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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重 270 斤,到海豹突击队之王,他只做对了一件事

转载作者: 远读重洋
从体重 270 斤,到海豹突击队之王,他只做对了一件事
摘要8 岁那年,我上小学。 夏日的一个中午,我想回家吃点东西, 我打开家门,警报声突然响了。 我定在了原地,背靠着墙, 我听到爸爸走下楼梯的脚步,

8 岁那年,我上小学。

夏日的一个中午,我想回家吃点东西,

我打开家门,警报声突然响了。

我定在了原地,背靠着墙,

我听到爸爸走下楼梯的脚步,

我仿佛听到了自己的末日。

他穿过餐厅,走进客厅,手里拿着枪,

我能看到他的枪头,在墙角若隐若现,

直到他出现在我面前 6 米远的地方。

他看到了我,却并没有放下枪,

他对准了我,对准了我的眉心。

我直勾勾地盯着他,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真希望他能扣动扳机,杀了我。

我在想:也许死了,我就能从这个恶魔手里解脱了吧。

从 2018 年年底,到 2019 年开年,美国的图书排行榜上,有两本书打得不可开交。

昨天你是第一,我是第二;今天就翻了过来,我是第一,你是第二。

其中一本书,是美国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的自传《成为》(Becoming),

另一本书,就是今天我们要说的这本《我,刀枪不入》(Can't Hurt Me)。

和米歇尔高贵得体的政治背景不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彻头彻尾的“草根”,

只是近期因为出书很火的缘故,才成了半个网红。

说他是“草根”,都有点儿抬举他了。

因为他过去的很多经历,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甚至有些读者看了书以后,都气不过,直接给 1 星差评,几百个人上去点赞:

麻烦您在书里能不能别这么多脏话?我一个读书人都看不下去了!

就是这么一本书,敢跟前第一夫人高大上的自传争第一?

没错,而且它还成了去年所有畅销书里面,好评爆表的独一份。

在美国豆瓣(Goodreads)上,满分 5 星,它得了 4.7 星,75% 的人给了它满分。

在美国亚马逊上,满分 5 星,它得了 4.9 星,94% 的人给了满分。

它的作者大卫·戈金斯(David Goggins),把他一生最不堪、最痛苦、最辉煌的故事,都浓缩在了这 300 多页里。

新的一年,我相信你也有很多愿望,很多期许。

可为什么立了那么多 Flag,听了那么多道理,我们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我相信,当你像我一样,读懂了这个男人的一生,这个问题从此就再也不会困扰你了。

因为你的人生再低谷,也不可能比他更差劲;

你的人生再巅峰、再彪悍,在他的面前,你也会自惭形秽。

接下来,我会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带你走进这个美国最牛草根硬汉的传奇人生。

01.藏在天堂街的魔鬼

1975 年,我出生在纽约州水牛城(Buffalo)的一个黑人家庭里。

虽然我们是黑人,但我们家可有钱了。

我有个哥哥,比我大 4 岁。

我们一家四口,住在一栋两层、四间卧室的房子里。

后院有一个菜园,还有一个两车位的车库,

里面放着一辆劳斯莱斯银云(Rolls Royce Silver Cloud),

一辆奔驰 450 SLC,

外面的车道上还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克尔维特(Corvette)。

没错,在外人的眼里,我们就是幸福快乐的戈金斯一家人。

我们家住的那条路,名字还特别好听,叫“天堂路”(Paradise Road)。

可在我眼里,它就是地狱。

而魔鬼,就是我爸爸。

自打我上小学开始,我上课的时候就在睡觉。

不是因为我不想听课,而是因为我整宿整宿地工作,白天实在盯不住了。

我最害怕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体育课。

再热的天,我不能穿短袖、短裤,我必须把衣服都塞进去,不能露出来我伤痕累累的身体。

呆在操场上的时候,我就在想:多好,最起码在这儿我是安全的,他打不着我。

在外人眼里,我爸爸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20 来岁的时候,他就拥有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地区分销特许经营权。

后来,他还开了水牛城第一家室内的旱冰场。

十多年以后,到他 36 岁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 19 岁的少女,叫杰姬(Jackie),两个人坠入了爱河,没错,这就是我的妈妈。

她给他当牛做马,还给他生下了两个儿子——或者说,两个奴隶。

我们仨每天晚上,都要去他的旱冰场,给他打下手。

哥哥在前面做爆米花、做热狗、做披萨,

我在后头擦鞋、码鞋。

为了抹掉每双旱冰鞋的臭脚丫子味儿,我得挨个给它们喷除臭剂。

结果那个刺鼻的气味弄得我非常难受,甚至眼睛充血。

开门之前,我得举着一个长长的拖把,把整个地板擦上两遍。

那拖把足足有两个我那么高。

△6 岁的我在旱冰场(右)

晚上开门迎客以后,我负责给客人租鞋试鞋,门票美金 3 块,一双鞋 5 毛。

因为在鞋柜上,大号的鞋放下头,小号的鞋放上头——我够不着。

所以每次帮客人找鞋,我都抱着一个板凳儿上去够,

结果我这小不点儿每次爬上去,都逗得客人在旁边咯咯笑。

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们一家人每天的晚饭,都是在旱冰场后台狼吞虎咽,

妈妈坐在地上盘着腿,拿两个电炉子给我们烤菜、烤肉、烤面包。

因为晚上 7 点开门之前,我们必须全部就位。

而爸爸站在 DJ 的音乐台上,监控着全局。

如果发现我偷一点懒,如果我弄丢了一双鞋,我得到的就是一顿暴揍,打到屁股开花。

每天晚上,收再多的钱,跟我们娘仨一点关系都没有,

爸爸不会给我们一分钱,所有钱都进了他的腰包。

到夜深了,打烊了之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满是粪便的厕所里捞出血糊糊的卫生棉条,把男女厕所里残留的大麻烟雾排走,把已经变黑的口香糖从旱冰场地板上刮掉,清洗厨房,清点库存。

凌晨的时候,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和睁不开的眼睛,走进后台的办公室。

我和哥哥头对着脚睡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妈妈给我们盖上毯子。

有一天晚上,爸爸以为我睡着了,走到我面前,

他把手伸到我枕头底下,掏出来一把装着子弹的手枪,别在腰上,走出去了。

对,我有很多个晚上,都是枕着这把手枪入睡的,

我习惯了。

但我不习惯的是,我也会长大,我也会知道什么是“好歹”。

在我六七岁的时候,我心里的声音告诉我:有些事情就是不对劲的。

我没法装作看不见!

