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逆转?刘强东案女主主动邀请进公寓?美国警方刚刚回应了……
刘强东在美国涉嫌性侵案又有了新进展!
微博账号@明州记事曝光了刘强东性侵案的两组视频:
分别是晚宴视频 “女方未醉酒主动跟随” ▼ 以及公寓视频 “女方举止亲密主动邀请刘强东进入”: ▼ 随后,刘强东代理律师称,经当事人确认,该视频内容属实。 刘强东案原告的律师事务所(女方)表示,4月22日所曝光相关视频,与原告对执法部门所诉及针对刘强东及其公司提起的诉讼一致。 刘强东的美国律师吉尔·布里斯博伊斯在给美联社的一份声明中说,监控录像进一步消除了广泛流传的错误信息和虚假声明 ,支持了检方不向刘强东提出指控的决定。 以下是这两段被传播的视频 ▼ 01 疑似女方主动邀请? 第一支社交晚宴视频,主要记录了饭局的细节。 根据这段视频显示:案件的不少关键点和女生在起诉书里的描述都有一定出入。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晚聚餐的时候,刘强东与涉事女主刘某之间隔着2名男性。 而且视频进行到接近半程时,二人分别在与别人交谈,视频中称“女士并未醉酒”。 饭毕,刘强东与身边众人先行离开,女士依然在座。 在刘强东离开后,女士也起身离开饭店。 对比这些画面,我们再来看起诉书里的对应内容,第25条中: 紧接着,在该视频剩下的镜头里,我们看到刘强东独自走出餐厅,此刻的刘某意识尚且清醒,正在为随后的众人主动开门,并等大家出门后继续跟上。 在起诉书部分的对应段落是这么写的,参见第26条: 在这段话里,不仅提到涉事女主“如刘强东所愿被灌醉”,还描述了自己“醉酒和虚弱的状态”。 但是在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到,刘强东独自先行离去,女主为众人开门、并自主跟随,看上去并不算是醉酒和虚弱的状态。 随后,在第二支公寓内的视频里,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和起诉书不符的细节。 首先,根据这段监控我们看到,在公寓大楼门口,涉事女主刷卡让刘强东和助理进入大厅。 但是起诉书里的原文却是这样的: 当车开到位于皮尔斯布里大道的豪宅时,原告意识到她没有被送回住处。原告认为自己被带到被告刘强东的酒店,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请求被告刘强东不要强迫她进去。 参考视频,涉事女主的确主动刷卡开门让两位进入,暂时没有任何争执过后的迹象。 当三位一起第一次乘电梯时,刘强东和两位女士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然后,在走出第一部电梯时,三人走到了另一部电梯面前,刘强东和刘某进电梯后,助理已经不再跟着。 之后的画面里助理都不在,但两个人挨得较近,并再一次换乘了一部电梯。 在电梯里,女主和他的举止表现得也还比较自然,并引导他出电梯。 在最终到达公寓楼层后,女主疑似挽着刘强东。 视频中称,在进入房门的时候,涉事女主先开了门,随后刘强东也进了门。 在起诉书,我们得到的信息却是: 当他们到达原告的公寓大楼,原告、被告刘强东和艾丽斯·张下了车。原告认为自己只是被送到房门口 这些“希望保持尊重和礼貌”“不想局势恶化”的描绘,和视频里展现的主动带路和指引方向,有一定的矛盾。 02 美国警方最新回应:“未公开视频 视频一经放出,果真引起广泛讨论,一度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一,有网友认为“这是很明显的仙人跳。 就在22日,根据最新报道,明尼苏达州明尼亚波利斯警察局发言人艾尔德(John Elder)发布回应表示,“警方只能确认我们发布了什么视频,及我们何时发布,而对网路上流传的视频,警方无法确认或否认其真实性”。 但他也提到,警方从未公开此事件的任何视频。 所以我们冷静下来分析时发现,是不是仙人跳其实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疑问: / 民事起诉书完全实名 先前的民事起诉书完全实名,对女生的压力实属不小,这就意味着女生将自己暴露在公众面前,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 美国律师几乎不可能瞎编起诉书 根据律师博主@遇见吴杰臻 说: 而且起诉书中所描述的事实大都发生在有摄像头的地方,美国律师不会不知道,几乎不可能乱写事实,否则很有可能触犯刑法。 律师博主@遇见吴杰臻微博截图 / 视频与诉讼内容一致,为何呈现两种结论? 其次,有读者@-kikikidding称,“感觉这次曝光的视频内容,和案子刚爆出时的照片中,刘强东和女生的衣服颜色以及桌子位置有些对应不起来” “首先是女生衣服上图是黑色,下图是白色,而刘强东也所有不同,其次是桌子位置,上图在中间,下图却是贴墙” 首先,比如视频的来源、该视频是否经过剪辑,而且她也没有证明视频里的女生是否就是明大的刘某,只是承认了确实有这么一段视频。 很多网友也处于观望状态,“从虽然和先前的起诉书有 的确,无论是先前原告的起诉书,还是今天刚放出来的两段视频,都是双方提供的“证据”。 此前曾参与报道“江歌案”、“周立波案”,并与当事人直接对话的著名记者王志安表示,以上视频很早就有了,刘强东案十分复杂,未来诉讼时间还会很长。他表示: 最终法院作出判断的依据则是双方证据的证明力。 所以现在孰是孰非,刘强东到底有没有性侵,还没有明确的结论,即便刘强东没有性侵,出轨也是实锤,没什么值得庆幸的。 倘如性侵属实,发现君真心希望法律可以给受害女生一个交代,如果性侵为假,也希望还刘强东公道。 