到我们家见我爸妈的时候,爸爸就很欣赏他。
只是他们觉得小伙子太优秀了,没敢抱什么奢望。
后来我哥哥告诉我,我俩走了以后,爸爸摇摇头,笑了起来:
“小伙子人是挺不错的。可惜长不了。”
他确实有一种魅力,就是志存高远。
就像当年他在我身边做实习生一样,在工作中,我看得到他的谦卑,还有他愿意为了更宏大的目标,牺牲自己的需求。
打球的时候,我哥哥说:“他不霸着球,但他是个有胆识的人。”
他是《哈佛法律评论》期刊,创刊130年来,第一个黑人主席。
毕业以后,他本可以顶着“明星实习生”的光环,到盛德这样薪水丰厚的律所工作,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有着强烈的使命感,他在芝加哥主持选民登记运动,为一家民权律师事务所工作。
这让他还清学生贷款的时间延长了 2 倍。
他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宪法讲师。
他对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此笃定。
而他强烈的使命感,一直在无形中拷问着我:
因为我对未来的人生感到无比的迷茫。
我讨厌做律师,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虽然我能把它做好,虽然所有人都认可我。
但是它让我觉得空虚。
我在这条路上狂奔着追求卓越,可我都没有注意到:
我可能选错了路。
我的热情在哪儿?我怎么把热情和有意义的工作结合起来?
我害怕漫无目的的挣扎。
我想要活得像一个完完整整的人。
可我又渴望立马得到别人的尊重、得体的收入。
我几乎没怎么认真思考,就进入了法律行业。
我在想:我还能做什么?我还有什么技能?
而就在我迷茫的过程中,父亲因病去世了,他走的时候才55岁。
我最好的闺蜜苏珊娜因为癌症去世了,她离开的时候只有26岁。
米歇尔爸爸(左)和闺蜜(右)
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浪费生命。我该行动起来了。
我面试了很多地方,奥巴马也鼓励我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1991年,我开始在芝加哥市政府的公共部门就职,担任市长助理,同时担任规划发展的助理专员。
那一年,他的司法考试通过了,我们去下馆子庆祝。
吃着吃着,我们就聊起了婚姻的话题。
他握着我的手,说他全心全意地爱我,但他看不到结婚有什么意义。
从夏威夷开始,他的生活就一直过得很洒脱、很随性。他不想被什么东西束缚着。
听到他这些话,我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如果我们彼此相爱,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婚姻的形式确定下来?你的尊严会受到什么损害吗?”
我们总是为这个问题争来争去。
每次他一提这个我就火大。
服务员把饭后的甜点端了上来,
我情绪太激动了,根本没心情吃什么甜点。
他把盘子放在我面前,揭开了盖子。
结果我低头一看,本来应该装巧克力蛋糕的盘子里,放着一个黑色的天鹅绒盒子,里头是一枚钻戒。
我抬头看着奥巴马,他调皮地看着我。
他在搞恶作剧,故意逗我生气。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转怒为喜。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老套了:单膝跪地,求婚,我愿意,餐厅里所有人都在为我们鼓掌。
我呆呆地看着手上的戒指。
他说:“好了,这下你该安静了。”
你个大骗子。
1992年10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我们结婚了。
我的名字,也从米歇尔·罗宾逊,变成了米歇尔·奥巴马。
4、为了我,你可以不从政吗?
没错,当他决定从政的时候,我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
我不喜欢政客,我也不愿意让我的丈夫成为一名政客。
我总觉得一个好人,有很多方式来发挥影响,为什么一定要从政?
可是我反过来想:我自己不想干律师的时候,我身边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鼓励我往前走。
他从来没有过一次,怀疑我的直觉,我的能力。
他总对我说一句话:别担心,你可以做到,我们会想出办法的。(Don’t worry. You can do this. We’ll figure it out.)
所以他第一次想要竞选公职的时候,我同意了。
但我给他泼冷水说:“我觉得你会受挫的。”(I think you’ll be frustrated.)
“如果你最后当选了,到头来付出多少努力,却什么事儿也干不成,你会疯掉的。”
他耸耸肩说:“或许吧。但也许我也能做点事情。谁知道呢?”
对啊,谁知道呢?