有一天,妈妈亲眼撞见,爸爸跟一个妓女搞在一起。

而这个妓女,还是爸爸“包养”的。

为了他的生意,爸爸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上开了一个妓院,专门伺候我们本地的银行家。

当他需要长期低息贷款的时候,他就会邀请银行家们到那儿去“消遣消遣”。

而他自己也没有浪费这个“福利”。

爸爸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就是他掐准了妈妈不敢离开他。

因为他们都没有结婚,妈妈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连一张信用卡都没有。

而他知道,妈妈又不可能放下我们俩远走高飞。

她只能寄生在这个家里,给他当女奴。

我甚至觉得,爸爸对妓女,比对妈妈还好。

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段日子里,她已经想到了自杀。

有一天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闹别扭了。

妈妈把我们送到家,给我们俩掖好被子,吻了吻我的额头,关上了灯,

然后她溜进了主卧,发现爸爸就在那里等着她,手里把玩着他的皮带。

他平静地说:“这条皮带大老远从德克萨斯跑过来,就是为了打你。”

有时候我妈妈会反击,那天晚上她就反击了。

她朝他的头上扔了一个大理石烛台。

他一低头躲了过去,烛台“砰”地一声撞在墙上。

她马上跑进浴室,锁上门,整个人缩在马桶上。

他一脚把门踢开,狠狠地抽她,把她的脑袋撞到墙上。

他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一楼大厅,那时候她几乎已经神志不清了。

我和哥哥在屋里听到他暴力的声响,冲出门去,看到他一路把她拖下楼梯,骑在她身上,高举着皮带。

她的太阳穴在流血,她的嘴角也在流血,

她的鲜血引爆了我内心的导火索。

在那一刻,我对他切骨的仇恨战胜了恐惧。

我跑下楼,跳到他的背上,用我的小拳头猛砸他的后背,抓他的眼睛。

我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单膝跪下。

我哭喊着:“别打我妈妈!”

他把我摔倒在地,大步朝我走来,手里攥着皮带,却突然转向我母亲。

“你养了个小流氓啊。”他冲着她笑。

紧接着他拿皮带狠狠地开始抽我,我紧紧地蜷缩成一团。

就在他把注意力都放到我身上的时候,就在我后背上火辣辣的时候,

妈妈爬向了门口的紧急报警按钮,用上浑身最后一点力气,按了下去。

整个房间顿时响起铺天盖地的警报声。

爸爸呆住了,他望着天花板,用袖子擦了擦额头,深吸了一口气,系上腰带,上了楼,他需要准备一下。

他知道,警察正在赶来。

等警察到来的时候,爸爸已经在门口迎接他们了。

他们瞅了一眼妈妈,她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她的脸肿得像块儿馒头,半张脸上都挂着干了的血迹。

但那时候没有什么 #MeToo 运动,警察就像没看见她一样。

爸爸告诉警察,不过是家务事吵架嘛。

“你们看看这座房子。你看我像虐待我妻子的人吗?”

“我给她貂皮大衣、钻石戒指,我把我能给的都给她,她却往我脑袋上扔大理石烛台,她可真是让我给惯坏了。”

当爸爸把警察送上车的时候,警察跟他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他们没有找妈妈做笔录就走了。

第二天,爸爸没有再打妈妈,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

比家暴更可怕的是,知道法律不站在我们这一边,我们只是猎物,反抗是徒劳的。

比起肉体上的摧残,更要命的是,我们看不到希望。

在妈妈能停下来不干活的时候,我看着她的眼睛,就像一个空洞。

她仿佛只剩下了一副躯壳。

当爸爸呼喊她的名字,她才会有反应,她会像个奴隶一样起身去为他做事。

她想杀了他。等他晚上回家的时候,用他的手枪,站在门口,一枪崩了他。

可舅舅劝住了妈妈,妈妈换了一个计划。

她开始对他百依百顺,甜言蜜语,

爸爸甚至产生了错觉,以为回到了他们刚开始相恋的时候。

妈妈趁他高兴,告诉他:亲爱的,我想办一张信用卡,好不好嘛?

爸爸爽快地答应了。

然后在一天清晨,她带着我们俩,远走高飞了。

我们永远地离开了天堂路,离开了这个魔鬼。

02.兴高采烈的破蛹,华丽新生的冲动

寻找灿烂天地

美梦!

妈妈带我们回姥爷家住了半年,后来我们自己租了房,

妈妈到百货大楼上班,一个月能挣几百块钱,同时她还要去印第安纳州立大学进修。

而我到了新的小学,从重修二年级开始——反正我的二年级也跟没上差不多。

我以为新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 二年级时的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噩梦交响曲的序章罢了。

到了三年级,我开始跟不上老师的节奏,掉队了。

班主任对我非常凶,上课的时候直接吼我,甚至走下讲台,攥着我的椅背,几乎贴着我的脸威胁我,说我是“最垃圾的”(dumpest)。

我是学校里唯一一个黑人学生,我受尽了歧视。

她找到我妈,说我是那种“特殊学生”,眼下只有两种办法:

要么让我滚出她的班级,要么我妈就必须带我去做“团体治疗”(group therapy)。

那一阵,我的精神极度紧张。

有一天清晨,当我一觉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口吃。

妈妈带我去做所谓的团体治疗,结果那个“团体”里面,都是不正常的孩子。

其中最“正常”的一个,放火点了自己家的房子。

不,我跟他们不一样。

妈妈带我去看大夫,大夫说我是“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因为我童年的各种负面经历,像蔓延开的毒瘤一样,正在侵蚀我的心智。

我永远处在一种战战兢兢的、“或战或逃”(fight or flight)的状态当中——

这是人面对危险、威胁时候的本能反应,

但它不能成为一个人长时间的、日常的生活方式。

后来当我长大以后,我读了一些医学文献,上面说这种“有毒的压力”(toxic stress),它对儿童的巨大危害,甚至超过了脑膜炎和脊髓灰质炎。

我的学习障碍、语言障碍,都由此而来。

可是在当时来看,这种病没得治。

老师给我下了最后通牒:

要么跟上,要么滚!(Keep up or get out!)

