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棉条也得拿掉,澳女先后6次被要求脱光检查,警方被指滥用脱衣搜查
《每日邮报》报道称,UNSW发表了一份名为《重新思考新州警方脱衣搜查》的报告。报告显示,在2017-18年间,新州警方进行的脱衣搜查次数为5438次,与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的277次相比有大幅增长。
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新州警方在位于悉尼西部的Sydney Olympic Park进行的脱衣搜查次数最多,为736次。
其次是悉尼CBD的670次,Moore Park和Centennial Park的558次,Surry Hills和Paddington的373次,新州北部的Taree的271次。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调查由Redfern法律中心委托进行。报告还发现,2018-19年度警方进行现场脱衣搜查的原因有91%多是疑似非法持毒。这一原因也占了此前三年的脱衣搜查原因的85%-89%。
21岁的Crystal Smithers表示,她在音乐节上被脱衣搜查了6次。其中有一次她被要求脱光并咳嗽。当时她正处于生理期,被告知如果警察要求,卫生棉条也要拿掉。
“我被要求完全脱光,蹲下,如果他们认为我在体内藏了东西,卫生棉条也必须拿掉。”她表示,“她自己也是名女性,她肯定知道这会让我感觉有多么不舒服。”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报告表示,在2014-15年度至2017-18年度的四年时间里,有62.6%-65.6%的时间现场搜查一无所获。
而在2016-17年度至2018-19年度,因藏毒嫌疑而进行的脱衣搜查中只有26.7%最终引发犯罪指控。
报告发现,2016-17年度40%的搜查是对25岁以下的年轻人进行的,到2017-18年度这一比例上升至45%。
2016-17年度至2018-19年度,在警局被脱衣搜查的人中,土著和Torres Strait岛民占了22.1%-23.1%,在2016-17年度至2017-18年度,他们占了现场搜查的9.8%-10.8%。
Redfern法律中心律师Samantha Lee表示,脱衣搜查数量的增长显示出法律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运用,脱衣搜查并没有作为最后手段被使用。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脱衣搜查是一种侵犯性、侮辱性和有害的做法,因此只应在没有替代方法可用的意外情况下才能使用”,Lee表示。 报告建议法律对警察应该对谁、什么时候以及如何进行脱衣搜查进行更详细的规定。 报告还建议对“除非警察认为有必要,否则不能在任何个人搜查中搜查一个人的生殖器或胸部”的规定做出更明确的解释。 报告联合作者Michael Grewcock表示,调查表明警察经常使用脱衣搜身,“几乎不顾法律和他们自己的内部准则”。 “关于这些做法,我们需要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