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噩梦:新西兰政府建议终身租约,房东再不能无条件解约了!
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10月26日援引NZ Herald报道:
新西兰房东们又发愁了!
新西兰房地产投资者联合会(NZ Property Investors Federation)的首席执行官Andrew King今早表示,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建议无限期租约,这对房东不利。
无限期租约或者终生租约一旦生效,将意味着房东在卖房的时候,也不能要求房客走人,而房客在和新房东续约的时候,也将占据上风
Andrew King认为政府完全有可能推出终生租约。
King说,“有房客团体主张,除非房客违背租约(比如不付租金),否则房东永远不能终止租约。
目前新西兰有27万业主将名下的54.6万套房产用于出租。租赁市场上的房产总值1710亿纽币,150万人靠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新西兰政府内部一份讨论中的“住宅租赁法”改革文件,引发了房东关于永久租约的担忧。因为改革的出发点是认为租客有必要获得更大的选择权和对局室的掌控权(greater choice and control over their situation)。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这份文件,建议取消“房东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就随时终止租约的权利”。该文件认为,房东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终止租约,而且房东可能被要求出示证据,支持他终止租约的决定。
Andrew King认为这份长达35页的文件,措辞强烈,让房东一方感到担忧。
“文件在‘终生租客’这个字眼上很谨慎,但一些租客群体正在推波助澜,想让租户拥有房东所拥有的全部权利(tenants should have all the rights of a homeowner)。”
King说,按照该文件,只有在租户不遵守租约的情况下,比如拖欠房租21天以上,房东才能申请驱逐他们。
不过即使终生租约法律生效,这一法律也不是新西兰独有。德国已经有终生租约法,让德国的租客享有强大的权利和保障,更有安全感。
德国的房屋租约平均期限是11年,而英格兰只有2.5年。而2010-2017年间,这个数字在新西兰则是10个月。
来自草根租客协会(grassroots tenants association)的Robert Whitaker说,永久租约可以给租房的人提供安全保障,他赞成采用这种方法。他说这就好比雇佣协议,老板要辞退员工,必须得给出合理的理由,租客和房东也一样。
后花园认为,新西兰原有的租房法的确应该改,因为它对房东和租客都不利!
1986年《住房租赁法》推出时,全新西兰只有26%的儿童住在出租房内,现在这个比例上升到了43%。
出租房的健康条件和房租水平,直接关系到近一半新西兰的儿童生活水平。所以必须得改!问题是怎么改?
每年都有新西兰儿童因为住在阴冷潮湿的房间而生病住院
在欧洲的比利时,房客可以和房东签署长达9年的租约,期间不许加租!
房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对房子进行大规模改造装修。但租约结束的时候,必须装修回原样!因为要居住9年之久,房客通常会把房子当成自己的家,好好装修、爱惜。
9年之内,房东可以卖房,但房屋的新主人不可以在租约到期之前,驱赶房客或者修改租约。
在新西兰,现行法律对租客不利的一点是,房东可以无条件结束租约,房客每年都可能被加租。
但房东也有苦。如果租客欠了房东三周租金,房东可能需要七周的时间才能等到租赁仲裁庭的听证会。这意味着房东有10周的时间无法获得租金。而租赁仲裁庭上,大约80%的案件是关于房东无法获得租金的。此外,一些人在出租房里吸食毒品,清理费用巨大。但如果租客没钱赔,法律也拿他没辙,房东的经济损失巨大。
毒屋会造成房屋大幅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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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zherald.co.nz/property/news/article.cfm?c_id=8&objectid=1214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