我已经无路可退了。

那就换一招吧。

我开始作弊,开始抄别人的作业。

老师不再找我的麻烦了。

多好,我终于“跟上”了。

生活,还可以再坏一点吗?

它笑了笑,回答我说:当然可以。

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妈妈恋爱了。

他的出现,像是我们生命里的一道光。

他的名字叫威尔莫斯·欧文(Wilmoth Irving),他差一点就成了我的继父。

对,差一点。

△ 我和“准新爸爸”威尔莫斯

他是我们当地的一个承包商,一个小有名气的木匠。

他没有我爸爸那么有钱,但他是一个好人,他的内心没有暴力。

妈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会开心地笑。

他就像一个正常的老爸一样,会跟我一起打篮球。

我们一起去度假,一起庆祝彼此的生日。

我上初二那年夏天,他向妈妈求婚了。

他希望我们搬去印第安纳波利斯,跟他一起住。

我们小小的幸福生活,截止到 1989 年底,圣诞节刚过的第二天。

他有事先开车回去了,他让我和妈妈过几天去找他。

我们站在门口,看着他把车开走,挥了挥手。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当他回到自己家的时候,他把车停进了车库,从车里走下来,几个阴影向他围了过来。

一个人,对着他的胸口,连开了 5 枪。

当他倒地以后,凶手踩着他的身体,对着他的眉心,又打出了最后致命的一枪。

对,你可能觉得难以置信,像是我在编故事。

但这就是真的。

警察到最后,也没有发现凶手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杀他。

警察猜测他可能被迫卷入了什么不法的交易。

那年,我 14 岁。

我的准继父威尔莫斯,死的时候只有 43 岁。

△准继父威尔莫斯和妈妈

在我的全部记忆里,自从知道了他遇害的消息以后,妈妈就从来都没有哭过。

她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我们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

每当我从噩梦里惊醒的时候,我发现我早就滚到地板上了。

后来我干脆躺在了地上。

一躺到底,这样就不会再往下坠了,不是吗?(I knew if I could find comfort at the bottomplace,there would be no more falling.)

还真的不是。

高中的时候,全校 1200 人,只有 5 个黑人。

我们上西班牙语课,每个人的练习册上都写好了名字,发下来。

当我拿到册子的时候,我的封皮上除了名字,还有一行醒目的大字:

“黑鬼,我们要杀了你!”(Niger we’re gonna kill you!)

我左右四顾,大家都在听课。

我不知道是谁,这么恨我。

我找到校长。

校长难为情地安慰我说:

“孩子,不管是谁写的,他们都太无知了,他们连‘黑鬼’怎么拼都不会。”(David, this is sheer ignorance. They don’t even knowhow to spell nigger.)

他们把“黑鬼”(nigger)拼成了“尼日尔”(Niger)。

不过他们也有拼对的时候。

16 岁那年,姥爷给我买了辆车,那是我开车去上学的第一天。

放学的时候,我发现副驾驶的窗户上,被人用油漆喷上了大字——“黑鬼”。

没有人待见我。

我应该对抗所有人吗?

我不能,我已经因为打架,被停学了三次。

我的生活没有谷底,只有不停地坠落。

可我不甘心,我还有一个梦,一个谁也不知道的梦。

03.100天,100斤

我想加入空军。

姥爷的一生深深地影响着我。

他在空军当了 37 年的厨师,他一生都为这段经历感到自豪。

甚至在退休以后,他礼拜天都会穿着当年的制服去教堂,在平日里穿着制服坐在门廊上晒太阳。

这种自豪感激励着我,加入美国民间航空巡逻队(Civil Air Patrol)。

我对伞兵特别崇拜——他们从万米高空中纵身一跃,帮助需要营救的飞行员脱离危险地带。

有两件事强烈地刺激了我。

我去参加军方组织的职业倾向综合测验(Armed Services Vocational Aptitude Battery,简称ASVAB),这就是军队版的 SAT 考试,结果我没通过。

我想一如既往地大抄特抄,却发现坐在我左右手的两个人,他俩的卷子跟我的完全不一样,这下完蛋了。

满分 99 分的测试,我只得了 20 分。

而最低录取分数线是 36 分。

这还不是给我刺激最大的事。

一直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我都在偷摸着改成绩单,把 F 改成 B ,把 D 改成 C 。

三年级成绩单

自从威尔莫斯去世以后,妈妈甚至都不过问我的学习了。

结果有一天,她收到了学校寄来的一封信。

学校说,我无故旷课次数多达全部学时的 1/4,我的平均成绩是 D。

除非我在大四期间大幅提升考试成绩和出勤率,否则我就毕不了业。

当她打电话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我正在哥们儿家玩儿。

她的语气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疲惫不堪。

我说:“我回家去拿那封信。”

妈妈说:“没必要,我就是告诉你一声,你快该退学了。”

我回到家以后,她把信递给我,一句话也没说。

我走进厨房,给自己做了一个花生酱三明治。

我回到我的房间,墙上贴满了球星迈克尔·乔丹和美国特种部队的海报。

我感觉有什么燃烧着的东西,从我心里流走了。

那天晚上,洗完澡,我擦去浴室镜子上的水汽,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

“看看你,你觉得凭什么空军会要你这么个混蛋?”(Look at you. Why do you think the Air Force wants your punk ass? )

“你什么都不是。”(You stand for nothing.)

“你真让人觉得不堪。”(You are an embarrassment.)

我伸手去拿剃须膏,往脸上抹了薄薄的一层,

我拆开一把新的刮胡刀,一边刮一边自言自语。

“你真是个傻 × 。”(You are one dumb motherf**ker.)

“念个书念得跟三年级小学生一样。”(You read like a third grader.)

“你活着就是个笑话!”(You’re a f**king joke!)