他就是这么乐观。
事实证明,他对了。
1996年,奥巴马被选入伊利诺伊州参议院。
他忙到我跟他也一周好几天都见不着面。
这期间,我好不容易怀了孕,结果没过几周就流产了。
后来,我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下了我的两个女儿:
1998年,玛利亚出生;
2001年,萨沙出生。
一家四口
5、因为我,他败了
我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我也指不上他。
因为他的事业正发展得顺风顺水。
玛利亚出生几个月后,他再次选入州参议员。
他在考虑更高的目标:进入美国国会。
如果有机会让他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影响力,他一定不会待在原地的。
在他竞选国会议员的6个月时间里,他待在家里陪我和玛利亚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4天。
我心里其实想说:他没戏,他在美国政坛上只是个无名小卒。
但我万没想到,他失败的原因是我一手造成的。
那年圣诞节,我们去夏威夷度假。
突然州政府打来电话,参议院临时决定开会,对一个打击犯罪的法案开始投票。
任何一个参议员不到场,法案可能就没法通过。
可是没想到,玛利亚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
白天还在踢浪花的小姑娘,晚上就病倒了,吃药也不退烧,她一直在挠耳朵,我觉得是耳部感染。
她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飞机。
我说:“我们还要再改签。”
他说:“我知道。”
我有一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你可以一个人走啊。
他可以把我们娘儿俩扔在这儿,去投票。
我就不说,我偏不说,我看着孩子那么难受,我心疼。
我不想让我自己受苦。
万一她烧得更厉害了呢?万一得住院呢?
你会离开我们吗?
事实证明,他没有。他所有心思都放到了女儿身上。
后来确诊玛利亚是耳部重度感染,用了抗生素以后才开始好转。
奥巴马和女儿玛利亚
当我们飞回芝加哥的时候,奥巴马面临的是一场政治灾难。
打击犯罪的法案差五票,最终没有通过。
虽然也不差他这一票,但他因为没有赶回来,受到所有人的抨击。
有一位著名的议员,几个月前刚刚在一次枪击案中失去了亲人。
而奥巴马竟然为了度假享乐,不肯屈尊回来为控制枪支这么重要的事情投票。
芝加哥的报纸上说,没回来投票的人,都是“没胆子的绵羊”(gutless sheep)。
有一个议员甚至点名奥巴马说:“拿孩子当借口不来工作的人,那人品可想而知。”
就这样,因为孩子耳朵疼,奥巴马在参议院兢兢业业工作三年的成果——帮穷人减税、帮老年人减少处方药的费用……似乎都一笔勾销了。
面对指责,奥巴马没有埋怨我们,他只是平静地告诉人们:
“我曾经听很多从政的人大谈家庭价值观的重要性。我希望你们能理解,你们的参议员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践行这些价值观。”
当他竞选的时候,他的对手就对黑人选民到处说:
“奥巴马在我们这儿,不过是一个长着黑人脸的白人罢了。”
甚至还有著名的黑人议员公开说:
“他上了哈佛,他成了一个受过教育的蠢货(educated fool)。我们不欢迎这些精英大学毕业的家伙。”
可我在想:黑人父母们天天期盼着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希望他们成为的样子,不就是奥巴马这样的吗?
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努力为自己所代表的黑人群体服务。
而为了竞争选票,这些黑人议员竟然就可以颠倒黑白,说这么“优秀”的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恶心。
我只庆幸一件事:奥巴马他关心我们,他心里有我们。
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在民主党初选中落败,而那个诋毁他的对手获得了胜利。
2001年,萨沙出生以后,我换了一份工作,我去了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负责社区和对外事务。
我需要更好地负担起两个孩子的生活开支。
米歇尔在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工作
而奥巴马继续一边教书,一边做立法工作。
他在酝酿下一次腾飞。
6、如果这次再败,你必须退出政坛!
