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海外买房可能坐牢?!刚刚,重磅文件震惊澳洲华人!你这样买房,真的是违法的!附合法买房攻略!
话说,自从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史上最严的“个人申购外汇申请条例“,华人想要在海外买房、投资变得越来越难。
SO,在利益的推动下,很多人想方设法地绕开外汇配额的限制,“聪明”地想到了两招:
大家以为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外汇管理局也查不到。
燃鹅,自从去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连续几个月的发布通报,
着实给所有想要“人不知鬼不觉”私自换汇的小伙伴们一个下马威!
BUT!!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的筒子们注意了!
中国人在海外买房可能会坐牢? 这个听上去令人难以置信的信息,华人非法买卖外汇或坐牢 就在今年春节前夕, 这份文件于2019年1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从2月1日凌晨开始正式实施。 此消息一出,一时间在华人圈引起了不小轰动! 这不仅意味着,朋友圈内的私自换汇时代或将正式结束! 更重要的信息是: 大家都知道,根据中国的外汇管制规定, 这5万美元(相当于7万澳币)的外汇配额, BUT对于投资澳洲房产的人而言, 钱不够用,在银行又换不了, 然而从去年8月开始, 国家外汇管制局开始严查通过“蚂蚁搬家”、“地下钱庄”等非法换汇的途径! 2016年4月至12月,广东籍张某,利用33个人的5万购汇额度, 2015年1月至8月,香港籍陈某,通过地下钱庄的形式,将1700万元人民币汇至其境外账户,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陈某, 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期间, 但素,最新的管理条例一经正式实施,罚款其实都是小事儿了, 从2019年2月1日起,非法换汇超过500万人民币的中国公民就可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除了罚款,还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文件提供的对非法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的解释,小编总结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1.明确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定义: 比如,继续限制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等。 2.明确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处罚: 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严重”: 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 以及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特别严重”: 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文件中说明的“元”指的是人民币, 如果倒卖520万澳元(2500万人民币)以上的外汇,就符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在这份文件中,没有明确指明“非法外汇买卖”的具体用途, 以及境内外的资金呼唤,比如在国内售楼处售卖国外楼盘,收取人民币支付等行为, 而那些买卖换汇超过法定每人五万美金限制的个人私自换汇行为,也是非法的! 这么可怕的罚罚罚、还要坐牢, 小编也给大家吃个定心丸, 而其实,如果你想在海外通过合法途径买房,也不是不可能! 海外华人想要合法转移国内的大额资产出国买房, 可以! 合法途径是啥呢? 取得境外身份! 关于这个境外身份的定义, 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说法, 以下三类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全部个人资产转移到境外: 1.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2. 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3. 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简单点来说, 而关于合法转移财产则分为了“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两种情况: 移民转移: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可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继承转移: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对于“移民转移”的情况,规定中明确强调, 明确知道这些三类人不受相关限制了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具体转移手续和方式。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依据是外管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1、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2、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 3、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争议。 4、合法移民财产转移需要向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申请核准。 5、办理成功的申请人不得在中欧境内提取外币现钞。必须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 说白了, 最重要的是, 所以大家转移资产的时候,一定要提前规划好! 说完了程序, 需要申请大额财产转移境外的有境外身份的合法人,在转移财产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填写《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1)个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需提交有关收入来源的证明;(2)经营收入(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需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3)资本所得及变现: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需提交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4)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4.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由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这么多条条款款,看得有点蒙圈? 咱们来举个例子捋一捋... 假设C女士是北京人,她准备由“绿卡持有者”身份转为澳洲国籍。 1.那么首先,她要向北京的外管局提出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申请。同时,她可申请的资产必须为现金方式,这意味着如果拥有其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就必须先出售、然后才可以申请资产转移。 2.再者,申请的额度必须计划好。比如说,一共有等值800万澳元的资产,她可以选择全部都转走,也可以选择少转一点。但这次没有转出去的钱,以后如果再想转移, 就得按照一年5万美元的上限来执行了。 3.另外,如果有不动产出售,那么,这套不动产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交易金额是多少,那么可以转移的金额就是多少。 4.此外,转移资产时,必须是本人在移居国的同名个人帐户。因此,就不太可能有人利用自己的永久居留权来帮助别人转钱。 一切转移财产准备就绪,C女士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永久居留证等)。 2.境外证件姓名无法直接判断为同一人的,需开具相关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申请人在国外已取得永居身份的证明。 3.境外生活的证明材料,如驾照、银行账单等3种以上证明文件。 4.银行存款的完税证明、原房产证(售房前)复印件、卖房时的税票及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以及过户后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以及,指定汇出接收银行等等。这一点需要提前与境内汇出行沟通能否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汇款业务,境外接收行能否接收境外汇入,账户是否支持接收该汇入币种。 虽然,这样一来手续看起来是挺繁琐的, 但这终归是一条合法途径,大家也无需提心吊胆, 担心花着自己的钱还要坐牢了吧! 小编在这里,也希望国内的朋友如果想要在2019年顺顺利利地在海外买房, 最安全的办法就是, 老老实实按照上述国家规定的手续办理财产转移。 希望大家一切顺利~ 编辑:Melody,Ce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