“除了打篮球,你努力过吗?你有过目标吗?你可真 TM 搞笑。”(You’ve never tried hard at anything in your life besides basketball, and you have goals? That’s f**king hilarious.)

我把脸颊和下巴上的胡子刮掉了,我把头皮也涂上了泡沫。

“你见过军队里的人松松垮垮地穿喇叭裤吗?”

“你还跟个地痞流氓似的满嘴脏话。”

“你现在做的一切都解决不了问题!”(None of this sh*t is gonna cut it!)

“别再走什么捷径了!”(No more taking the easy way out! )

水汽在我的身旁翻腾,它在我的皮肤上荡漾,它从我的灵魂里倾泻而出。(Steam billowed all around me. It rippled off my skin and poured from my soul.)

“只有你自己了,对,我知道你搞砸了,我知道你都经历过什么。可是那又怎样?” (It’s on you. Yeah, I know sh*t is f**ked up. I know what you’ve been through.)

“没人会拯救你的!妈妈不会,死了的威尔莫斯更不会!没有人,只有你自己!” (Nobody is coming to save your ass! Not your mommy, not Wilmoth. Nobody! It’s up to you!)

“你 TM 是时候该长大了!”(It’s time to grow the f**k up!)

当我倾倒出我心里的所有想法时,我已经把自己刮得干干净净了。

水滴在我的头皮上晶莹剔透,从我的额头上淌下来,从我的鼻梁上滴落下来。

这是我自己的仪式。(A new ritual was born.)

我渴望改变。(I was desperate for a change.)

我想成为一个新的人。(I wanted to become someone new.)

△ 我和妈妈

在所有“通俗易懂”的励志故事里,主人公都有一个所谓的“顿悟时刻”。

他顿悟了,从此便天翻地覆,判若两人。

然而,这些故事全TM都是骗人的。

和我此后的经历相比,这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 272斤时的我

我在黎明前醒来,我在夜晚跑步。

有一天晚上,我跑了 21 公里,那是我一生中跑得最多的一次。

有一次,有两条疯狗追着我跑,我能做的,就是比它们领先一步。

我疯了一样地向前跑,跑到上气不接下气。

两条狗都放弃了,走开了,剩下的只有我,还有暮色四合下整个乡村的宁静。

当我回头的时候,我的恐惧消失了。

整条街都是我的。

从那以后,我开始渴望不舒服。

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复习ASVAB 考试,当我第二次挂掉的时候,妈妈知道,我是认真的了,她给我请了个辅导老师。

6 个月的时间里,我的阅读水平,从小学四年级,达到了高中三年级的水平。

厨房的餐桌变成了我整日整夜的自习室。

我从来没聪明过、开窍过。

我只能通过自虐来恶补。

如果辅导老师教了我 1 个小时,我得花上整整 6 个小时来复习课堂笔记。

第三次考试,我通过了。

但我仍然没有安全感。

我从来都没有摆脱过往黑暗的缠绕,我无法直面我内心的恐惧。

我,还没有硬到骨子里去。(I wasn’t yet hard of bone and mind.)

很多人可能会以为,航空巡逻队的四年生涯,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不,我比从前更废柴了。

四年前,我 19 岁,体重 158 斤。

四年后,我体重飙升到 272 斤。

△ 272 斤的我(正面照)

我连弯腰都很费劲。

我胖到要把一只袜子缝到我工作裤的裤裆里,这样我单膝跪地系鞋带的时候,裤子就不会裂开了。

我退役以后的工作,就是在深夜,给印第安纳波利斯当地的各个饭馆除蟑螂,抓老鼠,一个月 700 块钱。

我本来是新兵训练营里表现最好的一个,直到一次体检抽血,医生发现我有镰状细胞特征,它并不是镰刀型细胞贫血症,但它会增加我因为运动而猝死的风险。

我永远地退出了民间航空巡逻队的项目。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逃兵。

我想在健身房和餐桌上埋葬我的耻辱。

锻炼和吃饭,成了我全部的生活。

我的一顿早饭,是 8 个肉卷,6 个鸡蛋,半斤培根,两大碗水果麦片。

哦对,还有一盒甜甜圈和一杯巧克力奶昔。

我在空军最后的那些日子,体重涨到了 230 斤,

在我离开以后,这样胡吃海塞的生活,让我的肥肉暴涨到 270 多斤。

我想成为一个“大块头”,因为这样,这个渺小不堪的我,可以躲在这个“大块头”里面。

我找到了那份除蟑螂的工作,我躲在黑暗里,我向所有人隐藏了我自己。

我像一个废人一样窝在家里,有一天我正在洗澡,突然听到电视里的声音——

“海豹突击队……世界上……最艰难的……”(Navy SEALs…toughest…the world.)

我裹着毛巾,坐在沙发上,看了 30 分钟,一动也没动。

我看着那些男人,在泥泞的障碍跑道上奔跑,在沙地上顶着圆木奔跑,在冰冷的海浪中颤抖,汗流浃背,痛苦不堪。

△探索频道播出的海豹突击队节目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越发确信一件事:

这些痛苦里,埋藏着我想要的答案。

海报突击队,有我所不具备的一切。

他们就是这人世间最锋利的宝剑。(They were the human equivalent of the hardest, sharpest sword you could imagine.)

22 名自豪的男子穿着白色的衣服肩并肩站在那里,镜头推向他们的指挥官:

“在一个平庸都能得到认可、得到奖赏的社会里,超越平庸对于一些人来说,有着强烈的诱惑:他们拒绝随波逐流,他们渴望超越常人能力的极限——这就是我们想要的人。”

一个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人。(The man who finds a way to complete each and every task to the best of his ability.)

一个能屈能伸、排除万难的人。(The man who will adapt and overcome any and all obstacles.)

我再一次清醒过来,它唤醒了我内心的渴望——去加入一个精锐的特种作战部队。

它复苏了我沉睡的每一个细胞。

接下来的三周里,每天我都会给海军的现役征兵人员打电话,我打到了全国各地的办事处。

结果是,所有人都拒绝了我。

当地的一个招聘办公室对我很感兴趣,想要见我,

但当我走进屋的时候,他们当着我的面就笑了。

我太胖了,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妄想家。

只有一个人相信了我,他叫史蒂文·沙尔乔(Steven Schaljo)。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他给我过秤,

我站在秤上,看到墙上钉着一张体重表。

以我的身高,海军最大允许的体重是 173 斤。

等我称完,他笑着说:“你可真是个大小伙子!”