他要竞选美国参议院的席位。
而我们的家庭已经疲惫不堪。
我是一个需要别人的人,我需要从他人身上汲取力量,从小就是。
小时候,爸爸,妈妈,哥哥和我,就像一个正方形的四个角,我们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可我一个人带着两个那么小的女儿,他却三天两头地不着家的时候,我真的要崩溃了。
我们开始经常性地大吵。
当我看到身边其他朋友接连面临婚姻解体的时候,我希望我能保护我们的婚姻。
我硬拉着他,去做了婚姻咨询。我希望我们能好好地聊一聊。
经过一段时间的咨询以后,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有了不小的改善。
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和女儿不再无休止地等着他回家吃饭。
我们告诉他:每天晚饭6:30,我们不等你,是你要赶上我们才行。
我们不再围着他转,他的工作不可以成为这个家的黑洞。
他应该是我们一家人的太阳,只不过他还想照亮更多的人。
2004年,他再一次竞选美国参议院的一个席位。
我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这次他再败了,他就必须彻底退出政界,再找一份新的工作,了结掉这一切。
不过这次,老天爷没有再给他使绊子,而是破天荒地给他开了一串儿绿灯。
有的议员决定,不再谋求连任;
有的比他票多的人,卷入了跟前妻的丑闻当中。
所以离选举还有好几个月的时候,他连一个共和党对手都没有了。
而他也从上一次失败中学到了很多,在民主党内的初选中击败了7个对手,赢得了提名。
他通往参议院的道路上,似乎铺满了幸运草。
而更关键的是,有贵人出手,把他往更大的舞台上推了一把。
2004年,跟小布什竞争总统的是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
他邀请奥巴马,在2004年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在波士顿集会现场,有超过15000人,还有黄金时段的电视直播。
那一天,是2004年7月27号,他上台讲了17分钟,
那是我的男人在亿万观众面前第一次,闪耀着光芒的时候。
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词的时候,台下是山呼海啸、震耳欲聋的喝彩与掌声。
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的男人,他不只属于我和两个女儿了。
他再也不会回头了。
整件事情的经过,都让我感觉特别不真实。
有媒体评论说:“我刚刚看到了第一位黑人总统。”
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家,花了一整天时间采访我们。
11月,他被选入美国参议院,赢得全州上下70%的选票,就连白人都开始逐渐认可他了。
有人邀请我参加一个什么华盛顿夫人群,说里面都是头面人物的妻子,被我拒绝了。
我的丈夫是一个参议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推着他,希望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大女儿玛利亚当时正在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她问爸爸:
“你要竞选总统吗?你不觉得,或许你应该先当个副总统,或者别的什么吗?”
我同意玛利亚的看法:饭得一口一口吃。
但是政治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娘俩说了可不算。
米歇尔和两个女儿
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1800多人死亡,50多万人无家可归。
他去到灾区现场,他总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
2006年,他的新书《无畏的希望》出版,给他带来很大的声望和曝光率。
有人做了民意调查,列出了心目中的总统候选人,除了希拉里·克林顿,还有巴拉克·奥巴马。
他正在认真地考虑参选。
而我希望他能谨慎一些,等时机成熟,等女儿长大,或许等到2016年也不迟啊。
我希望他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可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的目光就一直盯着远方,盯着他对世界的愿景。
有时候,当我感受到他的不满足,我就会很伤心。
我们结婚11年,我经历了他5场竞选,每一次都让我觉得,这条路越发地泥泞难行。
有一天我在一家超市门口排队,我看到货架上《时代周刊》的封面,我立刻把脸扭了过去。
那是我丈夫的脸,旁边的大标题写着:“为什么巴拉克·奥巴马可能会成为下一任总统?”(Why Barack Obama Could Be the Next President?)
《纽约时报》甚至发表了一篇直接催促他竞选的文章,题目叫《上吧,巴拉克,上吧!》(Run, Barack, Run.)
奥巴马在华盛顿的那些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感觉自己好像在对抗全世界。
就连我哥哥都劝我:“如果他有机会的话,他就得抓住,你明白的,对吧?”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有远见的男人。
他乐观,但他不天真,他在尖锐的冲突矛盾面前无所畏惧,世界的复杂性令他着迷。
有一天晚上,他问我:“我们可以应付得了的,对吧?”
“我们不比谁弱,我们俩还这么聪明。我们没事儿的,我们扛得住。”
是的,当我看到电视上,卡特里娜飓风给人们带来的灭顶之灾——
我看到有的父母把孩子高举过头顶,自己浸泡在洪水里;
我看着多少黑人家庭在体育馆里避难,挣扎着度过难捱的日日夜夜。
我在医学中心的工作,让我知道有多少百姓,连基本的医保和住房都没有保障;
奥巴马这么多年在基层,见过多少失业工人、退伍军人,努力克服终身的残疾,想要走进社会;
多少母亲跟他抱怨,把孩子送到了一个糟糕透顶的学校,后悔不已。
我知道,我们的肩上有一种东西,叫责任。
我知道,我没的选,我必须接受。
那就索性打开大门,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迎进来吧!
