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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串通涨价,多家快递企业被监管点名,为何涨价总在“双11”?

转载Author: 36氪的朋友们
涉嫌串通涨价,多家快递企业被监管点名,为何涨价总在“双11”?
Summary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新经纬”(ID:jwview),作者 吴亦涵,经授权发布。

“双11”临近,快递行业也将迎来旺季。从上个月开始,为了应对旺季,中通、圆通等快递公司已经先后宣布将调整快递运费。

不过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召开了快递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对于9月份以来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明确表示,“涨价可以,串通不行!”

有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地区快递企业的涨价默契背后,反映了目前快递企业面临的定价困境,“不涨价难盈利,涨价又怕丢客户”。对此,快递企业应该走出过去“以价换量”的竞争思路,而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品质,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多家快递企业被指协同涨价

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

通报显示,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相关快递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一、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

二、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在会上指出,“双11”促销即将来临,快递行业将迎来全年的业务高峰。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在告诫会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表示,下一步,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浙江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如果体察中发现问题仍然较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省消保委将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彻底整改意见。

据了解,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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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快递物流仓库 中新经纬摄

协同涨价属于垄断行为

事实上,“双11”前夕部分快递企业调整服务价格,已经是近三年来的“惯例”。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双11”到来前,以中通快递为主的不少快递企业均发布过上调快递价格的公告。

今年10月11日及10月15日,中通、圆通先后表示,将从11月11日起开始调整快递费用。两家企业给出调价理由,均是确保旺季期间快递服务质量,应对旺季时期快递用人、用车、场地扩容等运营成本的上涨。

彼时就有网友表示,“双11”期间快递运营成本上涨,快递员要加班加点工作,快递费有所上调可以理解。也因此,在上述浙江省市监局的告诫会召开之后,不少网友不解提问,快递价格上涨难道不是市场行为,为什么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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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微博留言截图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快递企业向客服提供的是快递服务,这种服务的费用属于市场调节的范围,原则上讲企业是可以自主定价的。但如果多家快递企业互相串通、协同涨价,则是一种垄断协议行为,违反《垄断法》的规定。

赵占领指出,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垄断协议、一类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有一类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除协同涨价之外,此次通报中提到的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串通涨价怎么认定?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企业之间)有意识联络,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价格涨幅相同或者相近的,就是协同行为。

快递企业的定价“困境”

但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部分快递企业会在旺季前上调快递价格,但近年来,快递的平均单价却在持续下降。

国家邮政局11月5日公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邮政行业经济运行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快递平均单价继续下降。前三季度,快递业务整体平均单价为12.0元,比上半年下降了0.2元。而从2010年上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全国快件整体平均单价已从25.6元下降到了12.2元,累计降幅超过50%。

有业内人士指出,过去,加盟制快递公司往往通过“以价换量”的方式争夺市场份额,而如今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在快递行业向服务品质转型成为趋势的当下,“价格战”暴露了中国快递行业仍然没有摆脱产品同质化、低价竞争的残酷现实,也对快递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则对中新经纬指出,由于过去以电商快递为主的快递企业,主要寄生在电商巨头的市场当中,其服务往往被电商以运费补贴的形式赠与消费者,而不是一个独立服务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形成一种错误的消费观——难以接受快递涨价。因此,如今出于规模竞争及担心客户流失,快递企业仍不敢轻易涨价。

“旺季投入增加,就需要适当上调价格,反之下调,这是市场规律。如今快递公司总部在‘双11’等旺季前,大多是给加盟商提出价格浮动意见,由各地加盟商量力而行。但是对于处在第一线的加盟商来说,却面临着难以对服务进行合理定价的困境,涨价担心客户流失,不涨价又无利可图,为此部分地方不同快递加盟商往往就会达成某种涨价默契。”杨达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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