然后他在档案上写下 270 斤(297 磅)。

△进入海豹突击队之前的我

他拍拍我的肩膀,让我面对现实。

我要在 3 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减掉 96 斤肉。

我还要在 5 周之内,重新参加全部ASVAB考试。

几秒钟以后,我的后脖颈子上爬过了什么东西。

我把它掸掉,抬头一看,一群蟑螂从天花板一个打开的通气管道里爬出来,像暴雨一样,朝地板上扑过来。

它们落在我的肩膀上,我的头上。

我把杀蟑螂的毒气罐忘在厨房了,我抓起粘糊糊的捕蟑陷阱,冲到外面。

我需要新鲜空气,我需要更多时间想清楚,该怎么清除餐馆里的害虫。

在我走去垃圾箱倒老鼠的路上,我考虑了各种选择。

砰的一声,我盖上了垃圾箱。

不,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需要燃烧,我不能再等了。

我脱下工作服,系好鞋带。

我把奶昔扔进垃圾桶。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跑步了,

这次,我一口气跑了整整 1 英里(1.6 公里)。

我在凌晨四点半醒来。把考试教材绑在我的动感单车上,在那里一边流汗,一边学习两个小时。

然后跳进游泳池,游泳两个小时,

去健身房,卧推、斜推,5 到 6组,每组100到200 次。还有大量的腿部锻炼。

又回到静止的自行车上,两个小时。

晚饭后,再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

然后上床睡觉,醒来后再做一遍。

△ 我的锻炼笔记

10 天之后,我掉到了 227 斤,可以开始做俯卧撑和引体向上了。

有一天,当我在健身房里,做了三个小时的训练以后,我感到精疲力竭,浑身酸痛。

一组引体向上,我本想做 12 个,但做到第 10 个,我的手疼得像烧了起来。

第 11 个,我放弃了。

吃完晚饭,我一边开车,一边嚷嚷着骂自己:

“戈金斯,你想抄近路?你 TM 做不到!没有捷径给你抄!”

我回到体育馆,为了那 1 个偷懒没做的,我把整个引体向上练习重新做了一遍。

250 个。

隆冬时节,我每天跑步 10 公里,骑自行车 32 公里,游泳超过 3 公里。

我把海豹突击队新兵第一阶段训练的距离都乘以 2 。

我知道一般会有190 个人参加训练,只有大约40人能坚持下来。

我不想成为那四十个人中的一个。(I didn’t want to be just one of those forty.)

我想成为最好的那一个。(I wanted to be the best.)

“先生们,欢迎来到地狱周(Hell Week)。”

教官上下打量着我们,就像一个捕食者在盯着他的猎物。

“看着你们受苦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It will be my great pleasure to watch you suffer.)

说这话的人叫赛克·皮特(Psycho Pete)。

简单介绍一下我们进入海豹突击队的入伍训练项目。

训练时间:48 周(或者说 11 个月)。

其中有:

25 周的“基本水中爆破训练”(Basic Underwater Demolition/SEAL,缩写 BUD/s),地点在位于加州圣地牙哥的科罗纳多海军特战中心。

1 周的静态绳索跳跃训练,3周的“军队自由落体资格训练”(MFF Qualification Training),地点位于加州奥泰梅沙空军技术作战中心。

19 周的“三栖资格训练”(SEAL Qualification Training,缩写 SQT),地点也在科罗纳多。

通过训练后,即可成为三栖特战队正式队员。

赛克负责的是我们“基本水中爆破训练”的第一阶段训练。

没错,时间最长的这项,在 6 个月时间里,还要分 3 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体能训练,

第二阶段是潜水训练,

第三阶段是地面战训练。

具体练什么?

先跟你说说开胃小菜。

在最初三周的训练中,我们必须在10 分钟之内,徒手攀爬一根 10 米高的垂直绳索,通过设有重重关卡的、800 米长的障碍训练场,并在32分钟内,在沙滩上跑完 6.4 公里。

△最右一列上数第 2 个是我

我们几个人一组,要在海滩上搬运 140 斤重的圆木。

我扛着它不是走,而是跑,一边跑,一边吐血——其实是带血的鼻涕从我的鼻子和嘴流出来。

教官时不时就把我揪出来,让我在旁边坐一会儿,他们以为我就要挂了。其实我还好。

△海报突击队训练日常

我们还要躺在浅滩上,整个人浸在 14、15 度的冰冷海水里,任由海浪和泥沙的冲刷,直到从头到脚被黏湿的沙子包裹,故意让沙子进入我们的耳朵、鼻子,乃至身体外露的每一个孔。

他们把这一项叫做“冲浪酷刑”(surf torture)。

每两轮酷刑之间的休息间隔,大家都围聚在一起,靠同伴们身体残存的热量取暖——其实他们都正在瑟瑟发抖。

而我不仅没有凑过去,甚至都没有一点儿抽搐、发抖。

教官看了看我,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地羡慕嫉妒恨。

随着夜幕的降临,气温急剧下降。

“先生们,跟太阳说再见吧!”

泡在海里,我们每个人都能听到浪花在头顶上翻腾,我们不小心吞下的海水在肠子里翻滚,我们的牙齿在打颤。

当你感到又冷又有压力的时候,大脑根本都没法理解接下来的120多个小时,你是怎么挺过来的。

五天半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没有睡觉时间。

每一个想成为海豹突击队成员的人,在第一次冲浪酷刑之后,都会问自己一个简单的问题:

“我为什么在这里?”(Why am I here?)

因为没有人逼我们必须成为海豹突击队队员。

我们不是应征入伍的。

成为它,是我们的选择。(Becoming a SEAL is a choice.)

这是自愿的折磨。(It’s voluntary torture.)