我同意了,因为我爱他,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总统。
但我也很确定,他不会走到最后。
他有的是高远的理想,我看到的是冷峻的现实。
巴拉克·奥巴马,一个黑人,我真的不认为他会赢。
7、竞选,就像逃难一样
2007年2月10号,一个寒冬的早晨,奥巴马正式宣布参选美国总统。
作为一个黑人候选人,他不能有任何的失误,所有事情都要付出双倍的努力。
我跟着他在各个城市奔波,我的任务看上去也更简单一些:
讲述我自己真实的故事,一个芝加哥南城长大的,四口之家的小女孩的故事。
竞选时的亮相
竞选,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事情,
每次活动结束,我从人群中穿过,有很多热情的陌生人,他们会抓我的手,摸我的头发,把笔啊、照相机啊,甚至是孩子啊都塞给我。
我要微笑、握手,同时还要往前走。
我脸上有口红印,衣服上有手印,整个人就像刚从山洞里走出来的女疯子一样。
因为行程仓促紧急,我曾经吃过很多不卫生的路边摊。
后来长了记性以后,就改吃汉堡包了。
我训练自己少喝水,因为路上几乎没有时间去上厕所。
晚上睡的旅馆,有时候就在高速路旁,我要能听着长途卡车的轰隆声入睡,第二天依旧精神抖擞。
竞选中的小憩
就这样全国各地奔波了一大圈,奥巴马还是落后他的对手——希拉里·克林顿15到20个百分点。
直到民主党举办的“杰斐逊-杰克逊纪念日”,那是民主党的重要仪式。
那天,希拉里得了重感冒。
而奥巴马最后一个发言,他再一次用“改变”征服了观众。
那天之后,他在民意调查中一下跃居到首位。
改变,原来真的是有可能的。
奥马巴在“杰斐逊-杰克逊纪念日”上发言
到了投票的那一天,我想结果终于要来了。
我给萨沙和玛利亚穿戴整齐——即便是大选当天,我还是要送她俩去上学。
当我们经过无数的摄影师、摄像机,进入体育馆,
当我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这件事情具有多么重大的历史意义的时候,
我只是在心里暗自庆幸:嗯我给她俩的中午饭都装在书包里了。
我想这是万里长征的最后一步了。
那天,我盯着我丈夫的名字,那个长方形的按键盯了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笑了:“这位女士,你还没想好选谁吗?你还要再考虑一会儿吗?”
不用再考虑了,因为全美国的人都已经考虑好了。
晚上,媒体宣布: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当选美利坚合众国第44任总统。
我的感觉就像是做梦,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自己,麻木地做出反应。
我们赢了。
总统就职仪式
8、夫人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很多人好奇地问我:做第一夫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我只能说:你看笼子里的金丝雀,你觉得她快不快乐?
白宫确实是一个漂亮、舒适的地方,但它更像是一个堡垒,只不过伪装成了家的样子。
奥巴马夫妇与两个女儿和米歇尔母亲在白宫
舒适的意思是:在任何“小事情”上,我连手指头都不用动一动。
外出活动有人帮我踩点儿,现场活动时间精确到分钟,包括上厕所的时间;
带孩子玩儿有专门的特工负责;
收衣服、洗衣服有保洁人员;
现金、钥匙不用我想着带,电话不用我自己接,都是助理负责。
而在总统身边,配置进一步升级:
有6人团队,负责整理当天的各种简报、资讯;
有足足50个工作人员,每天专门帮他接收、回复日常邮件;
有一帮厨师,还有一帮采购员,负责食品工作,
他们会匿名潜入不同的商场,挑选我们需要的东西。
不过顺便说,我们买的所有东西,都要自己付钱,哪怕是一卷卫生纸。
只有房租、水电和人员工资,是不需要我们来付的。
有时候奥巴马早上说有一种外国水果不错,晚饭的时候又觉得这种寿司好吃,
白宫的米其林大厨就会立马记下来,放到菜单里,定期轮换。
大厨不要钱,可菜要钱啊。
有些食物都是专门从国外运输过来的,价格非常昂贵,结果都是我们自己买单。
如果你见识过美国总统的车队,你应该知道,整个队伍至少有20辆车那么长。
警车、越野车、豪华装甲轿车、防震减灾卡车、救护车、侦察车、警察护卫队……
这是我看得见的,还有看不见的:
在奥巴马活动的周围,有一架专用直升机随时待命,准备带他撤离;
在他出行周围的屋顶上,一定有神枪手埋伏;
他身边有一位专人医生,车上储存着跟他血型一致的血液,以防万一他需要输血。
