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视亚裔案宣判:哈佛胜诉 原告或仍上诉
美国哈佛大学被控歧视申请入学的亚裔学生,开审近一年后判决出炉。当地时间1日,法官认定,哈佛考虑种族的招生方针合宪,未蓄意歧视亚裔申请者。哈佛虽胜诉,此案仍可能上诉到最高法院。
据报道,哈佛大学采用全面入学评估,以保持学生种族比例,不只考虑申请者学业与考试成绩,也包含活动、成长经历和个人特质。部分人士指控,哈佛以更高标准评估亚裔美籍学生,涉嫌非法歧视。哈佛否认指控,强调种族只是复杂评估因素之一。
麻州联邦法官判哈佛胜诉
1日,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巴洛兹在公布的判决书中指出,哈佛大学招生作业“不完美”,招生人员可接受反种族偏见培训,但法院不会因招生存有改善空间,就摧毁一套通过宪法规定的良好程序。
巴洛兹认定,哈佛大学至少自1970年代,便考虑种族的录取标准与程序符合最高法院判例,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原告提出哈佛蓄意歧视亚裔美籍人士等4项指控全数遭驳回。
原告指称,哈佛大学将考虑种族的“积极平权措施”当作对付部分种族的武器,使其他种族申请者获益,巴洛兹不认同如此论据。
她表示,哈佛大学招生程序考虑种族,符合严格司法标准,学生组成多元也有益处。
巴洛兹写道:“就本案而言,至少到目前为止,考虑种族的招生是确保哈佛校园多元的基础之一。”
她表示,获哈佛录取的学生将在充满各种经验、信仰与才能的人群中生活与学习,有机会了解彼此比种族更多的事,进而认识具备独特经历的完整个人。
她说,“在哈佛与其他地方,这将驱策我们有朝一日将种族视为一种事实、而非告诉我们何者重要的决定性事实,但我们尚未达到如此境界。”
一场官司持续了五年
据报道,维权人士布鲁姆经营的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2014年提告,指控哈佛大学从事“种族平衡”,并对录取的亚裔美籍学生数量设限。
据统计,2010至2017年,哈佛大学亚裔美籍学生约占20%,西裔与非裔美籍学生各占10%,白人等其他族裔占60%左右。校方说这反映申请者种族比例稳定,原告则指控这是非法种族配额的证据。
原告声称,哈佛大学内部数据显示,亚裔美籍学生学业和课外活动评分在所有种族中居首,呈现幽默、勇气和善良等个性分析的“个人评分”却处于最末。
在法院文件中,哈佛将亚裔美籍学生个人评分偏低,归咎于师长推荐函、申请者论文与面试产生的“不可观察因素”。
什么样的学生能上哈佛?
2018年10月,麻州联邦地区法院进行了为期3周的审判,引发全美热烈讨论种族与族裔在大学招生中扮演的角色。
争论焦点在于,哈佛大学招生制度究竟是看重个人才能,还是独厚校友、重要捐赠者子女等特定族群,而使其他申请者吃亏。
据悉,原告争取禁止哈佛大学未来做出录取决定时考虑种族,但美国最高法院过去40年多次裁决,大学院校为增进多元校园产生的教学益处,可将申请者种族纳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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