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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举报遭澳门大学教授性侵,一审宣判

转载autor: 蒋子文 王修平
女学生举报遭澳门大学教授性侵,一审宣判
resumen去年6月因涉嫌性侵外校女生被逮捕的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前院长莫世健,已被一审认定强奸罪名不成立……

去年6月因涉嫌性侵外校女生被逮捕的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前院长莫世健,已被一审认定强奸罪名不成立。

据《澳门日报》新媒体2月15日消息称,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前院长、法学院教授莫世健涉嫌性侵案15日宣判,澳门初级法院合议庭裁定莫世健、李玉培、杨曼曼3名被告均罪名不成立。

报道称,合议庭法官指出,根据庭审和闭路电视录像片段,有足够证据显示莫世健与受害人在娱乐场所中曾发生案中的亲密行为,但受害人“多次在可以离开的情况下没有离开,反而重回位置且坐在莫世健的大腿”。过程中受害人“虽有摆动身体,但没有表现反抗,多次配合对方,由坐姿改为躺姿,令莫更易犯案”。

合议庭认为,莫世健没有在受害人不情愿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发生涉案行为。因此裁定被告莫世健强奸罪名不成立。第二、三被告李玉培、杨曼曼,也同样被判罪名不成立。

此前,澳门警方去年6月28日表示,当月24日接获一名在澳门某大学就读的内地女学生报案,报称被另一所大学的教授性侵,随即立案侦查。警方经侦查后发现,有证据显示存在犯罪事实,于当月26日将有关案件及嫌犯移送检察院侦办。澳门司法部门于当晚决定对嫌犯实施羁押措施。

澳门检察机关去年6月28日表示,一名莫姓男子因涉嫌性侵一名女士,被司警拘捕并移送检察院侦办。经首次司法讯问,因应嫌犯被检举事实的严重性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检察官建议,对案中嫌犯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措施。依照澳门当地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以继续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对此,澳门大学校长宋永华当月28日回应称,事件并非发生在澳大校园内,校方刚刚接到有关信息,强调校方绝不姑息,零容忍任何违规和不当行为,将立即采取行动和纪律处分。根据相关章程和法规,校方已终止涉案人的合约,并已新任命有关负责人接替工作。将根据事态发展和有关要求,实施进一步处理及汇报。

《澳门日报》报道称,澳门大学已根据《澳门大学人员通则》终止渉案人的合约及研究生院院长的职务,并随即委任代任院长,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大学已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呈交报告。

今年1月25日,莫世健涉嫌性侵案在澳门初级法院刑事庭闭门聆讯,其代表律师潘爱仪于当日午休受访时指出,莫世健在庭上选择答辩并否认指控。

澳门大学网站资料显示,莫世健曾在澳大利亚迪肯(Deakin)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等校任教,于2005年至2011年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2011年起担任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并于2016年起任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目前,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一职由葛伟教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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