赛克带过一茬又一茬新兵,他可是老司机了。

他清楚这一切,所以他没过两天就不再冲我们大喊大叫了。

他开始用软刀子杀人。

他竟然像一个忧心忡忡的大哥哥一样,开始安慰起我们,开始嘘寒问暖起来。

他主动请我们喝热汤,洗个热水澡,还给我们披上毛毯,甚至有需要的话,还亲自送我们回军营。

然后,他开始在海滩上捡头盔。

没错,这就是他放下的诱饵,为那些准备放弃的人。

他夺走了那些屈服者的灵魂(He was taking the souls of those who caved.)

因为他们回答不了这个简单的问题:

“我究竟为什么要来这儿?”

我很清楚我的答案。

可是,我却倒下了。

在患了双侧肺炎之后,我接受了医生的检查。

我曾三次违抗医生的命令,我要留在 230 班的战斗行列中!

但教官们最终把我逼回了军营,他们让我重新去参加下一班——231 班的全部训练。

是的,第一次,我没有成功,但我同样没有放弃。(I didn’t make it, but I didn’t quit.)

即便是参加下一班,我也没有完全从肺炎中恢复过来,

我的肺里仍然积满了粘液,每次咳嗽都让我的胸部颤抖,听起来就像有一个耙子在刮我的肺泡一样。

但我依然挺了过来。

△海豹突击队训练班合影(右二是我)

当我熟悉了赛克的“诱惑”套路之后,我开始明白,所谓的“地狱周”,不过是一场心理游戏。

教练们根本不是在找什么最健壮的运动员。

他们在寻找最坚强的心灵。

他们是在用我们的痛苦,剥开我们的每一层皮。

而那些选择放弃的人,等他们明白这件事的时候,却都为时已晚了。

231 班的地狱周结束的时候,比原计划提前了 36 个小时。

156 个人参与训练,最后只有 25 个人成功通过,这一届的淘汰率是 84%。

而我,就是那 16% 里的一员。

之后的训练,没有什么好讲的。

不过是过五关,斩六将罢了。

结束的那天,我们这一届所有毕业生穿着纯白色的礼服,在妻子儿女的见证下,光荣地毕业了。

△ 我从海豹突击队毕业了

毕业以后,我会继续寻找不可能的任务。

成为海豹突击队历史上第36位黑人毕业生,这当然是一项成就,

但我挑战艰难险阻的探索之旅,才刚刚开始!

04.我要从南跑到北,我还要从白跑到黑

我之前从来没跑过马拉松,42.195 公里的那个。

2005 年,在代号“红翼”的军事行动(Operation Red Wings)当中,我的几个兄弟在阿富汗的一次直升机坠毁事故中丧生,

我想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

所以我决定,通过参加比赛,为特种作战勇士基金会筹集资金。

于是我开始了真正的长跑生涯。

我花了一整晚的时间,在谷歌上搜索“世界上最艰难的徒步赛跑”。

最后,我看中了一个叫“恶水 135”(Badwater 135)的比赛。

有人评出了世界上最艰难的 10 项比赛。

恶水高居榜首。

△恶水起点:死亡山谷

从加州位于海平面以下 85 米的死亡山谷(Death Valley)开跑,

一直到海拔 2548 米的惠特尼登山口(Whitney Portal)结束。

全程 217 公里——因为相当于 135 英里,所以叫“恶水 135”。

比赛刻意选在 7 月份举行,因为那时候天气最热,当地气温 54 摄氏度。

所以它不是马拉松里的超级马拉松(Ultramarathon)。

它是超级马拉松里的超级马拉松。

我要去参加这个。

结果主办方一上来就给了我一闷棍:

说什么?你是海豹突击队的?没用!

“去,先跑个 160 公里再来找我!”(Go run one hundred miles and get back to me.)

周末,圣地亚哥。

我没有经过任何训练。

当我跑过 80 公里之后,对,你没听错,80 公里,

我前面那位轻盈的日本跑者,稻垣女士(Ms. Inagaki),我再也追不上她了。

我开始神游,痛苦一浪接一浪地钻心上涌。

我的大腿就像灌满了铅。

又过了几英里,我的肺开始出问题,胸口咯吱咯吱地颤动起来,我吐出一团褐色的粘液。

我喘不上气来。

我从来没有在毫无训练的情况下,跑过 160 公里。

人类历史上有谁尝试过这么愚蠢的事情吗?

我真的能做到吗?

那个简单的问题一遍遍冲击着我出现幻觉的脑海——

为什么?

为什么?

你 TM 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Why the f**k are you still doing this to yourself?!)

110 公里的地方,我冲上了一个 2 米多高的斜坡。

就这么几级台阶的高度,它成了压倒我膝盖的一根稻草。

我踉跄着,用手指尖触地,差点儿人仰马翻。

我咳嗽连天,肚子里绞成一团。

我知道,崩溃就要来临了。

我的白色袜子上,沾满了脚趾甲破裂、水泡破裂以后留下的血块。

112 公里的时候,我的肚子咕咕叫着,

我低头一看,血尿顺着腿往下流。

我在没有训练的情况下,用了12 个小时跑了 112 公里(70 英里)。

我当时还不知道,我的脚已经因为应力性骨折出现了裂痕。

我跑得太慢了。

我正以20分钟走 1.6 公里的速度缓慢行走。

4 个小时后,已经凌晨 2 点了,我跑了 130 公里。

我的步伐继续放慢,而且越来越糟。

就在那时,我终于意识到,这场战斗不是为了什么红翼行动,不是为了我的战友,更不是为了他们的家属。

这些都不能帮助我在上午10点之前,跑完最后的 30 公里。

不,这次跑步——什么“恶水”,是我把自己推到毁灭边缘的全部欲望,都是关于我自己的。(No, this run, Badwater, my entire desire to push myself to the brink of destruction, was about me.)

我愿意承受多少痛苦?我能承受多少?我必须付出多少?(It was about how much I was willing to suffer, how much more I could take, and how much I had to give.)

如果我要成功,我就必须为自己而战!(If I was gonna make it, this shit would have to get personal.)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腿。

我能看到一串尿和血风干以后,粘在我大腿内侧的痕迹,

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参与这场战斗?(Who in this entire world would still be in this fight?)