而那辆所谓的豪华轿车,其实是一辆7吨重的坦克。
我“有幸”坐在这样的车队里跟他一起出行。
我们一家就像生活在气泡里,跟世俗生活完全隔绝了。
特工寸步不离
一旦我们涉足“尘世”,就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比方说小女儿萨沙去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特工会先去人家家里,做一番地毯式的安全检查。
别人家家长送孩子过来的时候,特工一上来就要人家报上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类似于身份证号)。
搞得家长们都很尴尬,所幸孩子们倒是不在乎。
小女儿萨沙坐在防弹车里
但只要是我们夫妇俩所到之处,正常的秩序都会被打乱。
有一次我们去百老汇看一场演出,开演几个小时之前,警察就封锁了整个街区。
所有看戏的人都要额外排队过安检,甚至演出都因为安检,推迟了45分钟才开演。
我当时就知道,我们俩下一次这么“约会”,估计得是很久很久以后了。
而我们还没到家,共和党就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我们俩这次约会奢靡浪费、劳民伤财。
每一次,我们俩出去看个戏、吃个饭,都有一堆政敌等着扒我们的料。
我们要一直生活在反对派的聚光灯底下。
所以我们的自由行动是严重受到限制的。
有时候我呆在白宫,想去阳台上坐一坐,但想了一下就放弃了。
虽然我只是喝杯茶,透口气,但是会给特工处带来很多麻烦。
因为阳台上站的人,是可以直接暴露在白宫之外的街道上的。
一家四口在总统办公室
不光是有一帮人来操心我的安全,他们怕出纰漏。
连我自己也得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有一次我们去英国拜访伊丽莎白女王,我跟她站在了一起。
她抬头望着我:“你个子可真高。”
我说:“是呀,这鞋根儿就高,而且我本来个儿也挺高的。”
女王低头看了看我的黑色高跟鞋,摇了摇头。
“这种鞋穿起来很不舒服,对吧?你瞅瞅我这个。”她也一样。
所以我就承认了,我的脚确实很疼。
我们两个被鞋子折磨得苦不堪言的女人,笑出了声儿来
想到这儿,我不禁伸出一只胳膊,亲切地搂住了她的肩膀。
我就是这样的人,每当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觉得投缘,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表达我的情感。
结果媒体立马就开始骂我了,说我乱了英国王室的规矩。
因为英国王室是不能触碰的,这是禁忌。
媒体说我粗野无礼,配不上美国第一夫人的优雅之名。
我真害怕当时我的举动,掩盖了奥巴马这次出访的所有成果。
不过我那时候就在想:女王自己也觉得这事儿无所谓。
我搂她的时候,她还靠过来一些,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了我的后腰上。
后来英国王室还声明说,我没有触犯他们任何禁忌。
我叹了口气。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得像湖面上的一只天鹅,
我工作的一部分,就是要高贵优雅地向前滑行。
但同时在水下,我的两只脚永远不能停止滑动。
有一年,我想给自己剪个有刘海儿的发型,
可我的工作人员说,我应该先得到奥巴马幕僚们的同意,确保我剪这个刘海儿,不会惹出任何麻烦。
我的头发都不是我的,真是太荒唐了。
除了发型要管,我还要准备好一件适合参加葬礼的服装。
因为有时候,我们会毫无征兆地突然去参加某个士兵、议员、领导人的告别仪式。
我丝毫都不敢懈怠。
9、特朗普,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转眼到了2011年冬天,奥巴马还在谋求2012年的总统连任,
当时还是纽约房地产开发商的特朗普,就宣称要争取2012年的共和党总统选举提名。
他说: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就是一个骗局,实际上出生在肯尼亚。
他公然质疑奥巴马的美国公民身份。
而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不断地为他毫无根据的猜测煽风点火。
整件事让我觉得非常疯狂,也非常卑鄙,
他想煽动不知情的人对我们产生仇视心理。
特工处一次又一次向我们汇报,接下来可能出现的严重威胁。
我不可能不担心:万一有人听信了谣言,持枪来到华盛顿怎么办?
如果这个人直接去找我们的女儿,会出现什么情况?
