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小哥在加油站买个早餐,被罚$112!罚款原因也是很牛逼了...
如果要做个“澳洲警察敬业大评比”,那么毫无疑问,胜出的肯定会是执勤在路上的警察蜀黍们!
至于原因,大家都懂的~
他们的“敬业”,加上澳洲交规繁多、细致,
而且,动不动好几百澳币
这两天,悉尼又有个男子中招了,
小编敢打赌, 上周五早上,Ben Judd和往常一样,开车到悉尼东区的Woollahra上班。 途中他把车开进一个加油站,不是为了加油,而是买早餐,Judd自己说: 按照经验,他从下车到买好早餐回来,只需要一分钟左右, 可是等他买好肉饼回来,却赫然见到一个警察站在他车旁边。 这位警察一看到他就问了个问题: 可是,警察显然不满意这个回答,并认为Judd形迹可疑,所以: Judd接着回忆说: 最后,一番“努力”之下,这位警察给Judd开了一张112刀的罚单,理由是: 这这这,也太牵强了吧?!开罚单就开罚单吧,这位警察离开的时候还不忘甩下一句狠话: 这样的狠话,小编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杀伤力,而这位因为没关自己车窗的小哥,也被吓懵圈了, “我觉得自己根本没做错什么, 可是,抛开警察蜀黍这句狠话,对于罚款理由本身, “我问了很多人,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就算知道这条规定的人,也觉得车是停在加油站内,这样也罚款太荒谬了。” Judd认为加油站算“private property”,而不像马路这种公共场所,所以收到这样的罚单觉得非常愤怒。 惊不惊讶? 而且交规是这么说的:只要你离开自己车辆3米以外(以你和车子之间的最短距离来算),那就必须关掉引擎、拿走车钥匙、关好门窗。 这样的“隐形规定”,着实让人头痛,简直有点霸王条款的感觉,警察为什么就不能有点人情味呢? Judd把自己遭遇发到网上后,网友的意见是这样的。 逗呢,但是根据Road Rules 2014的第213条,交警这么做也合法,你应该感到幸运他没祭出2200刀的最高罚款。 加油站不属于政府(私人property),也不是道路。 不幸的是,加油站确实属于道路,就跟任何公共停车场一样,甚至麦当劳的停车场都属道路,只要公众能开车进去的地方,警察都能进去开罚单。 你是对的,不过不幸的是根据新州法律,只要当事人违规或者疑似违规,警察能在任何property内执法,无论是公共property还是私人property。 这肯定是陷害。 这位交警当时穿了制服吗? 真的太糟心了,为你感觉不值,为了一个肉饼,损失了一天工资。 警察这么做太损了,没有必要,他可以给个警告,但是他选择了开罚单。 我曾经向警察举报过一起危险驾驶(超速,随意超车,突然刹车等),我报告了车牌号,车子和司机的特征,位置等等信息(基本上所有警察需要的信息都提供了),可是我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无能为力。所以现在是,只是没关车窗就比上述行为都要更严重,需要开罚单? 这是个警察国家,拥有世界上最贪婪的警察。 之前看到一个警察没系安全带,于是提醒了他一下,他就把我的车拦下来,还给了我一个警告,理由是我“虐待”他了(abusive)。我只是跟他说:兄弟,你应该系好安全带,树个好榜样。 真正的犯罪让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没人管。 上周,我只是把胳膊放在驾驶座那边的车窗上,我就被罚了300刀,扣3分,像这样的罚款就是抢钱,人人都恨交警也就不奇怪了。 所以敞篷超跑车主肯定天天被罚咯。 必须完成创收任务吧,否则没法升职。 简直太荒谬了。 所以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 小伙伴有没有遇到过什么荒谬的罚款理由,快来分享一下! 编辑:小隐 洋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