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上市后首份年报:2018年营收1749亿 净利134.8亿
网易科技讯3月19日消息,小米集团公布2018全年财报,报告期内实现总营收17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6%,净利润134.8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小米智能手机收入人民币1138亿元,同比增长41.3%。报告期内,小米智能手机出货量达1.19亿台,同比逆势增长29.8%。
雷军称,针对手机业务,在2018年第四季度,小米成功完成了品牌梳理,以及产品结构、发布节奏的主动调整。售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智能手机收入,占智能手机总收入的31.8%。得益于此,中国大陆智能手机平均售价(ASP)同比提升17%,推动了小米在中国大陆市场智能手机收入的持续同比增长。
同时,由于在西欧发达国家市场的智能手机出货量日益增长,相应的ASP同比增长9.7%。
在2017年第四季度,小米发布了三款红米手机。
根据财报数据得知,从2016年至2018年12月31日,小米集团研发费用逐年递增,复合增长率66.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到58亿,同比增长83.3%。
2019年,小米集团正式启动“手机+AIoT”双引擎战略,AIoT业务成为集团核心业务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IoT平台已链接的IoT设备数(不包括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约1.51亿,同比增长193.2%。拥有5个以上小米IoT设备(不包括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用户数约230万,同比增长109.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小爱音箱累计出货量超900万台。报告期内,IoT与生活消费品业务继续保持高增速,贡献收入438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比增长86.9%,其中,全球智
报告期内,小米也开始向白电领域进军,分别在2018年7月和12月推出了米家空调和米家互联网洗烘一体机。
2018年,小米集团开始向海外扩张IoT业务,2018年2月,智能电视进入印度市场,并在2018年第四季度在印度市场出货量排名第四。
2018年,小米集团互联网服务收入1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2%。广告收入达人民币101亿元,同比增长79.9%。
报告期内,小米的互联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全面,2018年第四季度,小米集团超30%的互联网收入,来自中国智能手机广告以及游戏以外的互联网服务。
2018年第四季度,海外互联网收入,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的6.3%,同比增长1295.6 %。
智能电视以及小米盒子的月活用户同比增长55.3%,在2018年12月达到了1860万人,所以电视互联网服务,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在2018年第四季度达到了8.2%,同比增长119.1%。
2018年第四季度,互联网金融和有品电商平台的收入分别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的11.9%以及4.1%,分别同比增长80.5%以及427.6%。
报告期内,小米通过丰富产品类型完善产品质量以及客户体验,持续优化推荐算法,使小米在实现了更高的活跃用户数,MIUI的月活跃用户由2017年12月的1.71亿人,增长到至2018年12月的2.42亿人,同比增长41.7%。2018年全年互联网服务的每名用户平均收入(ARPU),从2017年的人民币57.9元增长到人民币65.9元。
2018年,小米的国际市场业务取得巨大成功,报告期内,国际市场收入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8.1%。占总收入比率,从2017年的28%提升至同期的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