没过多久,11月一个周五的晚上,有关奥巴马身世的谣言愈演愈烈。
一个陌生男子把车停在离白宫800米的街上,掏出一把半自动步枪,朝着白宫上面两层开火。
一枚子弹击中了一扇窗户的玻璃,另一枚子弹射进了窗框里,其他的打在了屋顶上。
而那间屋子正是我平时喜欢喝茶的地方。
还好那天没有人伤亡。
而唐纳德·特朗普,就因为他毫无根据的污蔑,把我们一家人置于危险的境地。
就冲这一点,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For this, I’d never forgive him.)
到了2012年总统大选的时候,很多民调结果显示,奥巴马的支持率和对手罗姆尼相比,只是微微领先。
而且他还在一次电视辩论中发挥失常了。
所以很多人都担心,奥巴马能不能连任成功。
到投票结果公布的那一天,我紧张到头疼,我都不敢看新闻。
我突然觉得这次很可能是坏消息。
初步结果公布的时候,我拿起我的手机,给竞选团队的好几个人发了邮件,
我等啊等啊,手机一点响动都没有。
我觉得我的心理防线开始坍塌,各种怀疑纷至沓来:
或许是我们努力得还不够,或许我们不配再给美国公民服务下一届了……
我的双手开始颤抖起来。
我焦虑得快要失去知觉了,这时候奥巴马上楼来了。
他咧着嘴笑着说:“我们把对手打得片甲不留。”
他看我一脸懵,毫不知情的样子,马上补了一句:“没有任何悬念了。”
原来,楼下所有人都喜气洋洋的。
米歇尔和竞选团队
只有我,因为楼上的手机服务不知道为什么中断了,邮件都没有发出去,所以自然没收到任何消息。
我把我困在了各种消极的想象里。
那天,奥巴马赢得了几乎所有选区的支持。
在五彩缤纷的纸屑里,我们开始了下一个四年的白宫生活。
当我回首这整个8年的白宫时光,我希望我给美国社会,带来了一些积极的改变。
我开垦了白宫菜园,在白宫花园里号召孩子们来种菜,让这里成为他们的户外教学课堂。
我们还把每次收获的瓜果蔬菜拿出一部分,捐给白宫附近的慈善机构、流动厨房,分享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
白宫菜园
我发起了一场运动,名字叫“让我们行动起来”(Let's Move!)——力争解决儿童肥胖症蔓延的问题。
因为全美国有将近1/3的儿童,要么体重超标,要么患有肥胖症。
我知道要改变这一切是个巨大的挑战,它牵扯到方方面面。
但我们还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全美国三大校园午餐提供商宣布,减少午餐当中的糖分、盐分和脂肪含量。
我和奥巴马推动的儿童营养法案规定:限制学校的自动售货机向孩子们贩卖垃圾食品,同时资助学校修建菜园。
奥巴马跟记者开玩笑说:“如果我不能让这个法案顺利通过,那我就只能睡沙发了。”
现在,有4500万的美国孩子,每天可以吃到更健康的早饭和午饭,
有1100万的美国学生,每天能抽出60分钟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
类似的,我还推出了“联合力量”(Joining Forces)计划,
推动服役士兵、退伍军人的就业、健康和教育支持。
还有“更高教育计划”(Reach Higher Initiative),
推动高中学历的人继续学习,无论是大学本科、专业培训,还是社区学院。
还有帮助世界各地的女孩上学的“女孩学习计划”(Let Girls Learn)……
所有这些,都需要艰辛的努力和精心的组织才能实现。
但我非常清楚,这才是我喜欢的工作。
我站在一个广阔的平台上,我也终于找到了能充分展示我自己的方式。
可以说,我的白宫八年,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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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就是米歇尔·奥巴马在《成为》当中所讲述的人生故事。
接下来我想跟你聊聊,我对这部回忆录的感受。
当我读完这本《成为》,我有这么一种感觉——
这是一本“正确”的传记。
我能感受到米歇尔写作时的真诚。
但真诚有时候就是:我说出来的都是实话,可实话不一定都要告诉你。
这也就使得《成为》并不是一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传记。
毕竟书里提到的很多人,现在还生龙活虎、有权有势。
我们不应该期望太多。
首印180万册,短短一个月,总销量超过500万册。
这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成为了一个“事件”。
她很清楚任何一句话,对当事人都有可能带来的“杀伤力”。
所以在书里,甚至包括她个人对特朗普的“批评”,我认为都是相当克制的。
她和奥巴马的婚姻咨询过程,书里只写了开头(关系比较糟)和结果(关系变好),中间我们所期待的详细“对话”几乎没有。
她和奥巴马育有两女,都是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这一点她在书里也没有正面提及,
前一页她还在给自己打排卵针,下一页大女儿玛利亚就出生了。
而且作为奥巴马的爱人,她也自然不会贬低丈夫的政治成就。
可奥巴马的白宫8年,究竟功过几何?只怕还要留给时间去评判。
这么说来,是不是就意味着,这是一本尘埃未定、又言犹未尽的“半成品”?