「真相」才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等待的。 发现君希望大家跳出无端猜忌和判断,沉下心来静静等待结果,既不要恶语中伤,也不要无端造谣。我们会持续性地关注这件事的最新进展,欢迎各位小伙伴在评论区理性地讨论。 最后发现君附上在之前文章中解释过的“为什么当时检方决定对刘强东不予起诉”。 /// 刘强东为什么没有被刑事起诉? 刘强东没有被刑事起诉,并不代表着他无罪,之所以检方决定不予起诉,主要是出于以下五方面的综合考量: / 在9月20日,刘强东性侵案初步调查结束后,接下来案件的走向将很大程度的取决于检方所做出的决定。 对于强奸这一类刑事案件,美国检方完全有自主权作出决定:是否予以起诉,而这一点完全不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意愿,甚至他们还可以选择在起诉后撤诉。 而在当时,检方无非会作出两种可能性决定:其一是检方直接对刘强东进行起诉;其二则是评估案件整体情况及相应证据后决定不予起诉。 显然检方作出了后者的决定。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下,则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如多次庭前审查和正式庭审,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下检方决定不起诉或者撤诉,受害者也不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改变检方的决定,即便是因为不满检方决定而起诉检察官,但法院也会保护检察官的“豁免权”。 所以说,此次检方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受害女生即使再不满也“无力回天”。 / 证据的强度 众所周知,美国的这一类案件一般是从逮捕犯罪嫌疑人开始,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一系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向检察官提交轻罪或重罪的指控。 明尼警方公开报告 而同样,检查官会根据犯罪调查报告(包含证人证物)来决定警方所递交的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应否起诉等。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检方在考虑是否起诉时,首要判断依据就是证据强度,故在预审程序中,检察官必须证明案件具有形式上的起诉原因及有相当的证据,否则即便到了法官那里,也会被驳回控告,从而释放犯罪嫌疑人。 而在这一案件中,刘强东虽然是以涉嫌“强暴”(rape)的重罪(felony)遭逮捕,但是检方通过对监控录像、短信内容、警方赶至案发现场时的录像以及目击者证词的调查,发现证据不足,想要提起刑事指控可能性极低。 检察官作出依据的原则被称为排除合理怀疑原则,这也是美国刑事司法的宪法性要求。排除合理怀疑要求做到: 除非构成犯罪的必要事实都被证明且没有合理怀疑,否则该被告人不能被定罪,没有有力证据就将被判无罪。 / 对于资源的占用 大家都知道,美国类似的案件一旦开庭持续的时日都不会短,特别是这种还涉及到外国人的情况,如果判断是大概率败诉,检察官也会认为没必要,否则不仅费时还费钱... / 公诉案件的胜诉率 同时,在这里需要跟大家说下公诉案件的胜诉率代表着检察官的业绩指标,而定罪则需要陪审团一致决定,所以说,没有检察官愿意背负着舆论压力去打一场没有把握,甚至是会输的官司。 虽然检方称,对于性侵案件来说,亨内平县检察办公室决定审查三个月并不罕见,特别是在没有人被拘留的案件中,这与刘强东作为一名中国富商的地位无关,并且在调查完成后,县检察官办公室没有再考虑过涉及刘强东或受害者的谣言。 / 涉案人员为公众人物或 不排除明尼苏达检方可能考虑刘强东是公众人物的影响,以及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例,想要已经在中国刘强东开庭到场怕是难上加难,如果签发逮捕令,又可能引发外交问题,最近发生的事情就是前车之鉴。 但检方没有提起刑事诉讼,并不代表着刘强东无罪,受害者完全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而受害者也确实这么做了。 不过,民事诉讼同样也耗时耗力,程序比刑事诉讼还要复杂,一旦女方发起民事诉讼,刘强东就必须要应诉。 美国明尼苏达州泓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东发分析: 如果涉事女方对刘强东发起民事诉讼,那么女方证据的有效性、女方和刘强东财力的差距等,都会对民事诉讼的发展造成影响。再加上民事诉讼中,刘强东方面的活动余地更大,他认为女方胜诉的概率有限。在“商务社交晚餐”上,原告屡次被被告刘强东胁迫饮酒被告刘强东还不止一次地强迫原告向他的商界客人敬酒
由于被告刘强东及其商界朋友和同事的胁迫行为,原告最终如被告刘强东所愿地被灌醉了醉酒和虚弱的状态
美国律师在撰写起诉书时,应该会保持起诉状的内容、细节与刘某报案笔录一致,尤其是起诉书对大量事实和细节的描述
当事人和刘强东手挽手回公寓不但有监控证明,还有人证,当天晚上一位遛狗的邻居恰好看到。这位邻居也给警方做了证明,这些只要是做过调查的,都是最基础的信息。可这段视频既不能支持原告结论,也不能否定原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