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民告赢大明星赵薇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预计祥源文化、赵薇可能上诉,但是一审胜诉判决非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无疑具有积极指引作用。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有三四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此前由于揭露日有争议,我们采取分批办理的诉讼策略,根据首批胜诉判决,我们将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
厉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律师费在投资者胜诉后支付。
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发布2018年度三季报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 456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57,665,971.16 元。上述 456 起诉讼案件,其中 1 起已撤诉,19 起已经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召 开庭前会议,已召开庭前会议的 19 起案件中 16 起已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开庭审理;另有 2 起案件 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开庭审理,剩余 437 起案件(含已召开庭前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 3 起) 未开庭审理,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 455 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57,623,971.16 元。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7年起,杭州中院先后审理股民诉杭萧钢构、华盛达、中捷股份、数源科技、露笑科技、宏磊股份、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其中,股民诉杭萧钢构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厉健律师指出,小股民告赢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赵薇,是2019年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事件,在证券投资者维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进今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这份判决最大的亮点在于法院判决大明星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证券法》、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这一胜诉判例将在资本市场引发广泛关注,警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方及相关高管,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章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