我认为不是,它取决于你从什么角度去理解这本书,去理解这个女人的一生。
我不认为这是一本政治回忆录,我认为这是一封写给每个普通人的信。
贯穿米歇尔·奥巴马一生的,是一个问题:
你是一个相信自己的人,还是一个相信标准的人?
什么是标准?
就是别人这样把事情做好了,你去够到它,你去照着做,你会得到奖励,你会成为别人眼中“合格”、甚至“优秀”的人。
一个相信标准的人,说到底,是相信他人胜过相信自己的人。
他相信标准,是用来遵守的。
而一个相信自己的人,他觉得外在的标准都不重要:
我能做到什么,我能做到多好,是我去争取,是我去定义的结果。
他相信自己,胜过相信标准。
标准,是用来打破的;破了以后,我就是新的标准。
这种对比,就像奥巴马两口子。
米歇尔说:你一个美国黑人,你不可能赢的。
奥巴马说:我不试试,我怎么知道呢?
对于米歇尔来说,他们两人的区别不仅是成功路径的区别——
什么一环扣一环的成功,还是随性洒脱的成功,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米歇尔从来都不那么相信“自己”,
她更依赖达到“标准”以后,带给她的那份安全感。
从幼儿园的时候,一定要念出white那个单词,得到老师手里的金色小星星,
到高中的时候,那个说她考不上普林斯顿的顾问给她带来的打击,
到她不相信黑人奥巴马可以当上美国总统,
到她收不到短信,就觉得总统连任一定要失败的紧张和焦虑……
在有些人的身上,我们会发现:
天生要强,跟不自信,其实一点都不矛盾。
因为要强,是要不输给那根“标准线”。
但凡有一次,我输给了“标准”,
我就会立马陷入自我否定的怪圈——
我会拷问自己:是不是我还不够优秀?
就像米歇尔说的:
从一些标准来看,我已经成为一个拥有权力的女性,
但仍然有很多时候,我没有安全感,我感觉自己被人忽视。
我想,这就是我对米歇尔·奥巴马做出的评价:
她是一个足够优秀的人,但她不是天生自信的人。
如果你身边也有这样的人,
当你看到他们对自己的苛刻,
当你听到他们内心动荡不安的忐忑,
希望你能对他们多一点理解和包容,
因为他们实在是不能轻易就放过自己。
米歇尔说:
如今我已经54岁,但我仍在追求进步,我希望未来的我,能够一如既往,永不停歇。
“成为”(Becoming),是一个进行时,
成为,并不意味着要达到某个位置,达到一个特定的目标。
成为,应该是一种前进的状态,一种进化的方式,在这条道路上,你看不到终点。
因为成为,就是那一条永不放弃,想要继续成长的道路。
最后,我想用米歇尔在书里讲的一个小故事,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2016年4月的一天,我和奥巴马再次出访英国。
团队提前告诉了我,各种需要注意的礼节:
下了飞机,我们要先问候王室,然后才能上车,跟他们一起返回城堡。
按照规矩,我要和女王的丈夫——94岁的菲利普亲王坐在前排,亲王会亲自开车;
而奥巴马要和女王一起坐在后排。
我牢牢记住了这一点,我可不希望像上次见女王那样,被人指责“失礼”。
可是当我下了飞机,打完招呼以后,先前的计划全都打乱了。
女王招呼我,跟她一起去坐后排。
我愣住了,我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种想法:
到底应该怎么做才会更礼貌、更得体——
是应该同意女王的邀请,还是应该坚持让奥巴马跟女王坐在后排?
女王看着我发呆,她马上就明白了。
“他们是不是跟你们讲了一些规矩?”
女王摇摇头说:“那都是胡扯。你愿意坐哪儿,你就坐哪儿。”
(That’s rubbish. Sit wherever you want.)
她瞬间化解了我内心所有的大惊小怪,和没有必要的担心。
是啊,你想坐哪儿,你就坐哪儿。
你不需要成为一个高高在上的伊丽莎白女王。
你是你自己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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