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开头的龙标是怎么才能拿到的?
在国内电影市场,每一部电影最想得到的是 是“龙标”!
“龙标”,就是我国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因其醒目的龙形设计,被昵称为“龙标”。
那么,一部旨在进入院线的电影该如何拿到“龙标”呢?
通常需要经历影片备案(摄制许可)、影片拍摄、影片审查,才能获得电影的公映许可证,也就是“龙标”。
影片备案
国产影片从最初的备案到上映,第一关就是拿到影片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在我国,拍摄制作这种电影片,需要执行许可证制度。有《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公司、企业(包括影视文化公司),才可以拍摄制作电影片。
办理单片电影拍摄许可证,如果拍摄之前不取得电影备案手续。
拍好的作品如果不符合广电部门的要求,那么,拍摄好的作品将无法制作,更无法上映。
那到如何才能申请《摄制电影许可证》呢?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章《电影制片》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第八条 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
第九条 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二)电影制片单位的主办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及其主管机关;
(三)电影制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电影制片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
第十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内容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管理条例》)
影片拍摄
在获得备案回执单后,制片单位可开始制作与拍摄影片了。
拍摄过程中若涉及影片片名变更、出品单位变更、影片延期、影片撤项,或参与拍摄人员和地点与出入境相关,这些都需要在影片拍摄过程中向电影局进行额外的变更申请。
在拍摄完成后,片方便可对影片向有关单位进行审查报审。根据我国的《电影管理条例》,当影片合格并能够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可进行发行、放映。
影片审查
审查分为影片初审、领取片头、影片终审、影片技术审查四步。首先要在电影局进行备案申请,向有关部门提交影片,及影片送审清单、审查报批表、主创人员登记表、电影台本的电子文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等。
根据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内容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管理条例》)
在30天内,广电总局审完后,会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如果一次通过,会发给送审方一份《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在电影片头接上霸气的龙标,这部电影距离上映可以开始倒计时啦!
很多观众在观影前会发现,不同电影中,《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显示字都有所不同,如“电审故字”“电审进字”等。其实这些都是公映许可证根据电影类型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
拿“龙标”是进入电影市场的关键步骤,定档期是获得票房收益的关键决定。拿“龙标”能根据相关部门的引导循序渐进,但定档期的选择却少有迹可循。如何在博弈中将优势最大化,充分利用档期资源,扩大电影的影响力,一直是电影市场中多方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