只有你,戈金斯!(Only you, Goggins!)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自己?!

我的灵魂在尖叫——

“因为你是一个响当当的大!混!蛋!”(Because you are one hard motherf**ker!”)

我脑袋里的声音叫醒了我,

这场战斗本身,就是奇迹!

我感受到新的能量注入。

我加快了脚步。

我还在快走,但我已经不再梦游了。

我想起我生命中那些弥足珍贵的时刻——

当我童年还在旱冰场的地狱里工作的时候,不管我们过得有多糟糕,

妈妈总会想办法把我们的饼干罐装满。

她会买威化饼干、买巧克力夹心饼,买奥利奥,买趣多多。

就像一场小小的寻宝游戏。

我记得我把小拳头探进那个罐子里的喜悦,我想知道我会发现什么。

从那以后,我感激我生命中出现的每一块“饼干”。

那是我生命中全部的胜利——

那是我在高中的最后一年,为了毕业,我比任何人都要用功三倍。

那是我大四的时候通过军队的ASVAB测试。

那是我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减掉了一百斤。

那是我以全班第一的成绩从海豹突击队毕业。

那是我成为陆军游骑兵学校的荣誉士兵。

那都不是什么外在的荣誉,

那是我战胜我自己的时刻,

那是我捧在手心里、舍不得吃掉的“小饼干”。

当我的脑海里涌上这些回忆,不知不觉间,疼痛开始消退,我的步伐加快了。

我开始摆动双臂,迈开大步。

我不会“神化”这一刻,没错,我骨裂的脚还是血淋淋的,满是水泡,

我的脚趾甲几乎从每一个脚趾上脱落,

我在痛苦而狰狞地跟时间赛跑。

但我不再害怕,不再梦游。

因为我怀揣着我最珍贵的饼干罐(cookie jar)。

每当我感到太痛的时候,我就咬上一口。(Whenever the pain got to be too much, I dug into it and took a bite.)

一个半小时后,我跑到了 145 公里。

又过了一个小时,152 公里(95 英里),

在几乎不间断地跑了将近19个小时之后,我做到了!

我能跑一百英里!(I’d hit one hundred miles!)

还是说……我已经跑够了?(Or had I?)

我不记得了,所以我在终点前,又跑了一小圈来确认一下。

跑了 101 英里(162 公里)之后,我的比赛终于结束了。

△ 我的颁奖典礼

蒸汽从我身上喷涌而出。

我的视线模糊了。

我的腿上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低头一看,发现它又在流血了。

我的腿僵硬得像一块化石,

妻子焦急地想直接把我送到急诊室,但我想回家。

我回到屋里,走了几步就昏倒了。

几分钟后,我躺在厨房的地板上。

我的脚起了水泡,有十二处出血。

十个脚趾甲有七个是松动的,只有死皮把它们连在了一起。

妻子拖着我爬到了浴缸里,开始放热水。

我赤身裸体地躺在那里,大雨倾盆而下。

我打了个寒颤,然后无法控制地,又开始小便。

但流出来的不是尿,也不是血,而是深棕色的胆汁。

妻子马上给一个医生朋友打电话,医生说我可能是肾衰竭,需要马上去急诊室。

她挂断电话,冲进浴室,

她不停地说着,喊着,哭着,

我模糊地听到她说的大部分话,但我知道不一会儿,我们就去医院了。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而我,刚刚完成了我一生中最了不起的壮举。(I’d just accomplished the most amazing feat in my entire life.)

我蜷缩在浴盆里,像个婴儿一样瑟瑟发抖,享受着疼痛的滋味。

如果我能在零训练的条件下跑完101英里,想象一下,我还能做些什么?

恢复以后,我开始每周跑上 160公里(100 英里)。

接下来的事情,我不想向你重复:

2006 年恶水超级马拉松,第5名;

夏威夷奥特曼世界锦标赛铁人三项赛(Ultraman World Championships Triathlon in Hawaii),在为期 3 天的 320 英里(514公里)比赛中获得第 2 名,两天内骑自行车 261 英里(420 公里);

2007年,再次参加恶水,我取得了个人最好的成绩,排名第 3 ;

在之后的两年里,我还参加了另外 14 场超级耐力赛,其中 9 场比赛排名前五。

2008 年,《跑步者世界》(Runner's World)杂志将我评为“跑步英雄”(Hero of Running)。

我也没有忘记我的初心,我的各项赛事,总共帮特种作战勇士基金会,筹集到 200 多万美元的善款。

我在 2012 到 2013 年期间,三次尝试打破引体向上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不瞒你说,前两次我都失败了,

第三次,我在 17 个小时里,做完了 4030 个引体向上,成功打破了世界纪录。

△ 我在尝试打破“引体向上”世界纪录

在那一天之内,我举起了 383 吨重的“自己”,那重量相当于航天飞机的 3 倍。

我在 9 个月里做了 67000 个引体向上。

我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完成海军的海豹突击队、陆军的游骑兵(Army Ranger)和空军的战术空管(Air Force Tactical Air Controller) 3 项精英训练科目的人。

现在,我成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演讲者,我帮助军队招募优秀的人才,我到企业里分享我自己的经历。

我通过了消防专业培训,成了蒙大拿州的一名野外消防员。

2018 年 7 月,席卷科罗拉多州的巨大山火,我就在现场救援。

过火面积 22258 公顷,成了科罗拉多州历史上最严重的山火。

我们没日没夜地干了一个星期,每天 18 个小时,轮班倒。

白天是 80 摄氏度的高温,晚上也有 36 度。

我 6 天没换过一件衣服。

我们清理出一条 5 公里长的隔离带,长到足以阻止山火的蔓延。

43岁,我的野外消防生涯才刚刚开始。

晚吗?

我享受每一次新的开始。

我只想证明一件事:

我不会被我童年遭受的虐待,被那些伴随我成长的欺凌所定义。

在我的眼里,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比赛,没有计分板,没有裁判,

直到我们死去,直到我们被埋葬,一切才算结束。

我不需要名利,

我不需要一间停满跑车的车库,一群左拥右抱的漂亮女人,

我想要的,是在我自己的眼中,变得成功。(All I’d ever wanted from it was to become successful in my own eyes.)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难倒下的硬汉、最难对付的混蛋。(It meant becoming the hardest motherf**ker who ever lived.)

