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没了,“新租客费”来了!这一费用到底合不合理?
后花园1月16日援引rnz报道:租客邀请新室友入住,却被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所谓的“新租客费”(new tenant fee),这一费用到底该不该收?
我们知道,2018年12月开始,新西兰租房的中介费(letting fees)被取消,这意味着租客不需要再向中介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一笔服务费。
但近日,一名惠灵顿年轻学生的经历让人们怀疑中介费是不是换了一种形式登场。
据Facebook上一篇帖子表示,物业管理公司Quinovic要求一名惠灵顿学生支付250纽币的“新租客费”。
对此,Quinovic回应称,收取“新租客费”是《住房租赁法》第44条允许的。Quinovic还表示,这篇帖子将这一费用误作中介费。
然而,Renters United发言人Robert
Whitaker称,他对这一费用表示质疑。“我们听到很多关于物管经理或物管公司收取费用或重组收费的事情……很明显,现在的情况就是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将收费的对象从租客转到了房东。”
“因此,中介费没了,他们就弄出其他费用,向房东收取租房和其他服务费用。”
惠灵顿租客Daniela辗转于不同的出租房,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物业管理公司,好的坏的都经历过。
她表示,最近她希望提前解除租约,却被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而这并不在她签订的合同条款内。
“最初同意是200纽币,然后他们又说要加上一周租金的中介费和消费税……还要涨租,因为他们想下一个租客来的时候租金更高。”
Daniela表示,她后来去寻求法律建议,才发现原来很多租客都遇到这类问题。
“律师听完我的话后大笑道,所有人都在这么做,那么多物业管理公司,他们都这么做。”
Daniela表示,她最后设法解决了自己的问题,没有交纳额外的费用。
在一份声明中,Tenancy Services表示,新租客入住、租客转租或提前结束定期租约,房东和物业经理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这一费用必须“合理”。
Renters
United呼吁,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收取看起来不合理的费用, 人们一定要提出质疑。
原文链接:https://www.rnz.co.nz/news/national/407489/property-managers-hit-renters-with-new-tenant-fee
(责编:Di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