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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中国不会放松外汇管制!也不会在7月1日之后加强外汇管制!大家切勿传谣信谣!

财经作者: Roy Liu
辟谣!中国不会放松外汇管制!也不会在7月1日之后加强外汇管制!大家切勿传谣信谣!
摘要近期关于外汇管制的谣传有很多!今天后花园小编为您以正视听!

谣言一:中国放松外汇管制!

近日,一条关于中国放松外汇管制的微信文章刷爆了朋友圈!无数打算在海外置业的买家和在海外生活的人都因此而激动万分!似乎国内的外汇管制解冻在即,而海外置业、往境外汇款也将重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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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上网一搜,果然发现有很多来自海外的公众平台都在最近发布了这一“喜讯”。点开一看,里面的内容大都千篇一律。基本上先是引用了近期几家国际和国内媒体的一些错误报道和解读,然后盲目得出了中国或将放松外汇管制的结论。

谣言是怎样炼成的?

让我们回到谣言的起点——2017年4月19日。英国著名媒体《金融时报》在那天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资本外流压力缓解,中国央行放宽人民币结算管制!》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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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示,在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对中国各大商业银行发布了一个口头指导:“各银行必须维持人民币的净流入,即各银行在处理跨境人民币支付时,必须保证人民币的流入大于流出。”而中国人民银行在近日突然撤销了其在年初发布的这个旨在限制跨境资本流动的规定。该文章声称,有知情人士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放松对上海部分银行的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审批,不再强调此前对该业务收付比必须控制在1:1的要求;与此同时,有实需背景的人民币对外支付等业务较前期将更易获得监管层批准。

于是,这篇文章开始在网上疯传,引发了无数海内外中文媒体的竞相转载。大家都愿意相信确有其事。

真相:跨境人民币收付与个人外汇管制无关!

针对这样的传言,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一时间公开辟谣。中国央行表示,最近并没有放宽人民币资本外流的管制政策。对于合法合规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中国央行从未设置过收付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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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发布的截然不同的信息,小编一度感到非常困惑。一方是业内资深媒体——《金融时报》,另一方是中国央行。一方援引了知情人士的消息,另一方是政策的制定者。那么央行到底有没有在年初设置人民币跨境收付的比例限制政策?最近又有没有放宽这一比例?

这些问题,作为圈外人士的小编无从得知,更无法求证。不过,经过研究,小编还是有了惊人的发现——以上那些问题原来都不是重点,整个事情的关键在于,即便央行真的放宽了人民币跨境收付的限制政策,也对往境外汇款及海外置业没有直接帮助。 因为,跨境人民币收付制度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满足中国境内及境外各大企业对人民币的需求,与个人外汇管制并没有很大关系。

尽管随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其业务范围已经扩展至个人领域,但不可否认的是,跨境人民币业主的主体还是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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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中国银行的官网,我们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使用客户是有扩展海外业务需求的各大企业。与个人的投资业务无关!

那么个人资本到底能否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根据当前的规定,境内个人对境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境外资本市场业务需要接受严格监管。比如,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业务,均需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再到人民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手续。而个人海外置业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目前肯定无法得到批准。

因此,中国不会放松外汇管制!

谣言二:在7月1日之后,中国将实行更严格的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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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朋友圈一直盛传在今年7月1日之后,中国将实行更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具体内容为,在7月1日之前每人在5万美元额度内的汇款可以直接汇出,而在7月1日之后,跨境汇款1万美元以上需要申报,5万美元的额度需要分5次在不同单日汇出。

经过小编研究后发现,这也是一条谣言。

此事的起因是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年底对十年前,也就是2006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了新版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

其实,对跨境资金交易,中国人民银行这些年来一直以来都要求各金融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只要将2016年和2006年两版《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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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管理办法

自2017年7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2006年-管理办法

在2017年7月1日之前,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经过对比,小编发现,2016年年底修订的《管理办法》与2006年《管理办法》的区别主要在第1条和第4条(第2条和第3条基本没变):

第1条: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06年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第4条: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从2006年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 1 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增加了“人民币20万元”这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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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日之后外汇管制的变化?

1. 兑换外币现金确实变难了!

自今年7月1日之后,每人每天只能从银行兑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外币现金,超过这个额度就要申报。所以为了避免申报,很多人会想办法将换钞额度控制在5万人民币之内,这实际上就降低了外币的实际取现额度,也提高了外币的取现成本。

2. 换汇没有任何变化!

尽管兑换外币现金的难度有所增加。但将人民币换成外币现汇,并通过电汇将钱从国内转出并没有明显变难,至少从文件中,没有显示出难度有所增加。因为,2006年版的《管理办法》中的第4条就已经有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需要申报的规定,去年的修订版本只不过增加了20万人民币这一条新标准。这就意味着在7月1日之前从国内转出的超过1万美元及等值外币的向境外的汇款其实也需要上报。所以,从文件中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显示向境外汇款的难度有所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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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7月1日之后的外汇管制并没有彻底变严!仅仅是兑换外币现金的难度和成本有所上升,广大华人买家所常用的电汇转款并不受影响!

PS:以上只是后花园小编的推测,不构成任何建议!一家之言,仍有待时间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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