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一年后发现自家没车道,奥克兰买家状告中介

后花园5月26日综合报道;
在成功购得一处房产后,一位奥克兰买家发现该房产竟没有合法车辆通道。
目前买家身份尚未公开,案件被提交至房地产经纪人纪律仲裁庭(Real Estate Agents Disciplinary Tribunal)。
买家在2021年购入了这套奥克兰公寓并将其出租。该公寓是三套公寓中的一套(1/7),均位于“7号”门牌下,共用一条从街道延伸而来的车道。该车道也是隔壁5号地块上两套公寓的通道。
在购房时,7号土地的三套公寓均不具备对5号土地的合法通行权(地役权),而只有这样才能合法使用车道。
对此,Barfoot & Thompson Royal Oak分部中介Kim Rule和Bruce Rule辩称他们并不知情。车道并无实际使用障碍。
直到次年,另一名中介在售卖7号土地的另一套公寓(2/7)时,才向上文提及的买家(1/7业主)指出了这一问题。2/7号公寓的业主律师当时已向这位中介发函,说明问题所在。
买家随后向房地产管理局(Real Estate Authority)写信说明情况。管理局回复称,经理查阅房产所有权文件后,未发现其中注明该房产没有通道。
2/7公寓的业主律师希望开始正式获得车道通行权的程序,计划各业主平摊费用三分之一,同时向市议会申请同意。
Barfoot & Thompson再次表示,所有权文件并未显示任何问题,卖家当时也没有披露相关信息。
买家抱怨称,解决这一问题将花费高昂,而广告中强调该房产配备车库,误导了他们。
中介向房地产管理局辩称,房产相关文件并未显示需要进一步调查,也没有隐藏或潜在缺陷的暗示。
仲裁庭在记载中介方的辩解时指出:“他们没有歪曲房产状况,也无法披露他们所不知晓的情况。”
“这一问题是另一个中介在为2/7号公寓做市场推广时偶然发现的,因为有人告诉那位中介,一位前测量师认为车道可能存在问题。1号公寓的卖家在得知这一问题时非常震惊。在50年的买卖过程中,从未有人发现过该问题。甚至连买家——他自己就是一名房地产中介——在两次看房时也未发现产权存在问题。”
管理局的委员会认定,中介人行为得当,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而这一缺陷只有测量师才可能发现。
但仲裁庭表示,不接受“中介几乎不可能在实地查看房产时发现这一问题”或“只有专家才能发现”这一观点。
“事实上,我们认为,合理胜任的中介会意识到七号及邻近五号的双重通行,存在重大风险。”
“对两套不同门牌房产共用单一入口,合理胜任的中介理应立即产生疑问:‘车道入口究竟位于谁的土地上?’”
仲裁庭指出,律师不一定能从文件中发现问题,但中介在实地查看时应当留意到。
“因此,我们认为,中介在最初就应当向卖家明确提出车辆通行问题。”
“除非卖家的答复有充分证据支撑,中介应当向买家发出潜在问题的警告。既然现在已知卖家并不知情,中介就有义务向买家披露。”
“尽管管理局委员会掌握了入口照片和航拍视角,但他们甚至未考虑中介是否能从实地查看中识别出潜在问题。委员会唯一关注的,是中介是否已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委员会还错误地认定,这一缺陷只有测量师才能发现。我们认定,合理胜任的中介本可以发现这一缺陷。”
仲裁庭表示,关于处罚和赔偿的决定将另行做出。
责任编辑:番茄捣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