只是这场比赛还没有结束,在终场的哨子吹响之前,我的头脑、我的身体、我的灵魂都只会榨干它最后一丁点气力。(Only the game wasn’t over, and being hard came with the requirement to drain every drop of ability from my mind, body, and soul before the whistle blew.)

我不会有所“保留”,我不会“悠着点儿”过日子(I wouldn’t leave anything on the table.)

我就是我所克服的障碍的总和。(I was the sum total of the obstacles I’d overcome.)

我会一直追逐下去。(I would remain in constant pursuit.)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终点还有多远。(Because I had no clue how close to the end I already was.)

这就是大卫·戈金斯的故事。

你知道,它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你能听到的“励志”故事,

因为他不是来给你“励志”的,

他只是这么活着,然后给你看了一眼——原来有人,是这么活着的。

不同的人,都可以从里面看到不同的“道理”:

有人说,他在不断地挑战自己的“非舒适区”,去突破一个又一个极限;

有人说,这可能是新的一年,用来警醒自己的最好的一本书;

有人说,我终于知道人和人的差距在什么地方了;

有人说,这人纯粹就是脑子有病,非要把自己往死里逼。

我和你一样,我不喜欢书里接二连三的脏话,

可这好像就是他的“人设”,你不能无视他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成长环境;

我也不喜欢他把“超越人类极限”这件事,局限在身体和运动方面,

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革命本身;

我也不觉得我们都要学习他的做法,

不做任何准备就跑上个 100 多公里,

跑到流血、骨裂、神志不清,还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无论得了什么重病都要坚持带病工作。

我想这不是这个故事的意义。

我一直在想:我该怎么描绘这个人的一生,撞击在我心灵上的那种感受?

直到我看到了许知远的《十三邀》,采访著名艺术家徐冰的那一期节目。

他带许知远看了一幅画,画上是古代的山水。

可许知远和徐冰转到画的背后一看——

没错,就是用一堆废品和烂报纸搭起来的。

然后用光影打到幕布上,就有了前面那幅“山水画”。

我想这就是大卫·高金斯的一生。

当你认识他、知道这个人存在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那幅得体的“山水画”。

他正穿着英姿飒爽的白色制服,给他的新书拍摄封面照。

而只有你翻开了这本书,你绕到了他的背后,你才看到了那个 300 斤的黑人大胖子,你才看到了他流过的血汗、他所承受过的一切不堪。

英语里有一个词,叫 dirty work,我找不到一个精准的翻译。

戈金斯,他终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件作品(work),

为此,他宁愿粉身碎骨、满身污秽(dirty),也在所不惜、死而无憾。

他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个人叫徐宏祖。

他和当时所有年轻男人不一样,他不想科举考试,不想青史留名,他只想玩儿。

按史籍说,他是从小就玩,而且玩得比较狠、遇到山就爬,遇到河就下,人小胆子大。

长大后,让他去考科举,死都不去。

可是他的爹妈不打不骂,还告诉他:你想玩儿就玩吧,做你自己喜欢的事就行。

所以他决定:索性不考了,出去旅游。

刚开始他的旅游范围,主要在江浙一带,比如紫金山、太湖、普陀山。

后来他愈游愈勇,又去了雁荡山、九华山、黄山、武夷山、庐山。

一个正常的中产家庭,按今天的标准,一年去旅游一次,也就够了,

但徐宏祖的旅行日程是:一年只休息一次。

就这样,家境并不算很富裕的徐宏祖,穿着俭朴的衣服,带着干粮,

独自前往名山大川,风餐露宿,

不怕吃苦,不怕挨饿,一年只回一次家,只为攀登。

从世俗的角度来说,徐宏祖是个怪人,

他不科举、不做官、不成家,按很多人的说法,是毁了。

他二十岁离家,独自一人,游历天下二十余年。

他去过的地方,包括湖广、四川、辽东、西北,

简单地说,大明十三省,全部走遍。

他爬过的山,包括泰山、华山、衡山、嵩山、终南山、峨眉山,

而黄河、长江、洞庭湖、鄱阳湖、金沙江、汉江,几乎所有江河湖泊,全部游历。

你听过的,他都去过,

你没听过的,他也去过。

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开始记笔记,

每天的经历,他都详细记录下来。

他本人除了姓名外,还有个号,叫做霞客,

所以后来,他的这本笔记,就被称为《徐霞客游记》。

据说他所留下的笔记,总共有 200 多万字,可惜没有保留下来,

剩余的部分,大约几十万字,被后人编成了这本书。

临终的时候,徐宏祖说了这样一段话:

“汉代的张骞、唐代的玄奘、元代的耶律楚材,他们都曾游历天下,然而,他们都是接受了皇帝的命令,受命前往四方。”(张骞凿空,未睹昆仑;唐玄奘、元耶律楚材衔人主之命,乃得西游。)

“我只是个平民,没有什么受命,我穿着布衣,拄着拐杖,踏着草鞋,凭着自己,游历天下,故虽死,无憾。”(吾以老布衣,孤筇双屦,穷河沙,上昆仑,历西域,题名绝国,死不恨矣。)

崇祯十四年(1641),徐宏祖病重逝世,时年五十四岁。

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

我记得十年前,当我读到《明朝那些事儿》的结尾,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和你一样困惑。

然后我看到了那句影响我一生的话,

我想它也是大卫·戈金斯一生的写照: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海到无边天作岸,

山登绝顶我为峰。

最后的最后,我想把李敖先生的这首诗送给你,送给每一个渴望改变的人:

因为我从来是那样,所以你觉得我永远是那样。

可是这一回你错了,我改变得令你难以想象。

坏的终能变得好,弱的终能变得壮。

谁能想到丑陋的一个蛹,竟能变成翩翩的蝴蝶模样。

一朵入夜的荷花,

像一只归巢的宿鸟,

或像一个隐居的老哲人,

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锋芒与光亮,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千仞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我将归来开放!

——李敖《我将归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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